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大练乡秀礁村海防执勤道路工程(大塘底至山顶雷达站)

2018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大练乡秀礁村海防执勤道路工程(大塘底至山顶雷达站)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Z(平潭支招)2020-07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大练乡秀礁村海防执勤道路工程(大塘底至山顶雷达站)(项目名称)以岚海办[2018]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县大练乡秀礁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潭县大练乡秀礁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邀请单位:福建榕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典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景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水劳务有限公司、福建融耀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中建榕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工永大(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苏平片区大练秀礁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987840元;发包价为88905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关于2018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大练乡秀礁村海防执勤道路工程(大塘底至山顶雷达站),招标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凡使用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的,均须在递标前完成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延续注册。其中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证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未被评定为最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现行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C、D级施工企业的。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交建【2009】29号和榕交建【2008】84号文件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06日至2020年08月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县潭城镇永春庄372-6号四楼)(详细地址)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资料(含招标文件、预算审核报告、图纸等)每份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招标办法。

(参照闽发改法规〔2016〕5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ZHZ(平潭支招)2020-075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7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县潭城镇永春庄372-6号四楼)。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

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原始凭证等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平潭县苏平片区大练秀礁村部公开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县大练乡秀礁村民委员会

地 址:平潭县苏平片区大练秀礁村

电 话:130*****151

联系人:陈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县潭城镇永春庄372-6号四楼

电 话:****-********

联系人: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潭城支行 ;

账户名称: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 ;

账 号:****************025853 。

注意:(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ZHZ(平潭支招)2020-075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雷达 道路工程 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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