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局G85银昆项目地材、锚具等材料采购公告
中国铁建大桥局G85银昆项目地材、锚具等材料采购公告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
物资竞谈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TJDQ-XB-JC-2020-012
1.采购条件银川至昆明公路(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工程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发〔2018〕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为社会投资人依法组建的项目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本项目用地材、粉煤灰、外加剂、锚具、波纹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银川至昆明公路(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工程项目,位于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市同心县。合同金额24.26亿元,合同工期48个月,开工日期:2020 年 7月,竣工日期: 2024年7月。主要工程:本项目起终点桩号K95+000~K120+000,25km,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主要工作内容: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防护、排水工程等。主要工程量:路基挖方161万m3,路基填筑土方112万m3,混凝土546626m3,钢筋64642吨。
2.2 采购内容:地材、粉煤灰、外加剂、锚具、波纹管,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3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竞标人资格要求竞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
4.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本次竞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第一次公开开标,第二次现场答疑和竞谈报价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5.竞标文件获取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谈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每日8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报名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crccdqxbj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竞谈人单位简称+包件号 ):
①购买竞谈文件的付款凭证(扫描件)
注:款项应用公户汇入竞谈代理机构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户(汇款要求详见公告9.3项)
② 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③竞谈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④法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购买竞谈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或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公告附表3)
本次竞谈仅发售电子版竞谈文件,发放方式: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2020年8月10日17时00分将电子版竞谈文件发送至“购买竞谈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
5.2本次竞谈文件一包一投。每个包件要求单独编制竞谈响应文件,否则竞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于其它原因导致采购人停止本次采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竞谈人自行承担。
5.3竞谈文件由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组织售卖,售价详见竞谈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4领取购买竞谈文件统一开具收据,竞谈组织单位在开标前发送至竞谈人。
5.5竞谈文件答疑截止时间:竞谈人获取竞谈文件后仔细阅读,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20年8月11日16:00前将扫描件发送采购组织机构电子邮箱,2020年8月11日17:30前通过发布公告平台回复,过时将不受理。
6.竞标文件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5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地点为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571号中国铁建大桥局六楼会议室。请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6.2二次竞谈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14时至18时,请各竞标人准时到达六楼会议室按时参加。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竞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本次竞标公告在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cr13g.crcc.cn/)和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8.现场勘查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联系方式9.1采购人:银川至昆明公路(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工程一工区
地址:宁夏吴忠市同心县预旺镇附近
联系人:谢虎电话: 186*****170
9.2组织机构名称: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571号
联系人:岳守平电话:139*****558
王丽丽电话:158*****530
电子邮箱:crccdqxbjc@163.com
邮编:750000
9.3 购买竞标文件和竞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9961 0100 1013 0005 3416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2020年8月3日
附件1.包件划分一览表
竞标编号:TJDQ-XB-JC-2020-012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数量 | 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SS-01 | 碎石 | 5-10mm | t | 11171.60 | 500 | 20000 |
10-20mm | t | 16757.40 | ||||
SXS-01 | 水洗砂 | 中砂(天然河道) | t | 20232.00 | 500 | 20000 |
FMH-01 | 粉煤灰 | 一级 | t | 1604.00 | 200 | 10000 |
JSJ-01 | 减水剂 | 聚羧酸 | t | 128.00 | 200 | 10000 |
YJL-01 | 压浆料 | / | t | 430.51 | 0 | 10000 |
BWG-01 | 波纹管 | Φ55 | m | 29340.0 | 200 | 10000 |
Φ70 | 18882.0 | |||||
Φ80 | 63702.0 | |||||
Φ90 | 15091.2 | |||||
BWG-01 | 锚具 | M15-4 | 套 | 3600 | 500 | 20000 |
M15-7 | 960 | |||||
M15-8 | 2120 | |||||
M15-9 | 1120 | |||||
M15-12 | 1536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投标人资格条件
竞标编号:TJDQ-XB-JC-2020-012
一、银川至昆明公路(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工程一工区 |
1.碎石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碎石年产优质的生产能力,具有与碎石配套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2019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2019年内投标相对应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授权,即厂家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2.水洗砂 2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水洗砂年产优质的生产能力,具有与水洗砂配套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2019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2.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2019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2.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授权,即厂家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3.粉煤灰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粉煤灰年产优质的生产能力,具有与粉煤灰配套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2019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3.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2019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授权,即厂家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4.减水剂、压浆料 4.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减水剂年产优质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减水剂配套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4.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2019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4.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2019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4.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授权,即厂家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5.波纹管 5.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波纹管年产优质的生产能力,具有与波纹管配套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5.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生产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2019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5.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2019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授权,即厂家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6.锚具 6.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6.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6.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锚具年产优质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锚具配套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6.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6.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2019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6.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2019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授权,即厂家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
二、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018、2019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资格证明材料。 3.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投标项目名称 | |||
资质等级 | 招标编号 | ||
投标包件 | 投标内容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传真电话 | ||
单位网址 | 电子邮箱 | ||
纳税人识别号 | 注册地址 | ||
开户行 | 账号 | ||
声明:竞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如我公司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附合同条款与买方签订合同,我公司愿意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标总价10%。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招标人同意由招标人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
竞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竞谈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竞谈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竞谈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竞谈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竞谈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竞谈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选,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竞谈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愿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一旦中选,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因竞谈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采购人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竞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日期:年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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