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学校(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会展及广告服务单位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
上海市交通学校(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会展及广告服务单位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交通学校(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会展及广告服务单位遴选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交通学校(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05日23:0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08月05日至2020年08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8月19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付荣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交通学校(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88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付荣、***-*********8004 | ||
附件: | |||
附件1 | ********08437D" target="_blank">上海市交通学校(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会展及广告服务单位遴选项目.pdf |
项目概况
上海市交通学校(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会展及广告服务单位遴选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
项目名称:上海市交通学校(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会展及广告服务单位遴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项目名称:上海市交通学校(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会展及广告服务单位遴选项目
2、 项目编号:SHZC********
3、 采购预算:本项目为会展及广告服务单位遴选,无预算。
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遴选是为提供学校(学院)各类会展及广告宣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会展服务(搭建及布展)等;宣传栏制作、桁架搭建、易拉宝制作,横幅制作、画册设计等内容,涉及学校日常以及活动期间的宣传氛围营造与布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 交付/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上海市交通学校(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6、 服务期限及时间: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叁年;
遴选供应商数量:2家。(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7、 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叁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评审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6、 报价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报价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报价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报价人为相关报价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人,其他报价人将被判为无效报价人);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5日至2020年08月1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携带资料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1套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谈判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2、其他事项
1) 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至2020年08月12日止。
2) 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详见“报价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交通学校(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883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付荣、***-*********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荣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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