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蔬菜基地(非招标工程)自主摇号公告招标公告

大棚蔬菜基地(非招标工程)自主摇号公告招标公告


自主摇号公告
经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0年8月9日上午9:30在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财政所三楼会议室进行湖江镇大棚蔬菜基地项目(非招标工程)公开摇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摇号项目概况
序号
基地项目名称
面积
(亩)
项目投资(万元)
联系人及电话
区领导小组挂点联系单位
备注
1
湖江镇中塘村大棚蔬菜基地项目
65
282.91
刘秀清180*****668
区示范区管委会
详见施工图纸
2
湖江镇镇江村蔬菜基地项目
70
304.67
刘秀清180*****668
区示范区管委会
详见施工图纸
3
湖江镇高道村大棚蔬菜基地项目
91
396.07
刘秀清180*****668
区示范区管委会
详见施工图纸
二、工艺要求:
第一、基本要求:设计和建设符合GB/T51057和JB/T10288等要求;①安全性:温室结构及其所有构件的设计必须能安全承受包括恒载在内的可能爪全部荷载组合;②耐久性:温室骨架结构和材料符合GB/T51057-2015和JB/T10288的要求;③荷载要求:温室结构的设计荷载符合GB/T51183-2016,GB/T51057-2015规定要求;④通风要求:温室的通风设计符合NY/T1451-2018的规定要求;⑤覆盖材料:应符合温室闪农作物生长要求,第二、温室骨架包括规格型号,型号配置为Lws-80,Lws-96。第三、主要零部件材料与技术要求应符合设计规定。第四、安装的基本要求;①符合设计规范规定要求;②配置设备安装符合规范规定要求;③覆盖材料安装符合规定要求。综合:材料要符合图纸设计要求,提供大棚骨架材料、薄膜等主材的品牌名,厂家,型号及主要指标参数,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大棚骨架等主体钢结构质保期不低于10年、覆膜质保期不低于3年。
三、工期要求:60天
四、摇号报名办法
1、报名要求:在赣州市蔬菜产业重点县实施过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大棚安装项目的企业,并且具有良好口碑,有丰富的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大棚施工经验,企业实力较强,质量较好的施工企业。
2、审查要求:对报名参加摇号的施工单位先进行资格预审,召开湖江镇班子会集体讨论审查结果,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符合资格条件纳入摇号范围,不符合的一律不纳入,已审查通过的公司或企业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与摇号。
3、镇项目办对相关施工单位资质、信誉等情况进行再次调查核实后,进行随机摇号确定施工单位,镇纪委参与全程监督。每个项目通过现场随机摇号确定1家施工单位,摇号结果经镇项目办及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在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2天,公示期为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1日,无异议后中选单位需向我镇财政所缴纳项目批复资金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和5%的质量保证金,摇号中选单位凭缴款单于2020年8月12日前到代理公司处领取中选通知书(地址:赣县区梅林大街东延滨江广场,联系人:张女士****-*******),2020年8月13日前凭中选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进账凭证到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现场对接并签订施工合同(联系人:刘先生,180*****668)。2020年8月15日前进场施工。如未按期签合同和进场施工的将取消中选资格,并将取消今后湖江镇项目的摇号资格,同时上报区相关部门列入施工企业“黑名单”。
4、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财政所
账号:132*****100*******
开户行:赣县农商银行湖江支行
5、本次摇号共三个蔬菜大棚基地项目,已中签一个项目的公司将立即中止参与本次其他项目的摇号。
6、报名摇号的入库施工单位少于3家的,应重新发布公告;若两次公告均少于3家的,将转为其他竞争性发包或直接发包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7、有以下行为的公司及委托人将不能参加此次摇号:
①在以往湖江镇公开摇号中选但弃标的公司及委托人;
②在以往湖江镇公开摇号中选后但无故延后时间进场的公司及委托人;
③在以往湖江镇施工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群众反映较差的公司及委托人;
④中选后(含以前中选的公司),中选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换中选公司,如已更换的原公司则将不能参加本次摇号;
⑤在湖江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付的公司及委托人不得参与本次摇号;
8、镇纪委对摇号规则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并在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如中签施工单位对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发现中签施工单位有弄虚作假等其他不良情形的将取消中签资格,并将取消今后湖江镇项目的摇号资格,同时上报区相关部门列入施工企业“黑名单”。
9、中选单位在公示期内三天内不领取中选通知书将视为自动弃权处理,业主单位将另行组织摇号或其他发包方式。
9、摇号办法由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五、报名资格条件
1、在赣州市蔬菜产业重点县实施过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大棚安装安装项目的企业,并且具有良好口碑,有丰富的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大棚施工经验,企业实力较强,质量较好的施工企业。
2、报名的施工单位指派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近3年在赣州市蔬菜产业重点县实施的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大棚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单、审计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施工业绩的材料。
四、报名时间
2020年8月8日09:00至2020年8月8日17:30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赣县区湖江镇项目办(主楼4楼)
联系人:刘秀清180*****668
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

附件下载:
赣县区农攻字〔2020〕26号附件1: 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钢架大棚施工方案图(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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