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DZC20200691大庆市体育局健身路径及多功能运动场采购项目质疑答复(2)

【公开招标】DZC20200691大庆市体育局健身路径及多功能运动场采购项目质疑答复(2)


大庆市体育局健身路径及多功能运动场采购项目质疑答复(2)

DZC********项目供应商:

采购单位现对参与DZC********大庆市体育局健身路径及多功能运动场采购项目供应商于2020年7月28、30、31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具体如下:

供应商问题1:

采购方同意把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所投室外健身路径器材类产品必须为本企业生产,那么是不是得让所有能够参与的企业都可以参与,不非得限制生产厂家那,第一能够提供室外健身路径器材类产品国体认证或符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的检测报告只有江苏杰威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河北康奥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北京奥康达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必须是生产厂家的话,是不是排斥其它供应商的权利。

采购单位答复1: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我方有权利对我单位健身路径及多功能运动场项目采购需求提出相关要求;按照黑龙江省体育局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该项目资格要求及项目需求,其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大众健身需求的同时保证大众的健身安全,并不存在排斥其他供应商的情况;至于贵公司所说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生产厂家只有三个,我单位对此情况并不清楚;该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参与竞争,并且室外健身路径器材类产品必须为本企业生产,如不能满足条件,该项目废标。我方接受现场监督,类似质疑不再重复回答。此次答复为最终答复。

供应商问题2:

大庆市体育局在质疑答复中这样答复:笼式足球具有很强的运动对抗性,球对围网的冲击力较大,对于围网的性能要求则更高。基于安全防护、运动性能、后期维护等多方面的因素,为有效消除运动安全隐患,将原围挡技术参数与要求调整为优于黑龙江省体育局文件(黑体群函【2019】98号)《关于做好2018-2019年国家、省本级资助全民健身器材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中的技术参数与要求。详见(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技术参数)

我单位请求事项:一、大庆市体育局答复中说现行的围挡招标参数优于黑龙江省体育局所发《通知》中的技术参数,请大庆市体育局针对所提参数的优点进行描述。我方发现现行参数低于黑龙江省体育局《通知》要求,理由如下:1、大庆市体育局在现行的招标参数中的场地照明部分采用太阳能灯光系统,这个参数在2016年被省体育局采用过,经过实践证明太阳能灯光系统在北方高寒地带根本不适用,所以才经过改进才采用现在《通知》里的LED灯光,而且太阳能灯光系统预算要大大高于LED灯光系统,预算不变的情况下,降低标准的只能是围挡系统标准;2、从专业角度来看,黑龙江省体育局《通知》里面的参数无论是从实用性和技术标准要求都大大优于目前大庆市体育局采购的参数,可以请采购监督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例如:大庆市体育局在笼式足球草坪参数中“二、人造草坪部分

(一)草丝标准。 高品质PE(聚乙烯)加筋草纤维,磅重≥11000Dtex,(每簇草丝不少于12根);草丝颜色墨绿/苹果绿;草高50mm ,草纤维宽度1.3±0.1mm,密度≥10500针/㎡,针距:3/4英寸,透水率≥60升/m2?分钟(无填充物条件下),厚度≥230μm。底布材质及背胶PP抗紫外线基布+特种网格布,环保丁苯乳胶。”而黑龙江省体育局参数要求为“赛尔隆加筋草纤维,磅重≥12500tex,草丝纤维厚度1.4±0.1mm,厚度≥290μm”,明显优于大庆市体育局的招标参数。

二、大庆市体育局在健身路径器材的品种选择上,没有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器材的种类,而是为了控标选择了一些功能重复的器材进行采购,例如:手掌揉推按摩器,该器材在大庆市体育局采购器材中属于功能重复且有控标嫌疑的器材,如果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什么不能选择一些大众化的产品进行采购。

采购单位答复2:

一、1、关于黑龙江省体育局《通知》里面LED灯光要求的参数,我单位仔细研究过,此参数对场地要求比较高,必须有外接电源,并提前铺设线路,前期施工成本和后期维修维护成本高;太阳能灯光系统无需外接电源,无需铺设线路,对于场地要求不高,后期维修成本相对较低。结合本次采购项目具体的场地实际情况,提供外接电源有实际困难,而且大庆市光照充足,为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运营及维护成本,倡导节能、环保,我单位采用太阳能灯光系统,也符合政府采购节能环保的要求。

2、黑龙江省体育局文件(黑体群函【2019】98号)《关于做好2018-2019年国家、·省本级资助全民健身器材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人造草坪部分参数中“赛尔隆加筋草纤维”为国外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单位采购的公共服务产品不可以采用进口产品,因此,我们选用了其它技术参数,我们欢迎高于此参数的厂家参与竞标。

二、在本项目器材的选择上,我单位按照黑龙江省体育局文件(黑体群函【2019】98号)《关于做好2018-2019年国家、省本级资助全民健身器材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所采购器材符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以及其他关于器材配建工作的国家标准,并要求全部通过国家认可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认证。同时,考虑器材安装条件、使用功能、使用安全等因素选定了采购器材。产品的选择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87号令》相关规定。

此次答复为最终答复。

供应商问题3:

一、1、为什么只要求室外健身路径必须为本企业生产?而其它产品则不需要本企业生产?那么我怀疑采购单位用室外健身路径作为控标点排斥其它生产厂家参与本标段。

2、为什么让路径厂家提供另外领域的拼装地板、草坪等产品?这些产品并不是路径厂家生产的,他也是需要另外采购的,他怎么能提供专业的拼装地板、草坪等这些产品呢?

