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ZWK2012-WJ-G-007号招标项目:钢闸门系统招标单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服务站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 前 附 表项号名称内容1招标编号SZWK2012-WJ-G-007号2招标内容钢闸门系统3投标有效期六十天(日历日)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5000元;须在2012年7月3日下午16:00前交至我公司或汇至以下账户,逾期拒收并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账户名: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帐号:
****************34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市道前支行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金额汇款后请及时与我公司财务联系确认并换取保证金收据。财务电话:
****-********5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电话:
****-******** 传真0512- 651535536标书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付50元人民币邮寄费。7发售标书时间:2012年6月14日~ 6月27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8答疑会召开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2年6月1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标答疑会时间:2012年6月20日上午9:30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服务站现场踏勘:6月20日上午9:30,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服务站集中,统一踏勘现场,并获取由招标人出具的现场确认函,过时不候。凭现场确认函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拒收投标文件。9采购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服务站联 系 人:朱林芳 联系电话:0512-
******** 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三份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7月5日13:00~13:30(北京时间)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吴江市高新路吴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窗口13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2年7月5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吴江市高新路吴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窗口14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中标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采购人)全额退回15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16评分标准和评标方法见本招标文件17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8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五)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邀请函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招标书第六章 合同一般条款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第八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公告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服务站委托,就该单位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SZWK2012-WJ-G-007号2、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钢闸门系统 3、招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送货到位并完成安装调试。5、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闸门专业生产厂家;(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工金属结构中型(及以上)闸门生产许可证);(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大型液压式启闭机);(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以闸门厂家为投标主体单位;(10)已购买招标文件。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材料);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液压启闭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凡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7、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8、标书发售时间:2012年6月14日~6月27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9、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采购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服务站联 系 人:朱林芳 联系电话:0512-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邮编:215005联系人:丁佐兵/杨永明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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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X)11、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帐户: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帐号:
****************11212、答疑会召开时间:2012年6月20日9:30地点: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1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7月5 日13:00—13: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 5日13: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省吴江公证处公证员地点:吴江市高新路吴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窗口14、开标时间:2012年7月5日13:30(北京时间)15、开标地点:吴江市高新路吴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窗口1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苏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 .gov.cn、苏州卫康招标网、《苏州城市商报》上发布,敬请留意;17、吴江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2年 6月14 日 第二章 投标邀请函: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服务站委托,就该单位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招标编号:SZWK2012-WJ-G-007号招标内容:钢闸门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14日~ 6月27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7月5日13:00~13: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省吴江公证处公证员地点:吴江市高新路吴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窗口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 月 5 日13: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 7月 5日13:30(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吴江市高新路吴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窗口联系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邮政编码: 215005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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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X)联 系 人:丁佐兵/杨永明采 购 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服务站联 系 人:朱林芳 联系电话:0512-
********请贵单位购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2年 6 月14 日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人) 。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 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及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闸门专业生产厂家;3.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工金属结结构中型(及以上)闸门生产许可证);3.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大型液压式启闭机);3.9已购买招标文件。