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社会福利院食堂主、副食品零售配送服务类招标公告

福州市社会福利院食堂主、副食品零售配送服务类招标公告


福州市社会福利院食堂主、副食品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00]GK[GK]*******作者: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发布时间:2020-08-06 17:49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乙方:白水农夫(福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GK[GK]*******的福州市社会福利院食堂主、副食品零售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一、蔬菜类 1 油麦菜 21 花菜 41 萝卜干 2 土豆 22 黄瓜(菜瓜) 42 水笋丝 3 蒜苗 23 韭菜 43 莲藕 4 芥菜 24 冬瓜 44 天津白 5 芹菜 25 五彩玉米粒 45 光芋仔 6 绿豆芽 26 茄子 46 红椒 7 大白菜 27 去皮玉米棒 47 白蘑菇 8 春菜 28 空心菜 48 青豆 9 白萝卜 29 南瓜 49 生姜 10 小葱 30 丝瓜 50 红葱头 11 洋葱 31 西红柿 51 胡瓜 12 上海青 32 西芹 52 蒜头 13 红萝卜 33 长豆角 53 榨菜球 14 包菜 34 湿木耳 54 甜笋 15 小白菜 35 苦瓜 55 冬笋 16 青辣椒(青椒) 36 黄豆芽 56 杏鲍菇 17 菜椒(圆椒) 37 胶白 57 秀珍菇 18 菠菜 38 红薯 58 鲜香菇 19 槟榔芋 39 红苋菜 59 黑叶白 20 地瓜叶 40 木耳菜 二、冷冻水产品 1 冰鱼丸 14 冰半边鸭 27 冰翅根 2 冰花枝丸 15 冰土鸡 28 冰翅中 3 各种冰火锅丸 16 冰水饺 29 鸡脯肉 4 冰蟹肉棒 17 冰排骨 30 鸭腿 5 香菇丸 18 冰七寸 31 鸭翅 6 冰香肠 19 冰筒骨 32 鸭二节翅 7 冰童子鸡 20 冰小肠 33 鸭珍 8 冰鸡爪 21 冰猪心 34 鸭爪 9 冰鸡翅 22 冰鸡腿 35 冰肉鲳 10 冰鳀鱼 23 带鱼 36 秋刀鱼 11 马鲛鱼 24 小黄鱼 37 冰鱿鱼 12 淡菜 25 花蛤 13 螃蟹 26 明虾 三、鲜活水产品 1 花蛤 8 淡水瓜 15 鲳鱼 2 干蛏 9 鳗鱼 16 熟鱼 3 青蛾 10 鲈鱼 17 草鱼 4 贻贝 11 鳀鱼 18 小黄鱼 5 海蛎 12 明虾 19 虾米 6 带鱼 13 肉鲳 20 丁香鱼 7 黄瓜鱼 14 鲢鱼 21 鲫鱼 四、禽肉蛋类 1 鲜鸡 6 牛肉 11 猪血 2 鲜鸭 7 肉燕 12 猪肝 3 乌鸡 8 鸡蛋 13 鲜排骨 4 瘦肉 9 鸭蛋 14 罗汉肉 5 条肉(五花肉) 10 皮蛋 五、油类 1 花生油、大豆油、芝麻油、橄榄油、茶油等非转基因油 六、米面类 1 大米 8 线面 15 黄豆 2 糯米 9 碱面 16 地瓜粉 3 绿豆 10 米粉 17 腐竹 4 红豆 11 新化粉 18 薏米 5 面粉 12 宽粉条 19 莲子 6 发酵粉 13 粉干 20 糯米粉 7 阳春面 14 包子 21 花生 七、副食品 1 干贝边 10 干香菇 19 香干 2 小鱼干 11 干茶树菇 20 面筋 3 海蛎干 12 银耳 21 魔芋 4 虾米(虾皮) 13 干紫菜 22 油豆片 5 白豆腐 14 干木耳 23 老豆腐 6 海带结 15 红枣 24 猪皮 7 海带丝 16 当归 25 党参 8 酸菜 17 枸杞 9 糟菜 18 芋泥 八、配料 1 味精 8 白醋 15 老抽 2 食盐 9 陈醋 16 豆瓣酱 3 老酒 10 生抽 17 辣椒酱 4 番茄酱 11 蒸鱼豉油 18 胡椒粉 5 白糖 12 红糖 19 干辣椒 6 桂皮 13 八角 20 茴香 7 香叶 14 油炸粉 21 孜然粉 九、早菜类 1 萝卜干 6 甜豆 11 咸蛋 2 榨菜 7 豆腐乳 12 金针菇 3 梅菜笋丝 8 糟菜 13 海带丝 4 芥菜 9 香菜心 14 五香豆 5 什锦菜 10 脆笋 15 卤花生 十、水果点心类 1 苹果 9 梨子 17 牛奶 2 柚子 10 香蕉 18 酸奶 3 荔枝 11 西瓜 19 蛋糕/面包 4 芦柑 12 龙眼 20 芋头糕 5 哈密瓜 13 小可爱 21 油条 6 三角糕 14 菜包 22 油饼 7 花卷 15 碗糕 23 年糕 8 肉包 16 粽子 甲方可在“食品清单”内自行选择采购,但不仅限于以上清单内的物资,以实际发放给乙方的采购清单为准。清单外物资计价方式与清单内一致。。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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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C230201 综合零售服务综合零售服务(1)本次采购项目为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须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2)本项目服务年限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内采购人采购食品的数量根据工作的需要是个动态值,实际成交的金额以每个月中标人所供食品×实际数量×中标人所报折扣率按月进行结算。若服务年限未到2年但中标供 应商所供食品的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元时,则该合同提前终止,采购人不再另行结算合同款。 (3)本项目投标人报价将换算成下浮率(例:假如本项目预算价为100万元,若投标价下浮率为1%,则投标报价为100万元-(100万元×1%)=99万元),该下浮率将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的依据。中标人按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供货,以福州市永辉超市上渡店(若该超市因故倒闭或关店的,则按离采购人最近的其他永辉超市的价格作为参 考价)内同种商品的价格作为参 考价,以该下浮率计算出下浮后的价格,且以此价格作为与采购人的结算价。1、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不得运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3、不得运送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品(含熟制品)、蔬菜制品,对带骨头肉制品按要求切块,每次送货必须提供当批次《肉类卫生防疫证明》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招标人有权拒收,因此造成招标人的影响,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的3倍给予处罚。 4、不得运送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物品。 5、不得运送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物品。 6、当天送达食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变质腐败、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中标人必须在当天及时更换货物,如有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方面承担。 7、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蔬菜、禽蛋、蓄禽肉类等食品能够按批次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检验报告。 