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公安局鳌阳派出所警营文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寿宁县公安局鳌阳派出所警营文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第 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泰顺县哲美思广告设计工作室、温州景悦广告制作有限公司、泰顺县艺扬广告设计工作室:
1.招标条件
受寿宁县公安局委托,对寿宁县公安局鳌阳派出所警营文化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欢迎受到邀请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2.招标编号: FJCX-YQ-ND-********3
3.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凡受到邀请的投标者,请于2020 年05 月29 日起至2020年06 月0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水岸阳光11栋1梯1203室(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和招标文件电子档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06 月04 日上午10:30之前提交到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水岸阳光11栋1梯1203室(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20年06 月04 日上午10:30;
7.2开标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水岸阳光11栋1梯1203室(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8.询问和质疑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否则不予接收。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寿宁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梦龙街16
联系人:叶主任
电话:180*****77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水岸阳光11栋1梯1203室
邮 编:35200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潘飞燕
电子信箱:fjcxgcgl@163.com
10.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 |
账号:132*****040019137 |
11.特别提示
11.1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1.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11.3因开标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1.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1.5注意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规定的交货期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寿宁县公安局鳌阳派出所警营文化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一批 | 182140元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中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标签: 文化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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