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度浦东公安分局警视通视频侦查员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3)本项目为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项目;(4)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七、其他事项”)注: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政府采购中所指进口产品为:“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度浦东公安分局警视通视频侦查员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23) 3、预算编号:01-20-1186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拟对警视通视频侦查员系统进行采购。详细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完成“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线上报名流程且通过审批后,供应商须于2020-08-0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14登陆“https://www.ccs-ibidding.com/”,进行注册、采购项目选择、报名资料上传、采购文件下载。(一)新供应商注册详见本公告附件“附件.docx”文件;(二)报名资料上传登录后,点击“在线报名”,找到该报名项目,进入界面后,进行相关报名资料的上传。(三)报名资料审核供应商上传资料包应统一命名为:“XXX项目报名审核资料---XXX公司”。为提高报名资料审核的及时性,供应商上传后,应及时联络本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会及时审核。(四)招标文件下载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附件.docx”文件。除前述采购文件的获取途径外,潜在供应商通过任何其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应答、报价行为均将被拒绝。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时间 7、采购预算金额:600000.00元(国库资金:6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9、最高限价:600,000元(人民币) 10、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指定时间 11、项目联系人:蔡立言 12、电话:134*****106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8-07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14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清晰扫描件(具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第2、3项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清晰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3)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清晰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清晰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清晰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6)“信用中国”本单位的信用信息报告(网站页面可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7)“中国政府采购网”本单位近三年(从潜在投标人自行报名之日起,向前追溯相当于完整三年)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页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07 09:00:00至2020-08-14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完成“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线上报名流程且通过审批后,供应商须于2020-07-0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08登陆“https://www.ccs-ibidding.com/”,进行注册、采购项目选择、报名资料上传、采购文件下载。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8-28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8-28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人自行携带电脑、上网卡等前来参加开标会议。(2)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按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相关规定统一回复。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报名时需携带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电子采购平台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客服”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