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百禄桥村农村公路灾毁修复工程邀请随机摇号发包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百禄桥村农村公路灾毁修复工程邀请随机摇号发包公告
金寨县梅山镇百禄桥村农村公路灾毁修复工程(项目编号: JZZB-GC-2020-1681)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核准,决定对该项目采取邀请随机摇号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备案编号:JZZB-GC-2020-1681
2、项目名称:金寨县梅山镇百禄桥村农村公路灾毁修复工程
3、建设内容:路边渠壁1处;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建设单位: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二、发包范围
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1、工程设计图纸:见附件(村现场图片)1
2、工程量清单及预算:见附件2
三、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五、项目发包价
预算价:66141.38元;发包价:62000.00元。
六、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审计后支付至审计工程款的100%,同时乙方按照工程审计价款的3%向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时,经相关单位核查工程无质量问题后再付清(无息)。
七、工程建设地点:
金寨县梅山镇百禄桥村
八、建设工期、节点进度要求
1、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节点进度要求:在工期内按时竣工并验收合格,其
他详见合同约定。
九、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承包单位包工包料,其施工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承包企业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十一、施工企业资质条件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且具备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承包人须具备《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诚信企业名单登记表》库内企业资格。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为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如有涉及项目经理变更的,须在摇号现场一并提交项目经理变更的有效证明,否则其项目经理资格无效。
十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 年 8月5日至 2020年 8月7日12:00(北京时间,报名时间不少于3天)。
2、报名方式:承包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网上QQ:********2@qq.com邮件报名,梅山镇项目办现场开标时(企业法人承包授权委托书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一份,交给项目办资格审查并存档,
联系人:晏绍德 联系电话:158*****898,****-*******
十三、现场踏勘及承包答疑
1、现场踏勘: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承包企业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 朱余伟: 联系电话:182*****999
2、发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提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3日内。
答疑联系人:卢锋,联系电话:****-*******
十四、承包须知
1、各企业在发包前必须按照发包公告规定进行QQ邮件报名(在梅山镇有在建工程未按时完工的企业不得报名,限制报名的企业不得报名,每家公司本批次限制报名 叁个 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企业不得参加摇号。
2、各承包人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发包时间前,由企业法人承包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法人承包授权委托书到达本发包公告指定开标地点接受承包资格审查,并按时参加开标会;资格审核结束前未能提供授权委托书,取消其摇号资格;非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来参加发包的取消其摇号资格。
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招承包法律法规、《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守《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诚信企业名单登记表》约定和诚信承诺,合法承包,诚信履约,若有违反,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五、随机摇号
1、摇号时间: 2020 年 8月7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摇号地点: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3、成交方式: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3名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无异议,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承包人。
十六、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有关内容,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及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明确的项目发包条款及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发包承包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县发包承包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3、本发包公告视同发包文件,对招承包各方主体均具有约束作用。
4、该项目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工,否则,超期一天,扣工程款2000元,并申报公管局纳入不诚信企业。
5、该项目严禁违法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将上报县公共资源交易局给予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进行披露。
6、该项目报名时各施工单位注意行人和车辆安全,一切发生的任何意外与本单位招标无关。
7、成交企业严禁盗采河砂、矿石,否则责任自负。
8、成交企业严禁使用松木制品和松木包装箱,如有使用,必须现场销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该项目自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必须缴纳三金、办理成交通知书,逾期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则由下一名递补成交。
10、成交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六清欠联办〔2020〕4号
《关于开展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农民工工资规范化管理。
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
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承包人须知
承包企业在承包前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全部内容,承包企业一经承包,即视为承包企业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要求
1、具体内容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含姓名、资质证书号、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配备情况;
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等。
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结合项目特点和有关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编制。
2、提交时间及份数
第一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三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并接受发包人审核,提交份数为一式三份。
3、编制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应当详细,并根据项目特征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编制,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得涂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弃标处理
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未能在成交公示期后3日内提供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则视同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标)供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二、相关费用缴纳方式和标准
1、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前,应按有关规定从企业基本账户将发包价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至以下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缴纳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账户名称:金寨县财政局梅山镇财政分局
开 户 行:金寨徽银村镇银行梅山支行
梅山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N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工伤保险基金
承包人在接到承包通知书后,应及时从企业基本账户将发包价2%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发包价1.5‰的工伤保险基金缴纳至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
承包人未按上述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视同其放弃承包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按规定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六安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签订合同时限及要求
1、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对其不良行为予以曝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3、成交人不诚信履行合同的,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按照有关规定给以处理,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予以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4、实际工程量如有变动,以施工过程中的双方签证认可为准。
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
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梅山镇人民政府
我 (姓名)系 (承包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企业名称)的交易员 (姓名)为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简易程序发包项目名称)并处理一切与之相关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