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闽侯供电公司2020年度零星修缮(施工)项目谈判公告

国网闽侯供电公司2020年度零星修缮(施工)项目谈判公告

国网闽侯供电公司2020年度零星修缮(施工)项目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委托“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有兴趣的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国网闽侯供电公司2020年度零星修缮(施工)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2.参与供应(服务)商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电子邮件报名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08月05日至2020年08月07日17:00前将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报名登记表扫描件(盖章)(此三样材料缺一不可)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9@qq.com报名并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应答人需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请按下表填写信息。务必正确填写邮箱信息以便成功接收到电子版采购文件。

序号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应答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必填)

1

FZFW2020GJT050303-1

国网闽侯供电公司2020年度零星修缮(施工)

XX公司

张三





3.2未按本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收取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费用。

截止报名前2小时仍不能下载采购文件请联系:蔡女士、方女士:187*****616(上午8:30–11:30,14:30–17:30公休、节假日不予接听)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包括报价应答文件、技术商务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1日17:30;地点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新港道4号福州供电公司旧大楼三层313室)。电话谈判时间为开评审时间当日,如有变更以现场通知为准。

4.2目前因疫情防控需要减少人员直接接触,暂不接受现场递交及现场报价,只接受顺丰邮寄方式(不含顺丰同城)提交应答文件,请各应答人合理安排时间,务必确保在2020年08月11日17:30前送达指定地点。未送达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将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所有谈判公告、答疑内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以及其它变更通知等有关通知均在(网址:)。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新港道4号福州供电公司旧大楼三层313室

邮编:350000

联系人:蔡女士、方女士

电话:187*****616

传真:/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5日


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资格业绩要求

开评审时间

1

FZFW2020GJT050303-1

国网闽侯供电公司2020年度零星修缮(施工)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4)应答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应答截止时间(以网站页面右上方信用信息生成时间为依据)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应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应答人,应答无效。]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符的许可经营。

(6)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服务(供应)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服务(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7)应答服务商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在国内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无涉及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8)项目结算时必须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1)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总公司授权函。

(12)应答服务商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止,已完成过至少 2 个单项合同不少于20万元,且与本项目同类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金额及完成时间,需另行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认定为业绩;服务类项目转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施工类项目劳务分包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

(13)应答单位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应答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资格及项目经理安全B证。专职安全员(1名):需具有安全员C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常驻工作班人员(至少2名):低压配电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低压电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在应答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1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5)应答服务商近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北京时间2020年08月12日15: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 供电 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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