8、物资产品如有标示产品保质期的,在送达招标人指 定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9、如因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招标人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无毒、无害,具有完好的形、色、香、味等性状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1每批货物在规定时间内运达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现场进行验收。验收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应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的货物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柒佰壹拾万零肆仟壹佰捌拾捌元整元(¥*******.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采购人提前1天将所需采购清单提交给中标人,中标人须在第二日上午6:30前将采购清单内的产品配送到位。;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3交付条件: 通过采购人验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标的物不能过度包装。 5.2不得运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5.3不得运送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品(含熟制品)、蔬菜制品,对带骨头肉制品按要求切块,每次送货必须提供当批次《肉类卫生防疫证明》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乙方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招标人有权拒收,因此造成招标人的影响,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的3倍给予处罚。 5.4不得运送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物品。 5.5不得运送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物品。 5.6当天送达食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变质腐败、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乙方必须在当天及时更换货物,如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方面承担。 5.7乙方提供的物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蔬菜、禽蛋、蓄禽肉类等食品能够按批次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检验报告。 5.8物资产品如有标示产品保质期的,在送达招标人指 定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5.9如因乙方提供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招标人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10乙方配送的食品应无毒、无害,具有完好的形、色、香、味等性状,并符合下述质量要求: (1)粮油 ①乙方提供的晚籼米须符合GB1354-2009晚籼米国家标准一等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及《食品卫生法》所规定的行业标准; ②乙方提供的晚籼米应有食品安全标志,蒸后应可口有粘性、有香味; ③晚籼米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包装破损率为零; ④乙方提供的晚籼米不允许有糟糠、碎米、发霉、结块、砂子及黄色、黑色或蒸后有酸味、霉味、异味、无粘性等及其他质量问题; ⑤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应符合“国家标准一级”产品质量标准。 ⑥食用油应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2)面粉 ①应符合SB/T10139-93标准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②面粉:水分≤14.0%;灰分(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GB36号筛;湿面筋25.0%~30.0%;粉质曲线稳定时间≥3.0min;降落数值≥250s;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气味、口感:正常。 (3)蔬菜 乙方销售给招标人的蔬菜应当是新鲜、青嫩、干净、无腐烂、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①新鲜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芽、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 ②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除冬瓜、南瓜等外)不但青而且嫩;豆角类及葫芦瓜等要保持青色,外壳不能呈白色;青菜类和白菜类的外叶折断时不能有丝相连不断连的现象;丝瓜、苦瓜等折而易断,籽嫩而不硬;鲜蒜叶子不黄,头部与杆部一般大小相同; ③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巴,鲜蒜、香葱、香菜、洋葱等的根部要干净; ④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类要见白、不能有老叶,花菜不能有青杆,鲜蒜、香葱等的杆部应当见白; ⑤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茎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 ⑥净菜率须在95%以上 (4)鲜肉 ①产品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 ②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③产品非病死禽畜肉; ④产品非“注水”禽畜肉、母猪肉、老猪肉; ⑤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提供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定点屠宰厂“瘦肉精”残留检测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⑥新鲜的肉类,表明有光泽,颜色均匀,有弹性,不得呈现青紫色死斑。 (5)副食品 ①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干货无受潮; ②产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③产品生产厂家应持有卫生许可证; ④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6)冻品 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①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 ②产品无过保质期; ③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 ④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 ⑤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 ⑥至少每1个月提供冻品厂家合格证明。 (7)冷冻水产品 须保证产品新鲜、色泽正常、无异味。产品加工后冷冻后至送达采购人处的时间不超过10小时,且全程需专业冷链保障。鱼类产品须保证去鳞、去鳃、去肚和其它要求的加工方式,确保产品不带有泥土、杂质或腐坏,无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不能存在腐烂变质现象。所有提供的冷冻水产品须符合GB 2733国家标准,不得提供重金属含量超标的产品。 (8)鲜活水产品 须保证产品新鲜、色泽正常、无异味。鱼类产品须保证去鳞、去鳃、去肚和其它要求的加工方式,确保产品不带有泥土、杂质或腐坏,无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不能存在腐烂变质现象。不得提供重金属含量超标的产品 (9)水果 ①果形完整,未软化,新鲜。 ②外形完好,无影响消费的腐烂变质。 ③清洁,基本不含可见异物,无坏死斑块,无明显的机械伤,基本无虫害,无冷害,无异常的外部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冷凝水除外。 ④无异常气味和味道,发育充分,达到适当的成熟度;带柄时,其长度≤1 cm。 (10)糕点 ①产品须经过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GB7099-2003(国家标准)、蛋糕通用技术条件SB/T10030-1992以及片糕通用技术条件SB/T10031(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②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或SC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包装无胀气,破损,具有正常糕点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11)奶类 ①100%新鲜牛奶;包装须为利乐包装,不得提供散装牛奶或袋装牛奶,规格:净含量≥250ML;所提供牛奶的有效期需保证≥6个月以上。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所有商品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大米、面粉包装上必须有食品安全标志,蔬菜有残留农药检测报告单,猪肉有检验检疫证明,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所提供食材须有产品可追溯管理程序,允许甲方随时方便查阅食材各环节相关记录(包含原料采购记录、原辅料的合格证明及验收记录、原辅料进出仓记录、生产过程记录、成品进出仓记录、成品检验报告。乙方应对此次采购的产品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食品最终检验、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所供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定验收合格。验收清单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 (2)各类食材的具体验收要求:猪、牛、羊、鸡、鸭等肉类及其冻品每批次均必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必须符合GB2707、GB16869等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无异味、无酸败味;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气味。 ①新鲜猪肉要求: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用手指压在瘦肉上的凹陷有能立即恢复,弹性好。新鲜猪肉产品须提供相关合格证明。 ②新鲜牛肉要求: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稍暗,脂肪洁白或呈淡黄色;变质的肌肉无光泽,脂肪呈黄绿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黏手、弹性好;具有新鲜牛肉味儿。新鲜牛肉产品须提供相关合格证明。 ③新鲜羊肉要求: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或淡黄色,质坚硬而脆。有明显的羊肉膻味。一用手指按压后的凹陷,能立即恢复原状。外表微干或有风干的膜,不粘手。 ④鲜禽肉要求:眼球饱满,晶体透亮,皮肤又有光泽。 (3)禽蛋、水果、蔬菜、生鲜等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卫生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①新鲜是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芽、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 ②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除冬瓜、南瓜等外)不但青而且嫩;豆角类及葫芦瓜等要保持青色,外壳不能呈白色;茄子紫色,其浅色部分不能超过每根茄子长度的五分之一;青菜类和白菜类的外叶折断时不能有丝相连不断连的现象;苦瓜、丝瓜等折而易断,籽嫩而不硬;鲜蒜叶子不黄,头部与杆部一般大小相同。 ③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巴,鲜蒜、香葱、香菜、洋葱等的根部要干净。 ④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类要见白,不能有老叶,花菜不能有青杆,鲜蒜、香葱的杆部应该见白。 ⑤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茎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 ⑥带叶子的蔬菜(如大白菜、包菜、天津白等),要求没有烂叶、黄叶、叶片不全、坏菜心等。叶面光泽,外观整齐、无折断或碎物。闻其味,正常为泥土味,蔬菜味香,若有刺鼻的异味、农药味、腐烂味等,则为不合格。 ⑦瓜果类蔬菜(白萝卜、冬瓜、南瓜、茄子等),果面光泽,看是否有明显的腐烂状。瓜果外观整齐、无折断或碎物。果肉结构为多水、色鲜、有光泽,如果果肉结构水少,有霉变、黑心、木渣等情形,则为不合格。 ⑧蔬菜: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黄叶、烂叶及带泥巴的蔬菜;蔬菜外表不得人为喷洒水分和有过多的虫孔;不得提供过长的菜头和菜根。必须是优质货品,净菜率不得低于95%,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是新鲜,不能有枯叶、黄叶,须提供合格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蔬菜须确保新鲜、青嫩、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 ⑨水果:乙方提供的必须是新鲜水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实无萎蔫;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口感正常,具有水果特有的风味。 ⑩提供的禽蛋应符合GB 2749国家标准。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气味,无异味;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每批蔬菜、水果必须出具一份第三方机构针对农药残留检测的报告复印件。 ?