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一局三公司水电分公司大同市西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机电)膜组器及超滤膜组器招标
中建一局三公司水电分公司大同市西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机电)膜组器及超滤膜组器招标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膜组器及超滤膜组器供货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日期:2020年 8月3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同市西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机电)
2.工程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西郊污水处理厂厂内
3.总包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4.建筑面积及楼栋:总建筑面积14.79万m2,单体数量及层数:16
5.开竣工日期:2019年9月10日至2020年12月30日
二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能够按时、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零星小额采购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
2.符合中建“云筑网”(www.yzw.cn)合格供应商准入条件,经注册合格后具备线上招投
标操作能力。
三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择优选取材料供货单位。
四招标内容
1.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及暂定数量: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膜组器 | 膜形式:浸没式安装中空纤维帘式微滤膜 | 组 | 48 | |
2 | 超滤膜组器 | PVDF(聚偏氟乙烯)外压膜,过滤精度0.02微米, 单组产水量4500m3/d, 68支70m2原件 | 组 | 14 | |
合计 | 62 |
2.质量标准:
合法生产或合法代理,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标准;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标准为准。
3.验收方式:
交货验收方式为中标人供应的材料数量按组计算;所有材料必须达到符合上述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等级为优等品;如上述标准有重复或冲突,以最新及最严格标准为准。材质证明随货同行。如一次检验不合格,即退场处理,复检费及运输费由中标人承担。因复检影响拖延工期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5000元/天罚款,本工程因型材送检不合格,导致的甲方损失及其他一切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听从材料人员的指挥,按材料人员指定的位置卸车,绝不能强行卸车,否则拒收。。
4.货品厂家/品牌:
具体要求为投标方必须是国标膜组器的经销商、代理商或者厂家。
5.供货与结算:
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署供货合同,按要求送货到招标人项目部指定位置;双方每月
按照项目部实际签收数量办理结算。
6.货款支付时间、比例:
预付款10%,每月15日对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进场货物进行结算,结算后3个月内支付该结算货款的70%,设备安装完毕联合试运转并经过单位工程验收后,支付至该结算货款的85%;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支付结算金额的97%,其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详见投标说明事项里的质保期要求)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一次付清。
7.货款支付方式:
货款以网银、信用证、保理、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等方式支付。
8.其他约定:
产品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完全符合相应国标要求;
五 投标说明
1.本次投标通过网络(云筑网/yzw.cn) 投标方式,各项要求以网络公告为准。
未以网络方式投标或网络投标流程未完成的,投标无效。
2.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 / 元(人民币大写: / ) 。
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无效。中标通知书发布日起五日内无息退还对公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招标人账户信息:/ 。
3.报价组成
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品价格、包装费、仓贮费、装车费、运费、保险费、卸车费(按采购方指定位置卸货)、风险金、服务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为货到工地落地价格。
4.报价填报按照网络投标流程中所载“招标清单”格式填报。
5.招标人通过网络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双方7日内签署具体供货合同。
6.若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的竞争中有违规或欺诈行为,则有权宣布其投标
为废标或中标无效。
7.招标方联系人:金鹏程 联系方式: 159*****560
8.系统调试由中标人负责。
9.本合同单价包括的内容除“合同价格说明”所包括的内容外,还包括设备单级及联动调试、试运行、设备材料第三方复试检测、办理相关手续(含所需要提供的检测报告)、检测(包含但不仅限于检测和调试,并达到交付要求)、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10.供方应对所供设备各方面的性能、效果以及产品质量负责。本工程以出水满足设计指标为基本要求,保证MBR膜系统及超滤膜系统正常运行必须的设备和附件供应是供方的职责;内容如下:系统约定边界条件所包含的工艺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包括与自控、电气等专业的对接)、调试,监督检验,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提供,售后服务和质保期内的任何缺陷的整改修复等工作。
11.供方应提供的服务包括:(1)系统指导及安装;(2)系统编程提资;(3)系统运行培训;(4)系统调试和试运行,直至系统竣工验收交付使用;(5)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质保期内的任何缺陷的整改修复;(6)项目整体联合调试和试运行并保证最终出水达标。
12.污水厂设计进出水水质如下:
指标 | COD(mg/L) | BOD5 (mg/L) | 氨氮 (mg/L) | 总氮 (mg/L) | 总磷 (mg/L) | SS (mg/L) |
进水水质 | 560 | 210 | 60 | 90 | 8 | 590 |
出水水质 | ≤30 | ≤6 | ≤1.5 | ≤10 | ≤0.3 | ≤5 |
供方需担保其提供的MBR膜系统、超滤膜系统及附属设备能稳定到达以下出水水质要求和性能要求。
出水水质要求 | |
水质指标 | 出水水质 |
基本要求 | 无飘浮物,无令人不愉快的嗅和味 |
pH | 6.5~8.5 |
色/度≤ | 30 |
浊度(NTU)≤ | 5 |
COD(mg/L)≤ | 30 |
BOD5(mg/L)≤ | 6 |
氨氮(mg/L)≤ | 1.5 |
