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SM2012-G-015招标编号:HNZK-12513)
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门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下列医疗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第二次),现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
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1 | 妇科冲洗床 | 1张 |
2 | 电动综合手术台(多功能全电动产床) | 1台 |
3 | 无创呼吸机 | 1台 |
4 | 支气管纤维内窥镜 | 1根 |
5 | 超声刀 | 1台 |
6 | 内镜下专用氩气刀 | 1台 |
7 | 彩色荧光眼底相机 | 1台 |
8 | 非接触眼压计 | 2台 |
9 | 液基细胞沉降式制片染色系统 | 1台 |
10 | 冰冻切片机 | 1台 |
11 | 微波快速组织处理仪 | 1台 |
12 | 动脉硬化检测仪 | 1台 |
13 | 胸腔镜 | 1台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2供应商必须为制造商或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2.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2.4供应商所投型号设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购买
3.1欢迎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从2012年6月14日起至2012年7月4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在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
3.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以下所有资料:
3.2.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2代理商来投标的,必须出具制造商的授权委托证明;
3.2.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2.4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3.2.5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其中3.2.1要求提供原件,3.2.2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始公章,其它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始公章,留存一整套至招标代理机构。
注: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持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及重新开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即可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3.3供应商在开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署供应商名称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将以无效投标处理。
3.4招标文件每包售价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4.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
4.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2年7月5日09:00(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逾期收到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5.采购人:石门县人民医院
5.2联系人:杨科长
6.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1地址:湖南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6.3联系人:熊伟黄波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委托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将投标保证金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视为供应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从本单位基本帐户中转帐交纳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上,从其他银行帐户中转帐或以现金等其他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供应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石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8.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石门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8.2联系人:陈钰芬
8.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