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车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物流车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内容

1、采购编号:ZB2020-YL-115

2、项目名称:物流车服务

3、服务期:1年

4、项目概况:

为了便于医院各院区间的相关医疗物品运输及物资调配,配置往返总院、景德路院区、康复中心(十九病区)、星湖医院(二十病区)物流运输转车。

(1)物流车路线一:康复残联→景德路院区←→星湖医院←→总院

每天

车次一

车次二

车次三

发车

站点

站点

达到

发车

站点

达到

发车

站点

站点

达到

发车时间

9:30

10:00

10:50

11:30

12:00

13:00

13:45

14:00

15:00

15:50

16:30

站点名称

康复中心

景德路

星湖

医院

总院

总院

景德路

总院

总院

景德路

星湖

医院

总院

(2)物流车路线二:景德路院区←→康复中心

每周二、四

车次一

车次二

发车

达到

发车

达到

发车时间

13:00

13:30

14:00

14:30

站点名称

景德路

康复中心

康复中心

景德路

5、服务要求:

物流车车辆要求:尺寸不小于金杯或别克商务车,载货容量不低于5个立方,车辆各类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员应有车辆相应的驾驶证且身体健康(上岗前提供驾驶证、健康证)。物流车辆维护保养记录应交院方备案。服务方需购买车上所有座位险。车内保持平整、干燥、清洁、无污染。

服务要求:服务方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并应配备对接人员,不得拖延时间。服务方提供服务的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车容车貌整洁,车龄不得大于10年,车辆应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且将物资安全准确送达。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事故或故障时,服务方需在60分钟内安排其他车辆到达故障地点替换故障车辆并运送物品。如若短时间内因车辆原因无法正常运行,院方有权另行选择适合的车辆将物品送往目的地,所需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物流车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生车祸等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同车人员赔偿均由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公路运输经营相关证明。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本人亲笔签字);

3、提供近三年内租车服务业绩及合同复印件;

4、提供被授权人在代理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法人报名可不提供);

5、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截图。)。

6、封面提供报名公司名称、联系电话、邮箱。

注:以上资料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

四、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下的采购活动。

3、各报名单位应承诺对自己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信息的,取消参加或成交资格,构成违法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至8月11日8:00~16:30(五个工作日)

六、报名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南街92号,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住院楼5楼东招标采供中心3515室

七、联系人:鹿老师 ****-********

八、谈判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邮件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020年8月5日


标签: 物流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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