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以闸门厂家为投标主体单位;4、投标人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5、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除按本须知相关条款提供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6.1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6.2由联合体主体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 6.3联合体投标人代表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项目款项的支付。6.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中应对此做出相应的声明。6.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6.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6.7联合体各方的资质作为联合体的资质。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招标文件 3日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2投标人的质疑和询问通知不得迟于前附表中答疑会召开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0、投标答疑会10.1投标人应派代表于前附表中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10.2投标答疑会会议记录包括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执行。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 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13.1.1投标函;13.1.2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3.1.3投标分项报价表;13.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注:投标书二中不得出现投标价格。13.2.1技术部分13.2.1.1货物清单表;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3.2.1.2投标货物技术对照表;投标文件所列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应逐条说明所拟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是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拟提供货物(设备)的具体参数值。13.2.1.3项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13.2.1.4项目质量承诺;13.2.1.5货物彩页、样本、图样标识资料以及生产销售业绩。投标书中产品的技术参数应能得到产品样本、正式的图样、有关技术资料等文件的映证,否则认为是无效参数;13.2.1.6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13.2.1.7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13.2.1.8投标单位应按下表图名要求递送投标设计制造与配置货物(含设备)的图纸及设计说明资料:型式序号图 名钢闸门1 总装及配件图纸2 预埋部件图纸驱动装置1 总装及配件图纸2 电气原理图纸13.2.1.9对本次招标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13.2.2资格证明文件13.2.2.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3.2.2.2 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3.2.2.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3.2.2.4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3.2.2.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2.2.6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13.2.2.7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3.2.2.8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启闭机使用许可证复印件;13.2.2.9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书中要求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13.2.2.9.1 银行资信证明;13.2.2.9.2 最近2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3.2.2.9.3 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13.2.2.9.4 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注:投标人需提交规定的资料。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13.3投标文件由13.1、13.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3.4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向公证处公证员提供如下资料:13.4.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3.4.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13.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4.4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以上资料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1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1投标文件按上述13.1-13.2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装订;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册。14.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4.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机房改造和防护装修费用、税费(如包括关税、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3.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14.3.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的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4.3.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4.3.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未注明正、副本的将由评委从“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中扣分。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需要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署,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5.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证明。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16.2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并换取收据。 16.3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交纳:银行本票、汇票、银行转账、或直接以现金解缴至指定账户,并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财务室换取收据。1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16.5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该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后,以银行电汇或转帐等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后,以银行电汇或转帐等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16.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6.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6.6.2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或投标文件中含有故意的虚假陈述;16.6.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6.6.4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6.6.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8.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装订;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各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分标段的,需注明标段号,注明“报价部分”、“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18.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聘请的现场公证人员。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3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人文件少于三份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流标。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必须使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20.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0.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0.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相关方面代表参加。21.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公证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1.