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省监狱管理局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省监狱管理局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青海省青海省人民医院、省监狱管理局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省青海省人民医院、省监狱管理局医疗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现对青海省人民医院、省监狱管理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青海省人民医院、省监狱管理局医疗设备(青政采公招字(QC)2012-033)

二、招标内容:共6个包

第一部分:人民医院(包1-包5)

包1: 预算控制额度: 106万元

无创心排量监测仪(进口)

包2: 预算控制额度:36.9万元

亚低温治疗仪(降温毯)(进口)

包3: 预算控制额度:13.3万元

亚低温治疗仪(升降温毯)(进口)

包4: 预算控制额度:7.6万元

间歇压缩系统(进口)

包5: 预算控制额度:34万元

微生物快速动态检测系统

第二部分:青海省监狱管理局 (包6)

包6: 预算控制额度:120万元

激光光子治疗系统(进口)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可对该项目各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就一个包中项目拆分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注:上述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按需方实际要求。

4、招标内容如有变动,以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具体要求详见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

3. 投标企业的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四.所投产品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或单位介绍信。

六.招标文件发售及截止时间: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2011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1楼信息科(西宁市黄河路30号)

七.标书售价:陆佰元整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2年7月11日上午9:00开标。

2.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1楼开标大厅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海省人民医院:****-*******

监狱局:****-*******

招标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标书购买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及传真:****-******* 邮编:810001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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