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煤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四平市刘房子煤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刘房子煤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已由双辽市国土资源局以 吉国土资环发[2012]9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市国土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财政及地方出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四平市刘房子煤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2.2工程规模:治理区面积 15 h㎡。
2.3招标范围:平整场地工程、排水渠工程、挡墙工程、施工便道等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2.4资金来源:省财政及地方出资
2.5工程建设地点:双辽市
2.6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07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0月30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14日至2012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30时,下午16时至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普阳街2522号616室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 元整。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2522号
邮 编:130062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四平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沈永祥
电 话:13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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