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武平县公告时间2020年08月05日11:43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7日09:00
资格预审日期2020年08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武平县碧水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先生、刘先生****-********,173*****826
附件:
附件1公告附件.docx
附件2资格预审公告.doc

项目概况

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P-********010141

项目名称: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997.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JTP-********010141)

1.招标说明

根据中共武平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19]35号会议纪要精神,武平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原则同意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已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武平县规划建设规模建设1×300t垃圾焚烧炉,配1×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垃圾接收及供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供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自动化系统、辅助设施设备以及厂区道路、绿化等厂区工程项目和配套工程“三通一平”等。

表 1-1焚烧发电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1

全厂总用地面积

4.39(约65.8亩)

hm2

其中

焚烧发电厂区用地面积

2.95(约44.2亩)

hm2

边坡及非建设用地面积

1.44(约21.6亩)

hm2

2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9019.4

m2

3

建筑系数

30.6

%

4

建筑面积

16284.92

m2

5

容积率

0.553

-

6

厂区道路面积

5421.5

m2

7

道路系数

18.39

%

8

硬地及广场面积

6190.9

m2

9

厂区围墙长度

888

m

10

绿化面积

8842.2

m2

11

绿地率

30

%

12

截洪沟

622

m

13

挖方量

9.5

万m3

14

填方量

17.9

万m3

表 1-2建(构)筑物特征表

序号

建(构)筑物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备注

1

综合主厂房

5604.52

13318.67

2

烟囱

28.27

80m

3

烟气在线小室

36

36

4

升压站

200

300

5

垃圾运输栈桥

110

6

点火油库

378

34.44

7

飞灰固化养护棚

288

288

8

工业水池

480

-2.5m

9

冷却塔

247

10

综合楼

412.71

2048.61

11

地磅及地磅房

238.9

43.2

12

初期雨水收集池

60

156m3

13

渗沥液站

936

216

合计

9019.4

16284.92

2.3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9997.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501.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861.49万元,预备费918.17万元,建设期利息595.2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54万元。

表 1-3工程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费用(万元)

工程费用

16501.9

1

建筑工程费

9069.82

2

设备购置费

6019

3

安装工程费

1413.0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861.49

基本预备费

918.17

建设期利息

595.22

铺底流动资金

120.54

建设工程总投资

19997.32

2.4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为30年(含2年建设期和28年运营期)。

2.5垃圾处理范围:

武平县域辖区内的1街道,14个镇,以及2乡,分别包括平川街道;城厢、中山、万安、十方、岩前、桃溪、中堡、东留、武东、永平、象洞、湘店、大禾、中赤14个镇;民主、下坝2个乡。(含现有填埋场的陈腐垃圾,经筛分后的陈腐垃圾处理价格按照生活垃圾价格执行)。

2.6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所在地(武平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资本应在签署《PPP合作协议》后的30个日历日内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和运营。

2.7投资回报机制:由垃圾处理费和售电收入构成。

2.8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通过自有资本金和债务融资构成。

(1)自有资本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中“其它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的规定,结合金融机构对自有资本金的要求,设定中标社会资本提供纳入本项目投资额25%的自有资金,约4999万元。

(2)债务融资:本项目债务融资部分为总投资额的75%,约14998万元。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委托贷款、特许经营权抵押贷款、资产支付债券、项目收益债等多种形式进行融资,必要时由社会资本提供第三方担保或增信。

2.9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资融、勘察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工程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合同、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续、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投资建设经验和运营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建设能力: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和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

(5)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和资金实力:

①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15000万元人民币的有效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额度(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

②投标申请人应承诺:将按约定完成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中标社会资本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该项资金将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未及时到位,中标社会资本负责筹集并保证足额及时到位(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6)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承接过一项处理规模达到300吨/天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项目业绩。(所提供的业绩须包含运营内容,项目业绩包含BOO、BOT、PPP、DBOT等运作模式,但不含BT模式,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或申请人的绝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超过50%)的业绩均予以认定,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

(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查询日期需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个月内)(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针对投标申请人行贿犯罪的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并出具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函(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9)项目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出资比例不得为0,其中牵头方出资比例超过联合体成员全部出资的50%及以上。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2086日至20208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若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若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8270900分,递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old.fjzfcg.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再提交投标保证金200万元。

8.2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

(1)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的:应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时之前,汇达资格预审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招标项目名称。

(2)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银行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该上级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办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一并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8.3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银行保函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2)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无需密封)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8.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帐 号:********8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武平县碧水路2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邮箱:********4@qq.com

9.2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系人:张先生、刘先生

电话:****-********,173*****826

传 真:****-********

邮箱:fjzbzx3b@126.com

9.3监督部门:武平县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30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公告正文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6日至2020年08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当面领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公告正文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0年08月2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08月27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正文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正文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武平县碧水路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系方式:张先生、刘先生****-********,173*****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电 生活垃圾焚烧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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