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23.4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委会)成员由采购人依法负责组建;22.2评委会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2.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22.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22.2.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2.2.4向招标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2.3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2.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2.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2.3.5配合招标采购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2.3.6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评标内容的保密2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委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3.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4、对投标文件初审24.1开标后,评委会将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4.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24.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或其资格条件不能满足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4.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4.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4.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4.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同一标段中部分内容;24.1.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评委会认为不应雷同的;24.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4.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3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材料、工艺、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24.4招标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24.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5.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5.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得标;24.5.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5.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4.6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4.7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投标的澄清25.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5.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5.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26、废标26.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6.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26.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评委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初审合格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7.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7.2.1交货状态和交货期;27.2.2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27.2.3货物设备出厂验收情况;27.2.4投标人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7.2.5投标人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27.2.6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7.2.7参与苏州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7.3 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28、中标人的确认28.1评委会根据投标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情况,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委会有权评定中标人,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人中标。28.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投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29、合同授予标准29.1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提供资源。29.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组织招标。30、中标通知书30.1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中标人的中标标价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等。30.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3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1、合同的签订31.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1.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2、履约保证金32.1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八、其他事项33、中标服务费33.1中标人应按前附表中的约定交纳中标服务费。33.2中标人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4、监督和公证34.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4.2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格式1:(投标人)法人委托书法人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现(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公开招标的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格式2:投标函投标函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公司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全部的设备、材料、附配件及其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劳保、协助对设备安装和调试、售后服务、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如果我方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4、我方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方同意因运输或或装卸或吊装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7、我方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8、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9、我方同意中标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10、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方交纳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11、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在签订前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12、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 联 系 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方:(单位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年 月 日 格式3、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交招标机构一份。甲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4、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5: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 单位:元标段号:序号项目名称品牌、型号及生产厂家数量投标总报价交货时间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 月 日格式6:投标报价分析表投标报价分析表招标编号:标段号: 单位:万元种类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6米人字门1人字门门叶9.4×4.4件22运转件套23铰座等所有埋件套24启闭机YJQ/ws-2*250KN-3.8m台25各种尼龙及橡胶止水套16电缆及配电箱套17安装及运费小计大写:12米人字门1人字门门叶7.3×4.4件22运转件套23铰座等所有埋件套24启闭机YJQ/ws-2*200KN-2.9m台25各种尼龙及橡胶止水套16电缆及配电箱套17安装及运费套小计大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年 月 日格式7:货物清单表货物清单表(格式)投标人:(公章) 招标编号:号标段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注:1、各投标人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货物清单表》投标。