3、为什么要用室外路径的检测报告作为供应商的入围资格,招标文件中,室外拼装地板、草坪、等产品的采购量、采购金额等与室外路径器材类的占比不分上下,为什么不把草坪、拼装地板、室外路径分为三个标段来招标, 这样有利于专业的生产厂家提供专业的产品,否则就排斥了拼装地板、草坪、等产品厂家的入围资格,那么就做不到公平公正了。

4采购单位把不同类别的采购产品放在一个标段集中采购,用路径的检测报告控制整个标段分明是采购单位设置门槛把真正有能力生产室外拼装地板、草坪等生产厂家屏蔽在外,为某投标人谋取利益,争取利益最大化。如果用室外路径厂家提供拼装地板、草坪等产品价格肯定要比生产厂家高,那么招标不就为了节约成本么?这样成本不就提高了么?

综上所述,为了采购单位节约成本,我公司建议分标段采购(分为三个标段,室外路径标段、室外拼装地板标段、草坪标段)让专业的生产厂家提供专业的产品,即降低了成本又保证了产品的专业性。

违反采购法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二、对于采购单位答复:(揉推手掌按摩器是一件器材,二种功能;一件器材可以同时满足两种锻炼方法,且互不干扰,在保证健身的前提下节约成本和空间)如果此器材是一件器材是大众常用器材,通过国体认证或检测报告的路径生产厂家非常多,产品种类也非常多,为什么只有三个生产厂家(奥康达、康奥达、杰威)生产,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三个生产厂家,难道纯属巧合?有围标控标嫌疑。违返招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返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第27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

三、这么明显的控标,如果贵单位不采纳我公司的建议,做不到公开公平公正的话,我方保留向上一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诉的权利。

四、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条要求: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未写明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未写明验收结果应向社会公示。

我公司建议:公开、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供应商,分为三个标段招标:室外路径标段、室外拼装地板标段、草坪标段,? 请贵单位予以采纳。

采购单位答复3:

一、1.根据黑龙江省体育局文件(黑体群函【2019】98号)《关于做好2018-2019年国家、省本级资助全民健身器材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中:五、有关要求(一)投标人有关要求“为了提高资金使用率,便于器材的日常维护,意外发生时有效的追述相关方责任,部分器材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室外健身路径器材类。投标人为通过经国家认可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的生产企业,所投器材产品必须为本企业生产。2.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多功能、足球)。投标人为通过经国家认可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的生产企业,其中篮球架、足球门、羽毛球架等器材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网丝、悬浮地板、草坪、灯光系统可以获取授权外采。另经查询国体认证网,现通过国体认证的室外健身器材厂家共50多家,其中绝大部分企业同时也是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多功能、足球)生产认证企业,故要求室外健身路径必须为本企业生产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该项目采购的主体货物为室外健身器材和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多功能、足球),拼装地板、草坪等是多功能运动场(多功能、足球)的配套产品,是需要主体货物生产厂家外采的。黑龙江省体育局文件(黑体群函【2019】98号)《关于做好2018-2019年国家、省本级资助全民健身器材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说明了“网丝、悬浮地板、草坪、灯光系统可以获取授权外采”。

3、该项目采购的室外健身路径和多功能运动场(多功能、足球)是用于大众健身的产品,使用群体广泛,所以对产品质量要求更严。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这是必需要求,这符合《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87号令》相关规定。请贵公司关注该项目采购的主体产品为室外健身器材和多功能运动场(多功能、足球),而不是拼装地板、草坪等产品。

4、该项目采购的主体产品为室外健身路径和多功能运动场(多功能、足球),都是以国家颁布的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标准,进行生产、检测,并且都是体育健身运动类型产品,放在一起采购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方有权利对采购的产品提出相关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市全民健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该项目资格要求及项目需求,采购到我们需要的产品是我单位唯一目的,我方愿接受现场监督。

此次答复为最终答复。

供应商问题4:

1为什么只要求室外健身器材有生产资质,其他的产品为什么不要生产资质?室外健身器材、草坪、笼式足球、围网、悬浮拼装地板这几种产品为什么要放在一个标段里进行招标?。

2经我公司查询手臂腿部按摩器和手掌揉推按摩器这两个名称只有 “ 北京奥康达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杰威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河北康奥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这三个生产厂家有,所以我公司怀疑是不是生产厂家给采购单位提供的这两个名称,用这两个名称作为控标点,如果不是请问健身路径器材类产品名称来源是哪里?是采购方选的还是通过民主推荐的?还是预投标厂家推荐的?如果是预投标厂家推荐的那么就是有倾向性,如果是民主评选的,请说明是如何评选出来的?并且说明选择这两款商品名称的理由,是否有会议纪要?。

3路径属于全民健身产品是为全民老百姓提供的产品为什么要太极揉推器和手掌按摩器这两款特殊的产品?

4本着公开、公正、公开的原则,请采购单位一一给出答复。

采购单位答复4:

1.本次招标采购的主体产品为室外健身路径和多功能运动场(多功能、足球),都是以国家颁布的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标准,进行生产、检测,并且都是体育健身运动类型产品,放在一起采购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贵公司所说项目中能够符合所有资质参数的只有三个生产厂家,我单位对此情况并不清楚。生产厂家根据自身情况生产产品以满足市场的需求,是生产厂家的权利。我方并未标注、指定任何品牌,在投标截止前,不排除有些生产厂家在公告之前能够提供符合资质参数的产品。

3.我单位按照黑龙江省体育局文件(黑体群函【2019】98号)《关于做好2018-2019年国家、省本级资助全民健身器材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遵循器材配建工作的相关国家标准。采购符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的器材,用以满足我市广大健身爱好者的需求。

此次答复为最终答复。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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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运动场 多功能 健身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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