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分系统(一阶段)招标公告

通风分系统(一阶段)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ZX-JNZCA2031HW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风分系统(一阶段)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通风分系统(一阶段)(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通风分系统(一阶段)采购项目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及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援、直至最后交付使用的完整性工程。

2.2. 设备名称:通风分系统(一阶段)

2.3. 数量:1套

2.4. 规格型号或主要技术参数:

1) 防爆轴流风机:48台;11KW;

2) 风冷组合式除湿机:8台;风量12000m3/h;

3) 风冷组合式除湿机:10台;风量18000m3/h。

2.5. 交货期:第一批8台12000m3/h风冷组合式除湿机须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如无法如期交货,供货差额时间可以以租赁形式保证现场施工需求(计入投标总价);其余设备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2.6. 交货地点: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长兴岛长兴江南大道988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1)提供近三年(2017年8月1日至开标日前1日)除湿风量≥12000m3/h的除湿机供货业绩;

2)提供近三年(2017年8月1日至开标日前1日)风压≥2000Pa的轴流风机供货业绩;

上述1)、2)项业绩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业绩均须附合同必要部分的复印件或最终验收单复印件(原件备查),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单位、签订日期、设备规格型号、关键技术指标等,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3.1.3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通过ISO9001或对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未被列入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失信名单;

3)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l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七日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l 投标人近三年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七日针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的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l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七日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

3.3.1主体要求:须满足上述第3.1.1条。

3.3.2投标人业绩要求:

1)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近三年(2017年8月1日至开标日前1日)除湿风量≥12000m3/h的除湿机供货业绩;

2)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近三年(2017年8月1日至开标日前1日)风压≥2000Pa的轴流风机供货业绩;

上述1)、2)项业绩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业绩均须附合同必要部分的复印件或最终验收单复印件(原件备查),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单位、签订日期、设备规格型号、关键技术指标等,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3.3.3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投标授权委托,并装订在招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制造商的ISO9001或对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4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未被列入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失信名单;

2)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l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七日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l 投标人近三年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七日针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的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l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七日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8月 7日到 2020年 8 月13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4.3现场购买: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开票信息单”前往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790号杰地大厦14楼招标代理部 购买,可支付现金或银行汇款。银行汇款支付的投标人应在汇款后两天携带加盖公章的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前往购买。

4.4邮寄购买:投标人应将标书款银行汇款底单等电子支付凭证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开票信息单”传真或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第8项。招标文件邮寄采用快递到付(快递费用由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招标文件Email发送至投标人。

4.5标书款银行汇款帐号如下:

帐户名: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联合大厦支行

帐号:1001 2605 0902 4906 642

汇款备注信息: XXX项目+XXX标号+投标人(可简写)

4.6招标标书购买记录表格式附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790号杰地大厦1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20年 8月27日 9时 30分在下述开标地址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790号杰地大厦14楼会议室。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兴岛长兴江南大道988号

联 系 人: 李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790号杰地大厦14楼

邮编:200062

联 系 人:陈晨、金晶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chenc@cssczh.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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