2、各投标人必须附详细配置清单。 格式8:投标货物技术对照表投标货物技术对照表投标人:(公章)招标编号:标段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招标技术要求投标设备技术指标选择项(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注:各投标人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投标格式9、质保期满以后三年维保报价表和主要配件价格表质保期满以后三年维保报价表(格式)投标人:(公章) 招标编号: 号序号年份价格(元)备注质保期满以后三年要配件价格表(格式)招标编号:序号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元)备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格式10、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设备(配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备注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 格式11、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格式12、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序号售后服务内容期限(时间)备注1免费更换(质保期)2免费维修3服务响应4到达现场5解决问题6注:1、上述1、2条请明确期限,3、4、5条请明确时间;2、免费更换,是指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直接更换全新产品。3、免费维修,包括人工、配件、材料等一切费用,在免费维修期内,产品经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更换全新产品。4、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5、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3、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 日 (2)、投标人情况表投标人情况表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11年万元实现利润2011年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格式14、银行履约保函(中标后提供)银行履约保函鉴于(中标人)于 年 月日参加 (招标方)组织实施的招标编号为号招标活动, (下称“本银行”)在此愿意为(中标人)对第号合同的履行承担人民币__________元的履约保证责任。一、如果中标人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的义务,本银行在收到招标方的书面通知后的三天内,本银行将不争辩、无条件地立即向招标方支付上述数额的金额,并且不需要招标方申述和证实他的要求。二、上述承付的金额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款、费用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三、本保函的规定是我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招标方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除非在合同条款中有规定免除银行责任外,都不能解除我们银行在这方面的义务。四、本保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条款规定的交货验收期满后90天内一直有效,但如果在此期间内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则本保函的有效期将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为止,除非经招标方的同意提前截止。银行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银行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日期: 年 月日格式15:中标通知书回执 中标通知书回执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编号为的中标通知书,特作以下确认:1、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和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2、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贵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3、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之前向甲方支付中标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4、如果我们不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上的规定,贵公司可以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中取得赔偿,并有进一步向我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中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年 月 日 第五章 招标书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服务站委托,就该单位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ZWK2012-WJ-G-007号二、招标内容及要求:钢闸门系统(一)交货进度和交货地点1、交货进度要求:含产品整套设计、制造与配置货物(含设备)提供及现场安装、验收完成共60天。2、交货指定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二)供货与服务范围:钢闸门系统货物(含设备)设计、制造、提供、安装及服务,但不仅限于:(1)包括产品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2)与整套配置货物(含设备)的详细施工图纸及相应资料的提供;(3)上述产品的检验、包装、运输、卸车、安装、产品保护、调试、验收、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售后保障等相关服务。(三)本项目基本概况1、本项目实施区域状况与目的:(略)2、本项目区域流域状况与设防工程标准(1)本项目流域工程状况:(2)本项目防洪标准及设计洪水:3、本项目区域地质状况与相应指标:4、本项目实施规模范围:见设计图纸5、钢闸门布置相应参数:见设计图纸(四)钢闸门设计和基本资料编制与提供的要求1、投标单位应依据钢闸门结构式样与形式、尺寸的设计图纸;2、投标单位应依据其所拟提供的钢闸门的结构样式与形式、尺寸,提供其驱动装置等设备配置的基本型号与相应的技术参数并提供其图纸和资料;3、投标单位应在优化设计的前提下,依据其所拟提供的钢闸门与驱动装置等系统设备的配置状况提供其为满足正常运行之目的所必需的其它货物(含设备)的种类基本规格、型号与相应的技术参数等图纸或资料。(五)钢闸门系统货物(含设备)供货范围与清单编制要求、钢闸门性能强制要求本项目蓄水工程段内共布置的二座钢闸门及相应的附属设施,投标单位应按每座钢闸门所需具体的货物(含设备)配置状况(规格、材质、参数、数量等)参照下表的格式,展开并须整套全部列出:所需货物(含设备)清单种类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技术参数单位工程量备注16米人字门1人字门门叶9.4×4.4Q235件2按图纸要求制作,喷锌防腐2运转件低合金材料套23铰座及所有埋件Q235套2含每套具体数量4启闭机YJQ/ws-2*250KN-3.8m台25各种尼龙及橡胶止水套112米人字门1人字门门叶7.3×4.4Q235件2按图纸要求制作,喷锌防腐2运转件低合金材料套23铰座等所有埋件Q235套2含每套具体数量4启闭机YJQ/ws-2*200KN-2.9m台25各种尼龙及橡胶止水只1(六)电气设计与配置范围及技术要求电气、电工:负荷等级划分高低压配电系统变配电室布置异步电动机的启动方式本钢闸门等所有与其系统相关的控制柜均由厂家设计与配套,其异步电动机采用全压启动方式。继电保护要求0.4KV进线:过流保护、速断保护0.4KV馈线:过负荷保护,过流保护,速断保护异步电动机保护:速断保护、过负荷保护、低电压保护电力配电系统要求线路敷设要求 主要配电干线应通过干线穿钢管敷设。电控设备布置电动钢闸门采用就地控制接地安全系统接地电阻要求本项目的强、弱电接地系统应考虑统一设置,即:采用同一接地体,故要求总接地阻R≤1Ω,当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可补打人工接地极。设备接地保护凡正常不带电,绝缘破坏时可靠带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穿线钢管、电缆外皮、支架等应可靠的和接地系统连接。(七)钢闸门施工(含安装)的技术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钢闸门等货物(含设备)运至现场后要出具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业主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其规范要求取样复验;2、投标人应按行业施工规范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3、投标人应按行业施工规范与实施技术要求和已经招标人(含设计人员、监理单位)核准的图纸进行合理的安装施工并控制好工程进度。(八)机电及金属结构设计节能措施要求在机电设备选择设计与配置中,应按照节能优先、技术和工艺先进并符合国家行业政策规定的原则选用其设备。电气设备应按照国家和行业规范选择节能产品。控制与开关设备应选择符合使用寿命长的要求,平均使用寿命最少应在100000小时以上。一般辅助设备选型均应按节能和排放达标的要求,所选用的辅助设备均符合国家节能产业政策推所荐的产品。做好本工程的优化设计,选择合理经济的设计与货物(含设备)的配置方案;在确保本工程安全、可靠运行的情况下,防止货物(含设备)选型裕度过大。(九)钢闸门系统所需货物(含设备)设计、制造与配置执行标准和要求1、配套电气控制柜:控制柜为不锈钢户外型电控箱,应含行程位置传感器、开度显示、机组运行状况显示,留有远程计算机控制接口,PLC选用国内知名品牌,电控箱的外型尺寸现场确定。