甲方有权每天检测蔬菜,若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成交人必须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新鲜蔬菜,并按相应的价值给予罚款。 (4)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产类及其制品:提供的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产类必须符合GB 2733国家标准,泥螺 、河蟹、河虾、淡水贝类必须鲜活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海河鲜要求:眼球饱满,角膜透明,鳃色鲜红,鳃丝清晰,鱼鳞紧贴完整,体表有光泽,肌肉有弹性。 (5)所有未经验收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须在2个小时内重新更换质量合格的产品交付给甲方并通过验收 (6)各类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内容模糊不完整的,乙方须在30分钟内提交完整清晰的检验、检测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该类产品。 6.2本项目是验收流程如下: 每批货物在规定时间内运达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现场进行验收。验收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应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的货物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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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0本项目合同期内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根据每个月实际采购金额由采购人按月支付给中标人。中标人须在次月10号前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等额正规发票及上一月份的供货清单,采购人在次月30号前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款项。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以本项目总预算价的5%进行计算,即390340(¥叁拾玖万零叁佰肆拾元整),在合同签订之前以转账的形式汇至福州市社会福利院账户,待项目完结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有违约情况的,将根据合同条款扣除相应金额,剩余金额在项目完结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服务年限为2年,自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合同期内甲方采购食品的数量根据工作的需要是个动态值,实际成交的金额以每个月乙方所供食品×实际数量×乙方所报折扣率按月进行结算。若服务年限未到2年但乙方所供食品的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元时,则该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不再另行结算合同款。。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10.2.1 签定合同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 10.2.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10.2.3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 10.3乙方不能及时保证供货(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导致甲方无法正常运作,甲方有权每次扣除乙方10%履约保证金,若不能及时供货的情况出现3次(含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0.4甲方在验收物资认为不合格拒收时,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必须依合同按甲方的要求供应物资,乙方少送或者不送的按未送物资合同价值的5倍给予处罚。若该情况累计出现3次(含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0.5乙方不按甲方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每次扣除乙方10%履约保证金,若该情况累计出现3次(含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0.6因乙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每次扣除乙方10%履约保证金,若该情况累计出现3次(含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0.7乙方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物资检疫检测报告、物资品种化验单、物资合格证等)与本批次所供货物不符或出现缺失、错误、无法辨认要求乙方重新提供但乙方无法提供合格的相关材料时,甲方可以拒收该货物,并且有权每次扣除乙方10%履约保证金,若该情况累计出现3次(含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0.8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事件,经卫生检疫部门认定后,乙方不仅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卫生检疫部门的罚金及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9、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10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11、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尾款。 10.12、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13、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1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15、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物资价格 ①食材价格以福州市永辉超市上渡店或金山大润发(若该超市因故倒闭或关店的,则按离甲方最近的其他永辉超市的价格作为参考价;若永辉超市内无该种食材,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甲方仍决定购买的,价格按照最近的超市按照同等计价规则计算)内同种商品正常销售的报价格(不含活动价、促销价、打折价等成交价)作为基准价。结算价=销售基准价格×91%。 ②乙方须每个月对基准价进行2次统计和整理,统计时间为在每月10日和25日(如遇重大节日应顺延),乙方在每月10日对上述超市当日商品价格进行统计,为该月11日至25日的商品的参考基准价,在每月25日对上述超市当日商品货架价格进行统计,为该月26日至下个月10日的商品的参考基准价,乙方应在每月10日和25日上午整理出上述超市相关商品价格,并提交给甲方。