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手机取证塔及配套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安局手机取证塔及配套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武宁县公安局手机取证塔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武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田新区武宁岩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19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FCWN-2020CS-20-2
项目名称:武宁县公安局手机取证塔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6000.00 元
最高限价:326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武购2020B********0 | 武宁县公安局手机取证塔采购项目 | 1 | 批 | 326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5个日历日内到货,并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6日 09:30 至 2020年08月13日 16: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武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田新区武宁岩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大厅)。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8月19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武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厅。
五、开启:
2020年08月19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武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根据江西省新冠指办(简称)发布的赣新冠指办明电[2020]161号文件(本规定适用招投标活动)规定:凡14天内有北京、黑龙江、新疆、广东、湖北、乌鲁木齐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码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方能复工复产复学。由此造成无法进入开标大厅等情况影响招投标的,后果自负。②请参加本项目的所有相关人员自行在手机微信中扫描附件内二维码注册,并在开标进入交易中心大楼时配合相关防疫人员出示所生成的二维码并佩戴口罩入场。请所有相关人员提前做好此项工作,每家投标单位仅允许2人进入开标厅,招标代理机构将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超过37.3°C不得入内,并报区防控指挥部处理。由此造成无法按时进入开标大厅等情况影响招投标的,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宁县公安局
地址:武宁县沙田新区公安局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139*****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江市风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宁分公司
地址:武宁县沙田新区西海大道66号
联系方式:139*****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39*****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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