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车辆及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司法局车辆及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皖C-2012-CG-X-196龙子湖区司法局采购车辆及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蚌埠市财政局的委托,现对“龙子湖区司法局采购车辆及办公设备” 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皖C-2012-CG-X-196
2、项目名称:龙子湖区司法局采购车辆及办公设备
3、项目内容:第一包:公务车 1辆;
第二包:打印机、台式电脑、掌上电脑等,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二、报价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注册资本金:50万元及以上;
3、第一包的投标人须具备小汽车销售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2年6月27日15时00分。
2、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2楼会议室。
四、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6月27日15时00分。
五、询价文件发售办法:
网上自行下载。
询价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2年6月16日后,如报价人不及时下载询价文件,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下载地址: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bztb.cn/ “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
说明:
1、报价人必须在询价保证金转账或电汇之前按蚌招标中心〔2011〕12号文(http://www.bbztb.cn/Detail.aspx?D=5,3886,44,38)规定,将本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的银行基本账户报蚌埠市招标中心财务受理窗口备案。否则,备案前交纳的询价保证金无效。
2、报价人在完成基本账户备案后,才能按照询价文件指定的账户交纳询价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凭银行受理凭证(回单)到蚌埠市招标中心财务受理窗口换取“询价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并交纳询价文件费用。开标前凭“询价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和购买询价文件收据递交报价文件,否则不接受其报价。
3、询价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以电子档形式出售。
4、缴纳询价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龙子湖区司法局采购车辆及办公设备询价保证金。
5、报价人与采购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参与询价。
6、报价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联系人:田晓星 电 话:0552—*******;
六、联系方法:
单位: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525号
传真: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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