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窗帘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窗帘招标公告

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窗帘项目(项目编号:GZZD2012-GZ-J014)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2012)部门145号〕批复,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其窗帘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ZZD2012-GZ-J014
二、采购内容:

品目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窗帘(国产产品)

1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中采购项目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且注册资金≥110万元人民币[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证件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需取得所投布料(含普通及高档布艺帘布)、电动百叶帘、手动遮光帘、轨道、艺术杆的生产厂家或区域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均需提供原件);

4、投标人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必须提供原件,其它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未按以上规定提供有关证书(材料)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作无效标处理。

四、谈判文件的购买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2012年6月24日(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丰德园小区A栋1单元301室)购买,标书工本费200元/本,标书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6月24日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元),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供应商在向采购人按成交总价的2%比例金额缴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退还。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6月25日14:30(北京时间),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部(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丰德园小区A栋1单元301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丰德园小区A栋1单元301室

联 系 人:赖媛媛

电  话: ****-*******135*****599

传  真: ****-*******

邮  编: 341000

电子邮箱:********2@.qq.com">********2@.qq.com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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