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及其他商品供应服务招标公告
食堂食材及其他商品供应服务招标公告
莆田第二中学2020-2021年度食堂食材及其他商品供应服务采购询价文件 莆田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主要从市教育局指定的平台上进行采购,经校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我校拟对平台外的食材及其他商品的采购供应服务进行自主公开邀请招标,以寻求有资质有诚意的供应商,欢迎各受邀单位参与投标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自主公开邀请招投标; 2、对有报名的受邀单位先进行资质审查,符合招标要求的受邀单位正式列入招标对象。 二、采购询价品类:
三、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所有食材均应提供相应的食品安全检测报告、办公用品需提供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四、合约期限:2年。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无异议,且供货方能主动提高下浮率,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合同有效期可顺延1年。 五、交货时间和地点:签订供货合同后,按学校指定时间、路线,通过学校北门,送至学校食堂。 六、交货期限:供货方前一天向学校出示相关品类价格,由学校自行选择采购品类交由供货方配货,供货方应在次日约定时间内送到。 七、定价方式: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下浮率(不低于上表中的最低下浮率)标准,在每日价格基础上进行下浮后,向学校供货。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供货成本增加的,应由供应商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予以降低相应下浮率。 八、付款方式:收到全部货物,经验收合格并在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货款。 九、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在招标发布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对本公告有疑问,请及时通过书面正式材料与招标人联系。 十、招标流程 本次招投标分为报名、开标、验标、评标等四个环节进行: 1.报名环节: (1)报送材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不是法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的单位应缴纳贰仟元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约结束后,无息退回。投标承诺函请根据附件一的要求进行报价,在开标时送过来。 (2)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2020年8月6日上午9:00-11:00,送达莆田第二中学总务处。 2.开标环节: 本次招标将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开标、验标、评标,确定中标者。 (1)开标时间及地点:暂定2020年8月7日上午9时在莆田第二中学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在报送材料中注明联系电话)。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派人到现场,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的可以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参加。开标时间一到,当场拆封,并记录下所有投标单位的价格和服务承诺。投标单位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2)验标环节: 所有投标单位需认真填写投标价格的各项组成部分,为防止有恶意压低价格、扰乱市场的行为出现,在评标之前增加验标环节。招标方将组织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先行审核,如发现有明显不合市场规律的报价方式,经招标方基建、采购领导小组讨论并认定为恶性竞标的,做以下处理:如其他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允许当场修改成合理投标价后参与竞标;如其他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已有三家,则立即取消该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3)评标环节: ①本次招标按相应下浮率高低进行评分,一共十个项目,每个项目10分,总分100分。该项目下浮率最高者得10分,最低者得0分,其它报价按与最高者与最低者的正比例关系得分。总得分最高并能完全响应招标方案要求的投标单位被确认为中标方,若最高得分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得分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一个供应商中标。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方将在招标方的校园网(www.ptez.com.cn)、公告栏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的书面原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视为虚假质疑)送达招标人;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将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 ③《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4)签订合同 ①招标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在7天内完成所有工序并交付验收。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十一、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一)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报价单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招标项目、投标人名称、报价部分等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二)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2020年8月7日9时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签字或盖章; (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十二、信用要求 实行信用一票否决制。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作无效处理;已中标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给学校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且今后不得参加我校此类项目的招标。 (一)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的; (三)与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五)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六)中标后在履约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保证质量的; (七)中标后私自转包给他人的; (八)在承接业务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责任心不强、不能按时完成校方要求因此给校方造成损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 (九)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关人员发生商业贿赂现象的; (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十三、本次招标由学校基建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基建采购监督小组全程负责监督,我校杜绝任何不正当行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方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城北大道3669号 邮政编码:351131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185*****231 传真:0594—******* E-mail:ptezzwc@163.com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5.doc" title="食堂采购附件1.doc">食堂采购附件1.doc 莆田第二中学 2020年8月2日 友情提醒:疫情防控期间,我校鼓励供应商采用不见面接触方式办理提出质疑、建议等相关业务。相关业务原则上通过电话、纸质邮寄交换等形式对接办理。若供应商确需现场办理相关业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及人员信息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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