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渔船渔业油价补助的公示(第三批)

关于2018年度渔船渔业油价补助的公示(第三批)


为加强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保障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根据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海计[2016]4号)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8年渔业油价补助专项资金相关发放信息予以公示。

我市海洋捕捞机动渔船和养殖机动渔船的油价补助严格按照江苏省《关于做好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海计[2016]4号)文件规定执行,并统一使用“江苏省渔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渔船油补的资料录入、数据审核、补助资金计算、数据汇总及各类申请、申报、发放、上报表格打印等相关工作均通过信息系统操作。

2018年,我市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全部参照苏海计[2016]4号文件中油价补助标准进行分档核算油价补贴。按渔船船长和功率(均以《渔业捕捞许可证》中载明的船长和主机总功率为准)进行分档,确定其补贴核算标准上限。对渔船主机功率未达到对应船长分段核算功率下限,以及对应船长档位未设定补贴上限标准的,自动按功率对应的低档次船长分档标准予以核算补贴。

对海洋养殖机动渔船建立水产养殖油价补助与用油量及油价脱钩的机制。维持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贴核算方式基本不变,降低油价补贴核算标准,设置功率补贴上限,同时调低油价补贴资金测算标准。海洋养殖机动渔船可补贴功率上限为100千瓦,核算后仍高于以上标准的分别按照100千瓦核定,海洋养殖机动渔船补贴资金测算标准为0.048万元/千瓦(上限),可补月数按养殖证的有效月数进行核定。

我市对2018年度符合油补条件的捕捞渔船243艘,养殖渔船15艘,作为第三批公示对象在启东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栏(http://www.qidong.gov.cn/qdsnw/xxgk/

xxgk.html)、各渔业服务组织进行资金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2日。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内,任何个人与单位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形式向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或启东市财政局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后即向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进行申报打卡发放。

附:启东市2018年度海洋捕捞渔船渔业油价补助公示名册(第三批)、启东市2018年度养殖渔船油价补助公示名册(第三批)

联系电话:

启东市财政局********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5日


启东市2018年度海洋捕捞渔船渔业油价补助公示名册(第三批).xlsx

启东市2018年度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公示名册(第三批).xl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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