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检查招标公告

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检查招标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海同仁医院海南分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阳江医院及分院、岭头医院、加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保障妇女健康,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版)的通知》(琼卫妇幼函〔2019〕15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补助妇幼健康项目工作的通知》(琼卫妇幼函〔2020〕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妇女联合会联合制定了《琼中县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卫生健康委员会 妇女联合会

2020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中黎族苗族县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版)

为落实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和健康扶贫工作任务,提升妇女常见病和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防治水平,增强妇女健康意识,建立保障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我县2020年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检查工作,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健全妇女常见病及“两癌”防治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海南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到2025年,建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富有海南特色的妇女常见病及“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

(二)2020年度目标

项目覆盖全县城乡妇女(含流动人口),对贫困妇女应查尽查,2020年完成9000例20-64岁妇女常见病及宫颈癌检查,其中35-64岁妇女比例不低于50%;完成3000例妇女乳腺癌检查,原则上为35-64岁(具体任务见附件1)。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增加乳腺B超检查项目。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0%;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乳腺癌早诊率达到70%;县乡级妇女常见病及“两癌”防控专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适龄检查对象妇女常见病及“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调查具体任务见附件2)。

二、项目内容

(一)常见病及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进行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乳腺手诊:对接受检查的妇女进行乳腺视诊和触诊。

3.HPV高危亚型检测:对接受检查的妇女进行HPV高危亚型检测,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HPV试剂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3种以上的高危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8等亚型,确保检测质量。

4.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TCT检查):对HPV高危亚型检测结果阳性者应当进行TCT检查。包括取材、制片、染色以及采用TBS分类的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5.阴道镜检查:对HPV高危亚型检测结果为阳性合并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ASCUS及以上)的进行阴道镜检查。HPV检查结果为16和18型阳性的及肉眼检查异常的可不经TCT检查,直接进行阴道镜检查。

6.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手诊及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进行乳腺手诊及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和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学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5级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检查(以下简称活检);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三)检查异常/可疑病例

1.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HPV检测结

果阳性者,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检查项目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

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

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三、机构及人员要求

(一)组织动员机构

由县妇联、县卫健委会同乡镇政府组织辖区妇女人群的宣传发动工作,按照工作规范及各地实际,与初筛机构建立工作联系机制,预约群体检查时间,方便群众检查;协助检查机构做好检出可疑或阳性病例的召回和随访工作。

(二)检查机构

1.初筛机构: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阳江医院、阳江医院新进分院、岭头医院、加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承担妇科检查、乳腺手诊、HPV取材、乳腺超声等检查项目;负责对检查对象开展妇女常见病和“两癌”健康知识宣教;除预约群体检查外,有条件的医院开设妇女常见病和“两癌”检查日常门诊;与检测诊断机构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对检出的可疑或阳性病例做好召回、转诊和随访工作;及时录入检查个案信息,初筛机构按月汇总并向县妇幼保健院反馈。

2.乳腺彩超检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3000例妇女乳腺彩超检查。

3.HPV定点检测机构:HPV标本统一送县妇幼保健院,由妇幼保健院进行集中送海南省妇幼保健院检测。

4.复查诊断机构:负责对检出的“两癌”可疑病例做进一步复查诊断,使初筛阳性病例得到准确诊断和及时治疗,并将诊断信息及时反馈初筛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负责阴道镜检查,宫颈细胞学复查、宫颈癌病理学检查、乳腺X线检查、乳腺癌病理学检查在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开展。

承担项目的机构需免费为妇女提供相关检查服务,费用由县结算。

(三)项目管理机构

县妇幼保健院为县级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拟制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开展业务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分析,具体实施健康教育、人员培训、检查评估、信息管理、异常病例追踪随访等。

(四)人员培训

从事项目检查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积极参加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项目培训考核内容至少包括:

1.管理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财务管理、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及上报等。

2.技术培训内容:妇女常见病、宫颈癌、乳腺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诊断标准及治疗等);HPV检测、宫颈细胞学检测(涂片及染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阴道镜、乳腺彩色超声、X线检查、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信息登记表册填写及质控要求等。

四、经费安排

按照妇女常见病及宫颈癌检查人均101.8元、乳腺癌检查人均100.6元的标准安排项目经费,省财政负担70%、县财政负担30%;增加的项目乳腺B超检查70元/人,由县财政负担。具体见2020年资金下达文及测算明细。

五、组织保障

全县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检查项目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统筹,县妇联配合,各检查单位具体实施。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专家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钟小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姚传清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胡丽花 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成员:梁伟梅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全钧 营根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项秋兰 湾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卓宏森 黎母山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国宁 中平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周 喜 和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文萍 中共长征镇委宣传委员

郑重铭 红毛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 诚 什运乡党委副书记

符 琳 上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丽文 吊罗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邱子俊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宋佳佳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保健岗负责人

林海霞 县妇幼保健院项目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主任:姚传清同志兼任,副主任:邱子俊、胡丽花兼任,成员:林丹、陈爱玲、林海霞、王丽荣、吴小妹、温钰珍、司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专家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工作。

(二)专家组

组 长:邱子俊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姚淑美 上海同仁医院海南分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陆子雅 县中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成 员:林 丹 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执业医师

杨丽娟 上海同仁医院海南分院超声科副主任医师

文 书 上海同仁医院海南分院检验科副主任医师

冯雪梅 县中医院超声科副主任医师

符史杨 县中医院检验科主管检验师

温钰珍 县妇幼保健院超声科放射医学技师

曾玉玲 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检验师

专家组主要对全县项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医务人员技术培训、现场质量控制与督导工作,提供政策建议,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卫生健康委、县妇联高度重视,把项目作为保障妇女健康、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大事做实做细,并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卫健康委负责确定检查机构,抓好人员培训,提高项目质量;会同县妇联做好应检对象的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工作;协调县财政局落实好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检查项目经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县妇联加强项目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工作,提高妇女常见病及“两癌”知晓率和项目参检率,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两癌”患者救助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各自优势,深入乡村、社区、学校、单位及家庭,广泛开展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并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三)做好信息管理

承担妇女常见病和“两癌”检查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录入检查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病和“两癌”数据的汇总分析,并将汇总数据分别报送县卫健委和上级妇幼保健机构。

项目信息通过海南省妇幼健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二期系统报送,内容包括检查对象个案登记表、“两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等。

服务对象个人检查资料(阴性存档5年,阳性永久存档)。

(四)加强随访管理

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对可疑及确诊患者进行为期一年的随访,将随访结果记录在“两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及个案登记表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项目信息;督促随访对象尽早接受进一步检查或治疗。

(五)加强指导评估

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要加强辖区内项目实施自查工作,对辖区内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质量控制进行评估,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质量和实施效果。

附件:1.琼中县2020年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检查项目

任务分配表

2.琼中县2020年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健康知

识知晓调查任务分配表

3.琼中县2020年20-64岁妇女花名册

4.琼中县2020年35-64岁妇女花名册

5.海南省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检查流程与登记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检查 两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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