2、金属结构和启闭等设备以及所有货物(含材料)、制造配置工艺以及成品质量控制检查标准等,均遵照(但不仅限于)下述国家与现行技术标准执行:(1)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应符合DL/T5019-94的标准(2)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应符合SL41-93的标准(3)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机械安装工程(试行)应符合SDJ249.2-88的标准(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应符合GB6067-85的标准(5)起重机设计规范应符合GB3811-83的标准(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应符合GB3766-2001的标准(7)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应符合GB7935-1987的标准(8)液压机技术条件应符合JB3818的标准(9)液压机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JB3915-98的标准(10)液压气动系统及元件公称压力系列应符合GB2346-2003的标准 (11)液压泵及马达公称排量系列应符合GB2347-1980的标准 (12)液压气动系统及元件缸径及活塞杆外径系列应符合GB2348-1993的标准 (13)液压气动系统及元件缸活塞行程系列应符合GB2349-1980的标准 (14)液压气动系统及元件活塞螺纹尺寸系列和型式应符合GB2350-1980的标准 (15)液压泵站油箱公称容量系列应符合GB2876的标准(16)二通插装式液压阀安装连接尺寸应符合GB2877-1981的标准 (17)液压缸活塞和活塞杆窄断面动密封沟槽形式、尺寸和公差应符合GB2880-1981的标准 (18)液压缸活塞杆用防尘圈沟槽形式、尺寸和公差应符合GB6578-1986的标准 (19)二通插装阀技术条件应符合GB7934-1987的标准 (20)中高压液压缸产品质量分等(试行)应符合JB/JQ20301的标准 (21)中高压液压缸试验方法(试行)应符合JB/JQ20302的标准 (22)液压气动用管接头及其附件公称压力系列应符合GB7937-2002的标准 (23)液压缸及气缸公称压力系列应符合GB7938-1987的标准 (24)机械密封用O型橡胶圈应符合JB/T7757.2-1995的标准 (25)管道沟槽及管子固定应符合JB/ZQ4396的标准 (26)管子弯曲半径和弯管中直线段的最小长度应符合JB/ZQ4397的标准 (27)孔用YX形密封圈应符合JB/ZQ4264的标准 (28)轴用YX形密封圈应符合JB/ZQ4265的标准 (29)V型夹织物橡胶密封圈应符合HG4-33的标准(30)碳素结构钢应符合GB700-88的标准 (31)灰铸铁件应符合GB9439-88的标准 (32)球墨铸铁应符合GB1348-88的标准 (33)齿轮、齿圈锻件用钢应符合JB/ZQ4290的标准 (34)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应符合GB3274-88的标准 (35)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应符合GB111352-1989的标准 (36)无缝钢管应符合YB231的标准 (37)不锈钢无缝钢管应符合YB2270的标准 (38)铸造铜合金应符合GB1176-1987的标准 (39)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应符合GB699-1999的标准 (40)碳素结构钢应符合GB700-1988的标准(41)铸钢件通用技术条件应符合SDZ012-85的标准 (42)铸钢件补焊通用技术条件应符合JB/Z012-85的标准 (43)锻件通用技术条件应符合SDZ016-85的标准 (44)机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应符合Q/ZB75-73的标准 (45)装配通用技术条件应符合Q/ZB76-73的标准 (46)碳钢焊条应符合GB5117-85的标准 (47)低合金钢焊条应符合GB5118-85的标准 (48)堆焊焊条应符合GB984-85的标准 (49)焊接用钢丝应符合GB1300-77的标准 (50)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应符合GB5293-85的标准 (51)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应符合SL36-92的标准 (52)焊工考试规则应符合SL35-92的标准 (53)焊条质量管理规程应符合JB3223-83的标准 (54)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应符合GB985-88的标准 (55)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应符合GB986-88的标准 (56)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GB10854-89的标准 (57)焊缝符号表示法应符合GB324-88的标准 (58)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应符合GB3323-1987的标准(5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应符合GB11345-89的标准 (60)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应符合JB1152的标准(61)热切割、气割质量和尺寸偏差应符合JB10045.3-1999的标准 (62)火焰切割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GB3092的标准 (63)色漆漆和清漆腊的划格试验应符合GB9286的标准 (64)公差与配合应符合GB1800~1804-79的标准 (65)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GB1182~1184-80的标准 (66)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应符合GB1031-83的标准 (67)滚动轴承类型、代号方法和特点应符合GB/T272-93的标准 (68)滚动轴承的配合应符合GBT275-93的标准 (69)钢结构和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应符合GB/T1228-91的标准 (7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应符合GB/T1229-91的标准(71)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应符合GB/T1230-91的标准 (72)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应符合GB/T1228-91的标准(73)起重机电控设备应符合JB4315-86的标准 (74)低压电器基本标准应符合GB1497的标准 (75)起重机安全规程应符合GB6067的标准 (76)系列起重及冶金用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应符合ZBK26007YZ的标准 (77)系列起重及冶金用绕线转子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应符合ZBK26008YZR的标准(78)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942.2-1993的标准(79)电力系统断电器保护、自动、继电器及装置通用技术条件应符合JB3115的标准(80)涂漆通用技术条件应符合SDZ014-85的标准(81)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应符合GB8923-88的标准 (82)色漆和清漆膜的划格试验应符合GB
********的标准 (83)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应符合GB146.1-1983的标准 (84)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应符合GB146.2-83的标准 (85)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191-2000的标准 (86)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应符合JB2759的标准(87)防锈包装应符合GB4879-1999的标准 (88)标牌应符合GB/T13306-1991的标准(89)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规范应符合SDJ278-90的标准(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应符合GB50140-2005的标准(91)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应符合GB50057-94的标准(92)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设计应符合GB50348-2004的相关标准(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应符合GB50171-92的标准(94)保护继电器的结构型式与基本技术导则应符合GB1023-88的标准(9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0233-2005的标准(96)继电器及继电保护基本试验方法应符合GB7261-87的标准(97)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942.4-93的标准(98)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应符合GB1207-2006的标准(99)电流互感器应符合GB1208-2006的标准(100)电工名词术语应符合GB1208-2006的标准(101)低压成套开关和控制设备应符合GB7251.1-2005的标准(102)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应符合GB14048.1-2001的标准(103)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应符合GB9661-1999的标准(104)出口机械、电工、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应符合GB12193的标准(105)包装储运技术应符合GB8191的标准(106)电气继电器应符合IEC-60255的标准(107)交流继电器和保护接地应符合IEC129的标准(108)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应符合IEC439-1.1992的标准(109)绝缘和非绝缘导体的色标应符合IEC446的标准(110)指示灯和按钮的色标应符合IEC60466-2007的标准(111)低压开关设备控制设备应符合IEC947的标准(112)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应符合ZBK36001的标准(113)低压空气断路器应符合IEC408的标准(114)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应符合CNCA01C-011-2001的标准(115)低压配电系统的浪涌保护器(SPD)第一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GB18802.1-2002的标准(116)低压配电系统的浪涌保护器(SPD)第一部分:选择和使用导则应符合GB/T18802.12-2006的标准(117)采用变频设备时应尽可能把谐波电流排除或减小到最低。符合IEEE 519 1992 国际标准及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要求。变频器输出电流波形为正弦波。保证谐波分量值满足国家标准,适用EN61800-3(2004)第1类环境的规定。以上所列规范与标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版本分发代替时,则应按新颁发的版本执行。(十)钢闸门及启闭机设计、制造要求液压启闭机设计、制造要求液压元件设计计算要求启闭机其组成包括:液压缸,油泵、电动机、控制阀组等液压控制阀组及相应的预埋件。启闭机布置与结构:液压油液压油选择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SL41-93)中第9.4.3条规定。选用46#液压油。液压泵液压泵型式、规格选择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SL41-93的规定。2)液压泵与电动机之间连接及进出油管路设计等应满足《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3766的要求。