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标志线及信号灯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标志线及信号灯招标公告

金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标志线及信号灯采购询价公告

金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标志线及信号灯采购询价公告

受金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滨河大道道路交通标志线及信号灯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文件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采购人名称:金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项目编号:JXCG(2012)-XJ-47
2、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滨河大道道路交通标志线及信号灯采购。共分两个包:A包:道路交通标志线共2000平方米;B包:滨河大道8路口交通信号灯采购;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产品能力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 A包供应商营业执造经营范围须具有交通设施、交通标志线; A包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信号灯生产许可及安装能力且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00——交通信号灯及交通信号机设计、生产和服务的认证,交通信号灯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信号灯杆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4、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6月19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金乡县招投标中心(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地点:金乡县招投标中心(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5、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金乡县招投标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53*****332
招投标中心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537-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