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西乌兰不浪镇大以克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PVC管材/管件/滴灌材料及地面移动喷灌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西乌兰不浪镇大以克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PVC管材/管件/滴灌材料及地面移动喷灌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大以克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呼水计〔2012〕4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地方匹配和群众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PVC管材、管件、滴灌材料及地面移动喷灌材料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西乌兰不浪镇位于武川县西北部,呼—百公路79公里处,距武川县16km。本次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西乌兰不浪镇大以克行政村的两个自然村,即大以克、小以克村。
2.2招标范围:采购及安装PVC管材、管件、滴灌材料及地面移动喷灌材料。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3标段划分:PVC管材、管件、滴灌材料及地面移动喷灌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为一个标段。
2.4计划供货期: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前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管材采购及安装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PVC管材及PE滴灌带专业生产厂家,必须持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有效认证证书,要求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6月2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5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有效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近三年)、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者身份证及能证明业绩和履约能力的所有有效材料(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并装订成册)供审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7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水务局
地 址:武川县可镇
联 系 人:崔连成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01170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56号呼和浩特科学技术馆院内505室
联 系 人:马夺魁 冯利平
电 话:****-*******
传 真:****-*******
邮 编:0100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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