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地湄洲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康辰酒店筹开物资清洁设备、客房用品货物类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福建大地湄洲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康辰酒店筹开物资清洁设备、客房用品货物类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康辰酒店筹开物资清洁设备、客房用品货物类项目采购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零售服务/纺织、服装和日用品专门零售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大地湄洲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秀屿区公告时间2020年08月05日18: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8月06日至2020年08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5.9827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福建大地湄洲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妈祖健康城国泰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彭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莆田市闽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滨溪佳园7号楼2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方先生****-*******

项目概况

康辰酒店筹开物资清洁设备、客房用品货物类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滨溪佳园2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展【2020】莆采招016号

项目名称:康辰酒店筹开物资清洁设备、客房用品货物类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5.98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98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含税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及要求

投标保证金

1

1-1

清洁设备、客房用品

1批

259827

详见采购附件1

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附表一: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中小企业部分加分(若有)

1、根据闽财购[2011]26号、闽财购[2011]25号、闽财购[2008]31号文件,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计算出相对应的加分分值,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加分分值,须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实。执行标准: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综合评分法

20%(含20%)以下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4%的价格扣除

20%-50%(含50%)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

50%以上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8%的价格扣除

最低价评标法

10%(含10%)以下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3%的价格扣除

10%-30%(含30%)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

30%-50%(含50%)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8%的价格扣除

50%以上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

2、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若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2.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2、价格扣除办法:

(一)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属于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联合体6%的扣除。

2.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报价人近两个月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产总额的相关佐证材料;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其他中小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应同时提供该制造商以上佐证材料。或由报价企业(或报价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

注: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同时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该政策;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_*******.htm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公开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投标资格的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2、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3、4);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公开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8、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6日至2020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滨溪佳园23层

方式: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滨溪佳园7号楼2304

售价:¥5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滨溪佳园23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滨溪佳园2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大地湄洲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妈祖健康城国泰中心        

联系方式:彭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市闽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滨溪佳园7号楼23层            

联系方式:方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客房用品 清洁设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莆田市闽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