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中等专业学校实训大楼展厅室内装饰工程采购公告
扬中市中等专业学校实训大楼展厅室内装饰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扬中市中等专业学校实训大楼展厅室内装饰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CFS-(2020)商字第0244号
项目名称:扬中市中等专业学校实训大楼展厅室内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55万元
最高限价:525666.99元
采购需求:针对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两张皮”问题,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提出了破解之道。《意见》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规定了“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人”3项原则及深化产教融合的主要目标是,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用10年左右时间,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总体形成,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重大结构性矛盾基本解决,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依据文件精神以及创建优质特色职业学校的标准要求,我校结合我市传统特色智能电气产业与威腾集团校企共建集“产 、教 、学 、研”四位一体的智能电气产业实训基地,作为创建的核心特色呈现。
该项目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响应承诺函第8条);
B.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E.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F.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企业资质】或者【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②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同时提供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0年5月-2020年7月社会保险证明。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505元(人民币),于下载招标文件时缴纳。各投标响应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将缴费证明材料同时递交,若不递交,则引起的损失由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根据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请各中小微企业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及中小微企业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退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7日北京时间9:00至9:30
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子中路168号,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0年8月17日北京时间9:30
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而导致开评标工作延期,将在原公告媒介进行公告。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至指定的账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递交。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交款方式及收款帐户、帐号如下:
帐户: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中分公司
收款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中分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帐 号:133*****000000489
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可免交投标保证金,降低投标成本。
3、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4、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江苏省扬中市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扬中市新坝镇
联 系 人:常加云
联系方式:138*****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中市宏扬路47号
联系方式:****-******** 138*****80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元丹
电 话:138*****80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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