油泵电机组应采用国内知名品牌。控制阀各类控制阀的选择应符合SL41-93第5.4.5条要求。二通插装阀的连接尺寸应符合GB2877的规定。插装阀制造应符合GB7934的规定。液压系统的换向阀、溢流阀等阀组应采用动作灵活,性能优良的进口品牌。液压缸启闭机活塞杆强度、稳定性经过详细的计算,油缸内径、活塞宽度、活塞杆导向套长度等应按照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DL/T5019)中的有关要求生产。密封与密封件密封件采用德国进口MERKEL密封件,。油缸的动密封在高压25Mpa,低压8Mpa时,均应有良好密封性能和较低的启动压力。油缸的动密封件应有足够的抗撕裂强度,耐压25Mpa,并应具有耐油、防水、永久变形小、摩阻力小、无粘着、抗老化等良好性能。油缸活塞杆出口端部应设防尘圈和青铜括圈液压启闭机主要零件制造要求缸体缸体毛坯应优先选择整段无缝钢管,也可采用分段焊接无缝钢管、锻件。缸体采用无缝钢管,其材料宜选用GB699中35钢。分段焊接缸体应经高温回火处理。焊缝应按二级焊缝要求,100%焊缝长度进行超声波探伤并经外观检查合格与符合JB1151规定。锻件材料宜选用GB699中35钢或45钢并经退火处理,铸件材料宜选用GB11352中ZG310-570或ZG270-500并经退火处理。缸体法兰材料宜采用GB699中35钢或45钢。缸体内径尺寸公差应不低于GB1800中的H9。缸体内径圆度公差应不低于GB1184中9级。内表面母线的直线度公差应不小于0.2/1000。缸体法兰端面园跳动公差不低于GB1184中9级。缸体法兰端面与缸体轴线垂直度公差应不低于GB1184中7级。缸体内表面粗糙度,当活塞采用橡胶密封圈密封时为GB1031中Ra0.4。缸体与法兰采用焊接连接时,焊缝应为二级焊缝并应符合JB928规定。采用螺纹连接时,螺纹采用GB197中6级精度。活塞杆活塞杆材料应不低于GB699中45钢,并应经正火处理。活塞杆导向段外径公差应不低于GB1801中e8。活塞杆导向段圆度公差应不低于GB1801中9级;外径母线直线度公差应不大于0.1/1000。与活塞接触之活塞杆端面对轴心线垂直度公差应不低于GB1184中7级。活塞杆螺纹采用GB197中6级精度。活塞杆导向段外径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GB1031中Ra0.4。活塞杆外表面镀铬,镀铬工艺和底层厚度应以《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确定,应先镀0.04~0.05乳白铬,再镀0.04~0.05 硬铬。导向套导向套材料宜选用GB1176中ZcuSn5Pb5Zn5或ZcuAl10Fe3。导向套的导向面配合尺寸公差应不低于GB1800中的H9与GB1801中的e8。导向套的导向面、配合面的圆柱度公差应不低于GB1184中10级。导向套的导向面与配合面的同轴度公差应不低于GB1184中8级。导向套的导向面粗糙度应不低于GB1031中Ra0.4。活塞活塞材料应不低于GB11352中ZG310-570或GB699中45钢。活塞外径公差应不低于GB1801或GB1802中e8。活塞外径对内孔的同轴度公差应不低于GB1184中8级。活塞外径圆柱度公差应不低于GB1184中9级。活塞端面对轴线的垂直度公差应不低于GB1184中7级。活塞外圆柱面粗糙度应不低于GB1031中Ra0.4。液压启闭机运行和操作要求闸门开度检测,综合检测精度应不低于10mm。油缸行程检测传感器分辩率应不低于1mm.启闭机所有受力构件1.5倍的额定载荷应进行强度和稳定性校核。启闭机动力系统设计时应考虑启闭机操作闸门运行时的水力学特点及开始运行闸门和结束运行闸门时荷载变化的特性。对于闸门在开、关过程中由于可能反向荷载造成的失速,系统应具有自动平衡的功能。液压启闭机电控方式。主控室应集中控制;应现地手动(或单步动作)控制。(用于紧急操作和安装高度)二种控制方式应相互联锁。液压启闭机试验、检测要求液压启闭机出厂试验和工地调试试验。液压泵出厂试验液压泵出厂前至少应经过如下试验:气密性实验;排量试验;容积效率试验;总效率试验;超载试验;变量特性实验;冲击实验;外泄漏试验。具体的试验规程应以不低于JB/JQ20108的有关规定。油缸出厂试验油缸出厂前,至少应进行如下试验:空载试运行试验;最低启动压力试验;内泄漏试验;外泄漏试验;耐压试验;缓冲性实验;往复换向加载试验。具体的试验规程应以不低于JB/JQ20302的有关规定。液压启闭机出厂试验集成式启闭机出厂前应至少经如下试验:试验前,所有阀件应单独通过厂试验;空载试运行;在工作压力下各回路试运行;模拟启闭动作试验;耐压试验;泄漏试验。具体的试验规程应按有关的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执行。启闭机工作调试试验启闭机工地试验应在启闭机安装完毕后进行。工地试验包括如下内容:各种检测和传感装置的调试和整定;空载无负载试运行;启闭动作试验;负荷试验;耐压试验;泄漏试验;电力拖动和控制系统调试和整定。具体的试验规程应按有关的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执行。(十一)钢闸门及预埋件制造安装的要求1、材料和外购件一般要求金属结构制造使用的全部钢材、焊接材料、外购设备、外购件和防腐材料等均应由投标人按核准的采购计划(清单)进行采购。材料和外购设备及外购件运抵工地后,投标人应负责验收入库,并应接受监理人的检查。每批到货的材料应附有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或试验报告。投标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对到货的材料和外购设备、外购件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成果报送监理人。投标人根据货源情况要求采用代用材料时,材料性能应优于原来的材料性能,且应经发包人、监理人、工程设计单位共同书面同意。钢材金属结构制造的金属材料,包括黑色材料和有色金属材料,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规定,其机械性能和化学成份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如无出厂合格证、或标号不清、或数据不全、或对数据有疑问者,应对每张板材或每件型钢、铸件毛坯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并取得监理单位的同意才能使用。钢材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注意防止锈蚀和污染。钢材应分类堆放,挂牌注明品种、规格和批号,搁置稳妥,防止变形和损伤。钢板的表面缺陷超过 (GB3274-82)中的规定时,不得用于制造金属结构的承重构件。焊接材料止水橡皮止水橡皮的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DL/T5018-2004相关条文规定,其硬度符合所确定的施工图要求。止水橡皮成品的表面应光滑平整,尺寸符合核准后施工图纸的要求。止水橡皮制品由投标人按施工图纸要求订货,为减少周转环节,可由投标人在橡胶厂验收后直接发运工地,但应列入闸门的装箱清单,并对其质量和数量负责。润滑材料金属结构转动部位所涂的工业润滑油脂应符合施工图纸规定,当核准后的图纸没有规定时,应选用与使用部位相适应的润滑材料,其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防腐材料投标人应按核准后的施工图纸要求采购的防腐材料,在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中应说明防腐材料的特性、化学成份、配比、喷涂方法、作业规则、喷涂环境要求以及存放和养护措施等。防腐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腐材料及其辅助材料应贮于5~35℃通风良好的库房内,按原包装密封保管。若制造厂另有规定,则应按制造厂规定执行。2、钢闸门构件制造钢闸门构件零件和部件的加工切割气割前应清除切割边缘50mm范围内的锈斑、油污等;气割后应清除熔渣和飞溅物等。机械剪切的加工面应平整。坡口加工完毕后,应采取防锈措施。焊接金属结构的焊接按所核准后的施工图和 DL/T5018-2004相关条文规定,以及(SDZ008-84)的规定执行。焊工的考试应按 (SL35-92)执行。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有效合格证的焊工才能参加一、二类焊缝的焊接,只有平、立、竖、仰等四个位置考试合格的焊工才能进行任何位置焊接。焊接接头的型式与尺寸应符合所核准后的施工图要求;当所核准后的施工图没有标明时,则按照 (GB985-88)或 (GB986-88)执行。除所核准后的施工图另有说明外,所有焊缝均为连续焊缝。制造厂应根据实际到厂的钢材规格制定拼接方案,拼接接头应避开构件应力最大的断面,拼接方案应报监理单位批准。除所核准后的施工图另有说明外,焊缝按DL/T5018-2004相关条文分类并按其相关条文进行质量检查和处理。矫正和成型钢材切割后应矫正,其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钢材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弯曲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GB50205—95附录A表A的规定。冷压折弯的零、部件边缘应无裂纹。钢材矫正后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和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偏差值的1/2,且不大于0.5mm。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95表4.2.4的规定。弯曲成形的零件,采用样板检查。成形部位与样板的间隙不得大于2mm螺栓连接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必须符合核准后施工图纸的规定。在节点中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连的所有螺栓孔为一组。 对接接头在拼接板一侧的螺栓孔为一组。 两相邻节点或接头间的螺栓孔为一组,但不包括(1)、(2)所规定的螺栓孔。 受弯构件翼缘上,每米长度范围内的连续螺栓孔为一组。螺栓孔应采用钻孔成型,不得采用气割扩孔。孔边应无飞边和毛刺。当螺栓孔的允许偏差超过核准后施工图纸的规定值时,经监理人同意后,方可扩钻或采用与母材力学性能相当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严禁用钢板填塞。扩钻后的孔径不得大于原设计孔径2.0mm。每组孔经补焊重新制孔的数量不得超过20%,处理后应作记录。3、金属结构的制造闸门的制造钢闸门制造应按核准后施工图和DL/T5018-2004相关条文规定执行。门叶上的止水螺孔与止水压板的水封螺孔在工厂配钻。螺孔的中心至闸门底缘的距离应符合核准后施工图纸要求。门槽埋件制造门槽埋件制造应按核准后施工图和DL/T5018-2004埋件制造的相关条文规定执行。每套门槽埋件及活动门挡应在制造厂进行预组装,各项尺寸偏差及接缝错位应符合核准后施工图纸和上述规范的有关规定。检查合格后,应在组合处打上明显的标记和编号。4、金属结构的组装和焊接组装金属结构构件组装前,应进行零、部件的检验,并作好记录,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组装。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50mm范围的铁锈、毛刺和油污等脏物应清除干净。对非密闭的隐蔽部位,应按核准后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涂装处理后,方可进行组装。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95表4.6.3的规定。对刨平顶紧的部位用0.3mm塞尺检查,应有75%以上的面积紧贴,塞入面积之和应少于25%,边缘间隙不得大于0.8mm。顶紧面应经检查合格后,方能施焊,并作好记录。H型钢的板材需要拼接组装时,其翼缘板可按长度方向拼接,腹板拼接缝可采用“十”字型或“T”字型,翼缘板和腹板的拼接缝间距应大于200mm。H型钢组焊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95表4.8.4的规定。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工艺规程投标人对首次使用的钢材,以及改变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规则应按GB50236-98第4.2节的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格式可参考GB50236-98附录A第A.0.1条的规定。