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二期)施工招标A6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黑龙江省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二期)施工招标A6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1.招标条件

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二期)包含绥化处的9个收费站、哈尔滨管理处7个收费站及方正管理处1个收费站,尚志处的4个收费站和牡丹江处的2个收费站,北安处的13个收费站和,共36个收费站的升级改造。

2.2招标范围:收费站收费广场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3建设地点:绥化管理处、哈尔滨管理处、尚志管理处、北安管理处所辖的收费站。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标段

位置

主要工程内容

估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A5

绥化处的3个收费站(呼兰、康金、兴隆)、哈尔滨管理处7个收费站及方正管理处1个收费站,尚志处的4个收费站和牡丹江处的2个收费站,共17个收费站。

路面工程517100m2;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护栏17946m,隔离栅6532m,标线10568m2等;机电工程包括更换收费亭89套,户外一体化机柜29套,换岛36个,以及户外显示屏、入口治超系统设备等。

7000

A6

北安处的13个收费站和绥化处的6个收费站(绥棱、海伦、海北、绥化、绥化西、望奎),共19个收费站。

路面工程201463m2;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护栏12089m,隔离栅7194m,标线8840.7m2等;机电工程包括更换收费亭79套,户外一体化机柜17套,换岛32个,以及户外显示屏、入口治超系统设备等。

5500

注:具体工程量及工程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共计12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2004),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

(1)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3)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5年8月1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且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

(2)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

注: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1.3财务要求

(1)2019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19年流动资产-2019年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另一成员应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成员须分别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1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至合同履行(如中标)完成后的一切事务。

3.2.2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专业分工和职责。

3.2.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的2019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牵头人的营运资金(2019年流动资产-2019年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1个标段。当投标人在2个标段中的中标候选人均排名第一时,按投标报价金额最大的来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一的标段。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另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另一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7近三年(2017年8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0年8月6日0时00分至2020年8月1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4.3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开标人员和派代表参加线下现场开标。

5.2.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能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写报价,可用用“0”代替,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5.2.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

5.2.3线上远程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完成后随即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当线上开标因交易平台系统原因出现异常情况(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解密),招标人将对所有按规定时间收到的纸质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除外)进行开标。

5.3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5标段50万元人民币;A6标段5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72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工程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转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之一。②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执行。

5.5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应分别购买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分别递交相应标段投标文件。

5.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均由牵头人完成。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7.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52号

联 系 人:鲁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政编码:150028

联 系 人:李女士、赵女士

办公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6号

电 话:****-********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

方法

(1)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按主要人员评分项高的优先;若主要人员评分项分值也相同,则按施工组织设计项分值高的优先;若施工组织设计项分值也相同,则按2019年营业额高的优先。

(2)投标人在第二个信封评标价相同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优先原则:评标价相同时,按投标人第一信封综合得分高的优先;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等时,按上述(1)款确定优先顺序。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提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1份。

(13)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标段报价及各部分报价均未超过招标人设定的相应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各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1份。

(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10)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财务能力:10分

具体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2.2.3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4名通过详细评审

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2 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A,投标人应视其投标报价情况自行判断,是否需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准备好与投标报价相对应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的来源、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A值时,使得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该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A=标段最高投标限价×0.85

3.10.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1个标段。

当投标人在2个标段中的中标候选人均排名第一时,按投标报价金额最大的来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一的标段。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另一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另一个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附件: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40

施工总体计划

8

①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4.8~6.4分(不含);

②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6.4(含)~8分。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20

①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12.0~14分(不含);

②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得14(含)~17分(不含)。

③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并有新冠肺炎防疫和生产保障措施详细合理;保证施工和收费站运行的方案措施合理可行,得17(含)~20分。

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12

①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7.2~9.6分(不含);

②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9.6(含)~12.0分。

2.2.2(2)

主要人员

25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与业绩

12.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7.5分,加分情况如下:

①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加2分,最多加2分;

②每有一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加1.5分,最多加3分。

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与业绩

12.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7.5分,加分情况如下:

每有一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业绩,加2.5分,最多加5分。

2.2.2(3)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10

科研开发和

技术创新能力

10

投标人均得10分。

履约信誉

15

履约信誉

及信用评价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3分;加分条件如下:

①在2019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18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级的,加1分;

②在2019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18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A级的,加2分。

注:

a得分不累加,①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2分。

b投标人未参加2019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18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采用2018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17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B级对待。

财务能力

10

营运资金(2019年流动资产-2019年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1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得6分,加分情况如下:

营运资金在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的基础上每增加5%,加1分,最多加4分。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加分不设年限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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