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运动场改造工程补遗(一)

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运动场改造工程补遗(一)

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运动场改造工程补遗(一)各潜在供应商:现对本项目补遗如下: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由供应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自行下载。二、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三、删除第一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四、磋商有关说明中的“(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删除第五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九、签订合同“(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五、第五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六、质疑和投诉/(二)投诉修改为“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重庆交通大学纪委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投诉受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六、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二、报价及结算/(一)报价要求6.2中的“竞争性磋商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无效处理。”修改为“竞争性磋商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否则做无效处理。”七、增加以下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交通大学尹老师187*****516采购人:重庆交通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8月6日
附件信息:
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运动场改造工程补遗(一)8.6发布.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动场改造 校区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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