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报送监理人审批。对重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的焊接,投标人应制订本工程专用的焊接工艺规程,并应在焊接工作开始前,报送监理人。焊工焊工应持有上岗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证件有效期限和焊工施焊的范围等。焊工参加焊接工作中断6个月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考试。焊工应严格按焊接工艺规定的施焊顺序和方法以及焊接参数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中应随时自控好构件制造的变形。焊接焊接材料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并有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烘焙,保护气体的纯度应符合工艺要求。低氢型焊条烘焙后应放在保温箱(筒)内,随用随取。焊丝、焊钉在使用前应清除其表面的油污、锈蚀等。超过保质期的焊接材料、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受潮的焊剂及熔烧过的渣壳,均禁止使用。施焊前,焊工应自检焊件接头质量,发现缺陷应先处理合格后,方能施焊。应在引弧板或坡口内引弧,不得在坡口外的母材上引弧,收弧时应将弧坑填满。对接、角接、T形、十字接头等对接焊缝及组合焊缝,均应在焊缝两端加设引弧和引出板,其材质及坡口型式应与焊件相同。焊接完毕后,应用气割切除引弧和引出板,并修磨平整,严禁用锤击落。每条焊缝应一次焊完,当因故中断后,应清理焊缝表面,并根据工艺要求,对已焊的焊缝局部采取保温缓冷或后热等,再次焊接前应检查焊层表面,确认无裂纹后,方可继续施焊。多层焊接应连续施焊,及时将前一道焊缝清理检查合格后,再继续施焊,多层焊的层间接头应错开。定位焊缝的长度、厚度和间距,应能保证焊缝在主缝焊接过程中不致开裂。定位焊焊接时,应采用与主缝相同的焊接材料和焊接工艺,并应由合格焊工施焊。厚度大于50mm的碳素钢和厚度大于36mm的低合金钢,施焊前应进行预热,焊后应进行后热。温度控制应按核准后的施工图纸或焊接工艺评定确定,若无规定时,预热温度控制在100~150℃,层间温度应保持在预热温度范围内(定位焊缝的预热温度较主缝预热温度提高20~30℃)。预热区应均匀加热,加热宽度为焊缝中心两侧各3倍焊件厚度,且不小于100mm。当焊件温度低于0℃时,所有钢材的焊缝应在始焊部位100mm范围内预热到15℃以上。焊接环境:焊接时的风速,在手工电弧焊、埋弧焊、乙炔焊时不应大于8m/s,在气体保护焊时不应大于2m/s。当超过规定时,应有防风设施。相对湿度不得大于90%。当焊接表面潮湿,雨、雪、刮风天气,焊工及焊件无保护措施时,不应施焊。焊接工作完毕后,焊工应清理焊缝表面,自检焊缝合格后,在焊缝部位旁,打上焊工工号钢印。焊缝质量检验投标人应按核准后的施工图纸规定的焊缝质量等级,并按GB50205-95第4.5.12条~第4.5.21条的规定,对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探伤检验。无损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专业部门签发的无损检测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焊缝检测工作。栓钉焊检验应遵照GB50205-95第4.5.22条的规定。外观检查。应按GB50205-95表4.5.20所列的外观缺陷项目,对全部焊缝进行外观检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检查表面裂纹应采用磁粉或渗透探伤。超声波探伤检验。按施工图纸的规定,对质量等级为一、二级的焊缝进行超声波探伤检验时,探伤检验的标准应按GB50205-95第4.5.20条的规定执行。X射线探伤检验。按核准后的施工图纸规定,须作X射线探伤检验时,X射线探伤按GB3323-87标准评定。一级焊缝Ⅱ级合格;二级焊缝Ⅲ级合格。焊缝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附有上述检验记录的焊缝质量检验报告,供监理人进行钢构件验收用。5、金属结构防腐防腐项目及要求在闸门等制作完成后,应按GB9794、GB9795、GB9796对闸门里外都进行彻底的喷砂除锈处理,然后进行表面热喷锌复合涂层防腐,具体为热喷锌厚度200μm;喷涂环氧云母氧化铁中间漆100μm;喷涂氯化橡胶漆70μm。防腐金属结构构件制造质量检验合格后,投标人应根据设计要求以及核准后的图纸说明对构件的非连接部位进行防腐。金属结构构件的防腐应在喷涂前14天,提交一份喷涂工艺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报告内容应包括防腐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施涂方法、采用设备以及涂层试验、检验方法和缺陷修补等。构件防腐前应对其表面进行除锈处理。除锈方法和除锈等级应按核准后的施工图纸要求,除锈质量应符合YB/T9256—96第2.6节的规定。除锈合格后,应立即涂装,在潮湿气候条件下4h内完成;在气候较好条件下不超过12h。在有雨、雾、雪、风沙及灰尘较大的户外环境中禁止进行防腐作业。构件防腐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遵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未规定时,环境温度应控制在5~38℃,相对湿度应小于85%,构件表面不低于露点以上3℃。防腐后4h内不得淋雨和日光暴晒。防腐层数、厚度、间隔时间、材料调配方法及注意事项,均应严格按核准后的施工图纸、监理人的要求以及制造厂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执行。当天使用的材料应在当天配置,并不得随意添加稀释剂。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防腐材料。由于贮存不当而影响防腐材料的质量时,必须重新检验,并经监理人同意后方能使用。核准后的施工图纸中注明不防腐的部件不应误喷涂,安装待焊部位应留出30~50mm,连接部位结合面暂不喷涂。喷涂应均匀、有光泽、附着良好,无明显起皱、流挂和气泡。6、金属构件的运输和存放 投标人应负责将已验收的金属构件运到指定安装地点。金属构件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干净。底层垫枕应有足够的支承面,堆放方式应防止金属构件被压坏和变形,钢构件应按安装工序分区存放。7、金属构件制造质量检查质量检查应按施工图(包括技术说明书)和设计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除核准后的施工图已注明外,其它尺寸误差允许值,应遵照DL/T5018-2004相关条文执行。投标人应建立金属结构设备制造、运输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投标人的质量检查部门应负责测试、试验和质量检查工作,并提交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和质量检查报告,送交监理单位复验。监理单位有权对质量进行监督与要求复验,投标人应积极配合。8、金属结构构件的验收金属结构的各项构件制造完成后,投标人应在金属结构工程开始安装前14天,向监理人提交金属结构构件的验收申请报告,并应同时提交以下各项验收资料,经监理人同意后,进行钢构件验收,并由监理人签发钢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提交的验收资料应包括:金属结构构件验收清单;金属结构构件加工图;金属结构构件各项材料和外购件的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或试验报告;焊接工艺规程和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缝质量检验报告;金属结构构件隐蔽部位的质量检查记录;施涂工艺和涂装检查记录;金属结构构件及预拼装检查记三、售后服务要求:1、零配件应保证10年以上的供应期,提供主要零配件的优惠价。提供维修资料,在安装后,按国际和国家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2、维修相应:工程师到场时间小于4小时,零配件供应最长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并允诺做不到的赔偿条件。3、整套设备免费保修≥3年。四、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明确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等;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和使用的材料的清单,提供说明书。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投标人所投产品在市场上有一定占有率。提供省市级用户名单、江苏省及周边城市近三年用户名单等。4、货物到达采购方后,供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5、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后,需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只有在闸门完全正常运转和买方确认后,闸门系统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6、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所发布的公告为准。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原件资料以备同复印件资料核对。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六章 合同一般条款一、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2.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2.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1.4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2.1.5 有关图纸2.1.6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2.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3.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1. 完整物权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2. 质量保证2.1 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2.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2.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年。3. 包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4. 伴随服务4.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4.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4.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4.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4.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1.标的物的交付1.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1.