甲方可在当日随机进行抽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将记为一次不合格记录。特价、促销价不作为定价依据。 ③本项目不接受乙方的任何产品赠送。 14.2服务要求 ①乙方须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②乙方应对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两小时内必须响应,发现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③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3车辆管理及要求 ①乙方须派车辆和司机负责配送,货物装卸由乙方负责。 ②乙方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③对运输车辆定期消毒,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 ④乙方应安排专人专车运送,具体事项以甲方通知为准。 ⑤乙方须为本项目至少提供一辆冷藏车进行配送运输。 14.4人员要求 ①乙方投入该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有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②乙方在合同期内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③乙方不得将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疾病的人员投入本项目工作。 ④乙方投入该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人员不得带病工作。 ⑤乙方投入该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理发、勤洗澡。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化妆、不抹香水、不戴耳环、戒指等外露饰物。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时,手部应进行清洁并消毒,并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 ⑥乙方拟投入的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14.5供货要求 ①乙方须提供两年无间断的食品采购和配送服务。 ②甲方提前1天将所需采购清单提交给乙方。 ③乙方必须做好甲方的商品配送工作,配送方式商定以甲方要求为准。当日上午6:30前必须配送到位,送货时间不及时或货源不足,造成甲方无法正常经营,每次按当批量采购商品总价的10%予以处罚。 ④乙方供货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应按甲方提供的商品清单配备货物,供货必须是甲方所需商品中的品种、规格、重量、价格,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其它商品的品种代替,一经发现,每次按当批量采购商品总价的10%予以处罚。 ⑤乙方所供货物涉及的一切费用(运输、搬运、等劳务费用,以及其它原因应支付的税金和应缴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⑥乙方货物送达后,乙方提供进货清单、单价总价清单及相应的检疫凭证、农药残留检测证明,双方应当场点验货物,经验收无误后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供货清单及单价总价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⑦运输食品的交通工具必须干净整洁,运输时食品必须摆放整齐,对易破损的物品应当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如有破损的现象,由乙方承当损失。 14.6服务评价 ①甲方将对乙方每半年进行一次服务评价(评价内容详见附表1),评价分值低于60分为不合格,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并进行整改,为期一个月,次月再次进行评价,整改完成合格的算一次不合格记录,整改期内评价分值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年内累计服务评价达到两次不合格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附表1:满意度评价表 序号 评价内容 分值设置 得分情况 1 对所供蔬菜的质量进行评价 满意(5分);一般(3分);不满意(0分); 2 对所供冷冻水产品的质量进行评价 满意(5分);一般(3分);不满意(0分); 3 对所供鱼禽肉蛋类产品的质量进行评价 满意(5分);一般(3分);不满意(0分); 4 对所供油类产品的质量进行评价 满意(5分);一般(3分);不满意(0分); 5 对所供米面类产品的质量进行评价 满意(5分);一般(3分);不满意(0分); 6 对所供副食品的质量进行评价 满意(5分);一般(3分);不满意(0分); 7 对所供早菜类产品的质量进行评价 满意(5分);一般(3分);不满意(0分); 8 对所供水果点心类产品的质量进行评价 满意(5分);一般(3分);不满意(0分); 9 对供 应商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食品送达的情况进行评价 及时送达(10分);未及时送达<3次(3分);未及时送达≥3次(0分); 10 对供 应商补货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 满意(10分);一般(5分);不满意(0分); 11 对食品配送人员的服务态度进行评价 满意(20分);一般(10分);不满意(0分); 12 对食品配送车辆的卫生情况进行评价 干净卫生(20分);干净卫生程度一般(10分);干净卫生程度差(0分) 总得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本项目各合同包的合同金额*******即为合同包预算金额。乙方的具体报价仅作为计算下浮率的依据,并非成交金额。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不超过合同包预算金额。实际结算金额根据每月实际采购价结算。本合同尾部所登记的联系地址为各方接收通知、传票、及其他文件的达送地址,如送达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各方,否则按照该地址送达将依法产生效力 。


甲方:福州市社会福利院乙方:白水农夫(福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湖边村44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工业园D区24-101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李军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于洋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7*****31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账号:账号:****************4020-0008

签订地点: 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签订日期:2020年08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服务 零售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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