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标志标识招标公告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标志标识招标公告

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标志标识征集公告
杏花村是池州享誉中外的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和旅游文化品牌。为充分挖掘杏花村文化内涵,再现“一河秋浦水、十里杏花园、百家香酒肆、千载诗人地”的佳境,建成集生态文化休闲、民俗文化体验、市井文化消费于一体的国家5A 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池州市已启动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的规划建设工作。为了更好的营造景区氛围,形成能体现山水风情、生态风貌、唐朝风韵、江南风格、市井风味、农耕风俗的景区环境,根据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指挥部安排,池州市城乡规划局决定公开征集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标志标识设计方案。现就方案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关心、支持池州杏花村文化旅游区规划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有景区标识设计经验者为佳,地区不限。
二、征集内容
(一)景区入口标识设计方案
围绕“杏花村”为主题的景区入口标识标牌。
(二)景区道路标识设计方案
能反映路名、景区指向、停车等交通功能的标识标牌。
(三)景区公共设施标识设计方案
能反映景点名称、景区内项目、公共服务设施等功能区的标识标牌。
三、征集要求
标识标牌要求风格统一,既能充分反映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山水风情、生态风貌、唐朝风韵、江南风格、市井风味、农耕风俗的特质,又能体现时代精神和风貌,能让人印象深刻,便于宣传。文字要求语言精炼、内涵丰富,图案要求主题鲜明,寓意深长。
材料拟用不锈钢或花岗岩、木材,要便于制作。
四、征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
五、征集办法
(一)每项设计方案应附简要文字说明,就设计理念、寓意内蕴等作出说明。设计方案内容完善,没有漏项;立意高雅、符合规范;能提供方案效果图为佳;
(二)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征作品交池州市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科,电子稿、纸质稿和各一份,来稿请注明“应征方案”字样;
(三)作品(方案)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若未能入围不另行通知。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应征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
(四)应征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应征作品(方案)入围后,作品(方案)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池州市城乡规划局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应征作品出现雷同的,以交稿登记的第一时间为准。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市规划局成立征集评审委员会,负责征集评审工作。城乡规划科负责评审的日常事务和联系工作。
(二)征集审定程序:征集的稿件先由征集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初选,选出入围作品(方案)。然后在相关渠道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再由征集评审委员会确定入选作品(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定。
(三)凡入围作品(方案),由池州市城乡规划局颁发奖金。本次入围作品取两名,各支付4000人民币设计费用。
七、本征集活动方案由征集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池州市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科
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翠柏路柏翠综合楼四楼
邮 编:247000
联 系 人:杨 宁
联系电话:0566—*******
电子信箱:********7@qq.com">********7@qq.com
安徽省池州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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