总氮≤ | 10 |
总磷(以P计)≤ | 0.3 |
MBR设备性能要求 | |
工作场所 | 室内 |
装置数量 | 48套 |
廊道数量 | 8条 |
单套膜池平均产水量 | ≥771m3/d |
系统总进水量 | 37000 m3/d |
水量变化系数 | 1.3 |
净通量 | ≥15.30L/(m2·h) |
单套膜面积 | 2100m2 |
系统总膜面积 | 100800m2 |
膜使用寿命及使用性能保证 | ≥5年 |
膜组器性能要求 | ||
序号 | 项目 | 数值 |
1 | 型式 | 浸没式安装中空纤维帘式微滤膜 |
2 | 工作方式 | 24h/d |
3 | 材料 | PVDF |
4 | 制膜方法 | NIPS |
5 | 膜丝强度 | >200N |
6 | 膜公称孔径: | ≤0.1μm |
7 | 运行水通量范围: | ≥15.30L/(m2·h) |
8 | 膜丝纯水通量 | >1000lmh(-100kPa.25℃) |
9 | 单膜元件膜面积: | 2100m2 |
10 | 膜元件最大允许透膜压差: | 55kPa |
11 | pH操作范围 | 1-11 |
12 | 最大耐受次氯酸钠浓度 | 5000ppm |
13 | 清洗药剂种类 | 盐酸、柠檬酸、次氯酸钠、氢氧化钠 |
14 | 化学清洗pH范围 | 1-13 |
15 | 进水温度范围 | 5-40°C |
16 | 过滤方式 | 由膜丝外到内(外压式) |
17 | 反洗最大压力 | 50kPa |
18 | 膜元件制造厂及产地: | 中国 |
超滤膜组器性能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主要参数 |
1 | 原产国 | 中国 |
2 | 膜型号 | OWUF-9 |
3 | 膜形式 | 外压式超滤膜 |
4 | 公称孔径 | 0.02μm |
5 | 单支膜面积(m2) | 70 |
6 | 膜材料 | PVDF(聚偏氟乙烯) |
7 | 膜丝内/外径(mm) | 0.7/1.3 |
8 | 膜丝长度(mm) | 1615 |
9 | 外形尺寸(mm) | ?238×2128 |
10 | 密封材料 | 环氧树脂 |
11 | 外壳材料 | UPVC |
12 | 工作压力(MPa) | ≤0.30 |
13 | 环境温度(℃) | 5-45 |
14 | 耐pH | 2-12 |
15 | 单个膜组器膜元件数 | 68 |
16 | 单个膜组器膜面积(m2) | 4760m2 |
17 | 操作形式 | 错流过滤 |
供方提供的膜元件应当保证5年以上使用寿命,使用期末通量不低于设计通量80%,五年时膜断丝率小于千分之三。当膜的通量下降20%或断丝率超过千分之五时视为寿命到期。
膜需要经过三次性能测试,第一次于试运行结束7天内进行测试。产水量需要连续7天内稳定达到设计产水量的100%,在此7天内出水水质要达到设计要求;
第二次于正式投入运行1年后进行测试,产水量需要连续7天内稳定达设计产水量的100%,在此天内出水水质要达到设计要求;
第三次于正式投入运行2年后进行测试,产水量需要在连续7天内稳定达到设计产量的95%,在此7天内出水水质要达到设计要求;
只有三次性能考核均通过测试,才能视为完整的合格的产品。期间出现膜断丝率大于千分之一、SS 和SDI不达标等任何问题供方需免费更换膜元件。
13.膜组器安装后,供方应按技术要求进行调试和检验,保证其允差值符合规定的指标。在供方调试完成后,在进水条件不超过设计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由业主任意指定连续7天的性能测试以决定是否满足系统功能性要求。性能检测方法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取样与检测的相关内容进行。若验收时该标准更新,则按国标最新方法进行相关测试。如出水要求不能满足,供方有责任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指标,应接受相应的扣款。
14.性能验收试验的条件及结果确认
(1)试验条件:满足本工程的设计基础资料和运行条件;符合供方提供的操作方法和说明书;试验过程中,除正常的运行调整外,不允许有任何人为的调整;试验由采购方和供方共同协商进行,并提出试验报告。
(2)结果确认:供方提供性能验收试验报告,并由供方和采购方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15.质保
(1)膜元件质量保证期: 膜元件质保期为5年。
(2)质保起始期:质保期起始时间为本工程验收合格日或货到现场6个月或在膜系统出水水质及处理水量达到设计要求的前提下,膜系统连续累计运行1个月,以三者先到日期为准。
(3)膜元件总质保期限:包括基本质保期和延长质保期共60个月。
(4)在质保期内,对于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的系统发生故障,供方保证提供48小时保障服务,接到采购方通知,保证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直到故障完全排除,恢复正常工作为止。并且供方应提供规定的零配件,以满足用户的维修,更换需要。
(5)在膜组器监造、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产品或配件,供方都必须及时更换,直至符合规范要求。
(6)供方对提供的膜组器的技术、性能、设计、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作的部件质量全面负责。
(7)供方不得使用翻新产品,并承诺提供设备为原产设备。
(8)任何管道及部件材料的检验、检查和试验均符合国标要求。
16.供方需根据本工程的设计进度和现场实际要求及时提供满足本工程系统相关的设计资料,或者及时派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完成技术等方面的配合工作。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同时负责指导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现场培训。供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
现场服务人员需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运行操作程序,有相同或相近工程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安装、调试等指导,以及运行培训工作。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和各种税费等等。采购方不再因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17.供方应提供能满足工程需要的服务人数的现场服务表,确定服务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不得随意更换,并根据采购方要求日期进入现场。如果由于供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采购方有权要求追加人数、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采购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在采购方要求追加人数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派出人员情况 | 联系人及电话 | |
职称 | 人数 | |||
1 | 施工技术交底 | 机械工程师 工艺工程师 | 2 | |
2 | 指导安装 | 机械工程师 工艺工程师 | 2 | |
3 | 分步试运转 | 工艺工程师 | 1 | |
4 | 系统调试 | 工艺工程师 | 1 | |
5 | 运行培训 | 机械工程师 工艺工程师 | 2 |
注:具体内容供方可以适当调整,但需满足工程需要。
18.供方需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及时有效地提供售后服务。现场技术服务的到达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19.供货周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起始时间,整体供货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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