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计算中心配套用房设计招标公告
超级计算中心配套用房设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超级计算中心配套用房项目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岛广州大学城中山大学校区校园内。
1.2.3 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为A、B两栋,地上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66513.64㎡,属一栋单体建筑,其中,地上部分面积约50500 ㎡,地下部分面积16000 ㎡,规划用地面积41761.95㎡。包括方案设计、优化及深化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设计内容包含本合同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专业的设计)、设计跟踪服务、编制设计概算、配合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配合施工图审查、节能审查等政府要求的各项审查工作、图纸会审,施工阶段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规划部门档案资料编制、编制竣工图(含竣工通),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和施工等招标的技术要求文件编制;配合方案报建、规划报建、消防报建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工作内容(最终以签订设计合同内容为准)。设计工作囊括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外立面、水电、人防、防雷、消防、建筑防水、建筑节能、污水处理、智能化、室外道路、管道、通信、网络、安防、空调、通风系统、环保、室内外排水、园林绿化等工程的设计。
设计范围不包括超级计算中心的机房、设备用房的装修、机电安装设计,但须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充分配合协助建设单位,并做好与中心机房、设备用房的装修及机电安装设计单位的沟通与配合等工作。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1.2.6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3687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定:人民币 29106 万元。
1.2.8 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优化及深化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设计内容包含本合同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专业的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方案报建、编制设计概算、配合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配合施工图审查、节能审查等政府要求的各项审查工作、图纸会审,施工阶段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规划部门档案资料编制、协助编制竣工图(含竣工通),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和施工等招标的技术要求文件编制;配合方案报建、规划报建、消防报建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工作内容(最终以签订设计合同内容为准)。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2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注: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须依法另行分包。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4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2 年 6 月 21 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
6 月 25 日至6 月 2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
由申请人亲自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待定 。
1.6.2 集合地点: 待定。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725.53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5%,其中部分方案设计费人民币36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余下的方案设计费给予中标人补偿以及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模型费补偿(人民币各2万元),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7.2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5.4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3.6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含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模型费补偿各人民币2万元)。
投标方案补偿费由招标人支付,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未达到方案设计深度要求的,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投标补偿自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三天后起三个月内,招标人依据评标报告通知各投标经济补偿单位办理领取方案设计补偿费(凭正式发票)。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方案优化及深化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85%,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暂按725.53万元(含方案设计即补偿费72.553万元)。结算时,按合同专用条款第五条规定调整。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设计工期应满足本项目总体实施计划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个 日历天内完成人防、消防、卫生防疫等专业审图图纸,方案确定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许可报建图、报建通,规划许可及各专业审图完成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以合同为准),施工过程中,按施工进度,派驻相关专业人员至现场,并配合相关机电设计。如果因设计人自身原因导延误总工期,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人民币5000元;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总额(不含方案设计费)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开标后5天内,前三名投标候选人按甲方要求提交模型【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各给予模型费补偿人民币2万元(中标人无模型费补偿),招标人支付模型补偿费后,模型的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拥有】。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 中山大学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275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大院中山大学南校区内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1.10.4 传真号码:020-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60、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16楼1603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1.11.4 传真号码:020-********
1.11.5电子邮箱:********7@qq.com">********7@qq.com ywtgd@126.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
1.12.4 传真号码: ***-********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
1.13.4 传真号码: ***-********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1.14 监督机构
1.14.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4.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4.2 电话(手机)号码: ***-********
1.14.3 传真号码: ***-********
1.14.4 电子邮箱:chenhaibo@gzcc.gov.cn
1.14.5 网址:http://www.gzc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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