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248 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财政局官渡古镇项目土地评审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274.81 最高限价(万元):274.81 采购需求:对官渡古镇项目土地收储成本进行评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内所有产品(服务)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服务内容:(1)熟悉土地收储成本评审、审核、审计等业务,主要对收储阶段征地拆迁资金、报批的各种税费,回迁安置房、与地块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的支出成本核算工作,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出具项目成本评审报告,作为土地收储阶段成本认定依据。(2)投标人提供咨询、政策研究、专家研讨及项目评审的后续答疑等无偿增值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按委托单位要求完成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评审工作,根据被审单位及延伸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向委托单位提交评审结果报告。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工程造价资质可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备注:评标前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核查)。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④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为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会计师事务所若为分支机构(分所),除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还需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履约能力担保。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