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镇10kV区委线、圩镇线迁改(1#储备地)工程招标公告

均安镇10kV区委线、圩镇线迁改(1#储备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均安镇10kV区委线、圩镇线迁改(1#储备地)工程已由顺德供电局北滘供电所以《关于“均安镇10kV区委线、圩镇线迁改(1#储备地)工程”的复函》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均安镇10kV区委线、圩镇线迁改(1#储备地)工程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均安镇10kV区委线、圩镇线迁改(1#储备地)工程,建设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本工程工作内容包括电缆分支箱、电力电缆头、避雷器、隔离开关、光纤接线盒的安装,高压电缆、电缆保护管、引下线、通信光纤的敷设,电缆分支箱基础、围栏、接地装置、护坡、各种井的砌筑安装,旧设备、线管拆除,设备调试、接地调试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均安镇10kV区委线、圩镇线迁改(1#储备地)工程,建设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本工程工作内容包括电缆分支箱、电力电缆头、避雷器、隔离开关、光纤接线盒的安装,高压电缆、电缆保护管、引下线、通信光纤的敷设,电缆分支箱基础、围栏、接地装置、护坡、各种井的砌筑安装,旧设备、线管拆除,设备调试、接地调试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29元。



2.5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措施、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等。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2.2投标人必须通过2019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修专业审查(相关文件以佛供电生部【2020】5号文为准,如有新的文件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月



至2020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不作要求;



4.7 专职安全人员不作要求。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或停止执业或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尚在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8.7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8.8投标人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4.8.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7月 2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环节向投标人收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18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年 8 月 18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1 楼)。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中标人须负责办理报建、停送电、调试、验收及通电投入使用工作的一切手续,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办理报建等相关手续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与其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中标人须确保竣工时能通过当地供电部门和有关部门的验收,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及通电投入使用,则招标人不予结算工程款,并视为中标人违约及没收其履约担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通电投入使用后,中标人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在本工程已竣工但未交付之前,中标人必须负责保护、保养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中标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10.5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6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土地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8号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滘居委会凤翔工业区成业路4号金粤宏泰大厦1栋201-6


邮 编:528329


邮 编:528303


联 系 人:黄工


联 系 人:潘小姐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0@qq.com




2020年 7 月 2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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