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1.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2.检验和验收2.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2.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2.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2.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国家权威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1.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合同价款和支付1.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1.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1.2.1 合格的销售发票;1.2.2 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1.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1.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六、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3.乙方违约责任3.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3.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4.不可抗力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索赔1.索赔1.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1.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也应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八、履约保证金13.履约保证金1.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1.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3 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设备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采购人)全额退回。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1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1.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2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合同的生效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受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同时还需至吴江市政府采购管理科加盖备案章后即生效。十一、争议解决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附则1.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招标方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2. 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根据政府采购招标编号SZWK2012-WJ-G-007号招标文件及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 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 ,详见《标的物清单》。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招标文件;②乙方中标的投标书;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中标通知书。二、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投标总价一次报定,包括完成该标的物的全部内容的设备、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保险、运费、劳保、各种税费等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2、付款步骤: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且按装调试完工,经验收合格,并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C)后60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按合同总价支付95%的货款,余款5%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由需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一次性付清。A、采购人、中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章认可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B、合格销售发票。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三、质量与验收: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材料;2、材料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3、材料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通过。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及招标方;四、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叁年;2、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服务执行。五、交货和安装1、交货时间:2012年 月 日,发货前应书面通知甲方;2、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将标的物送到甲方工地所在地。3、安装:安装分为预埋件安装及整体设备安装及调试。六、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同时还需至吴江市政府采购管理科加盖备案章后即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递交吴江市政府采购管理科和招标代理机构备存。 第八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公司评价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预中标人。(保留小数点后2位)二、综合评分标准: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并以评分方法进行评估,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8%(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占62%(权重)。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则该投标方的投标价格评分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投标方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投标方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消化(如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不得中标)。一、价格(最终报价):(价格权值38分)以进入评标程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8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X100(价格权值为38%)(二)货物品牌与质量(最高得分40分)1、品牌及选型(7分):根据投标货物的品牌及选型由评委在3~7分内评定;2、技术参数符合性(30分):所投货物的技术参数应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指标出现负偏离由评委酌情扣分,偏离构成未实质性响应的为无效投标,指标若有正偏离,可由评委酌情加分;(本项基础分为22分,最高得分30分)。3、相关认证(3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环境管理认证证书,少一项扣1分。(三)售后服务(最高得分12分)1、免费质保期及质保内容(5分):根据各投标人的质保承诺年限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1-5分之间进行评分。2、交货期承诺(3分):交货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由评委酌情加分,最高得3分。3、免费维保期满后维保收费及内容介绍(4分):(1)维保收费比较(2分):每年的维保收费最低的得2分,其他由评委酌情打分;(2)维保服务单位(2分):提供原厂维保服务的得2分,提供其他单位服务的由评委酌情打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综合评价(最高得分10分):1、投标单位综合实力(注册资金、财务报表等)(2分)2、2007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销售业绩比较,根据销售合同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1-6分之间进行评分,江苏省内具有相同类似工程业绩3个(含3个)以上得6分。(提供销售合同,已完工的验收报告或证明已完工的验收资料,销售发票等资料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同时递交,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三种资料不全不得分。销售发票汇总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类似业绩日期计算:以完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3、招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1分)4、其他优惠措施(是否提供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招标人认可的具体的、实在的优惠措施)(1分)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的技术参数部分,各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厂方说明书等)并作出相应的对比(列表)供评委评判,否则不作为评分依据。2、付款方式及交付时间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中标。(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