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寺派出所食堂设计项目

安福寺派出所食堂设计项目


安福寺派出所食堂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福寺派出所食堂设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枝江市安福寺镇村镇建设环保中心的委托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拟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福寺派出所食堂设计项目

2、项目地点:枝江市安福寺镇。

3、项目内容及服务内容:计划新建食堂项目,砖混结构约720m2,总建安费约144万元,拟进行规划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4、资金来源:本级预算。

5、最高磋商限价:4.4万元

6、采购范围:安福寺派出所食堂设计项目所有内容。

7、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采购人技术要求执行,方案图册、工程图纸通过相关部门审批通过。

8、服务周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图册、工程图纸,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成果获得相关部门审批通过。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无须提交谈判保证金。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愿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送交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8室)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2、发放时间: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0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

3、各供应商在阅读磋商文件、相关资料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慎重考虑后报名。磋商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8月12日15时00分

2、磋商地点: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4室。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参加磋商会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4、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磋商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枝江市安福寺镇村镇建设环保中心

联系人:揭芝松联系电话:138*****727

采购代理机构: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闫刚联系电话:139*****007

说明:本谈判公告在枝江市安福寺镇政务公开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020年8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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