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XQDZC20200206_01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肇源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服务项目B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XQDZC20200206_01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肇源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服务项目B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非鉴证)
项 目 编 号:DZC********
计 划 编 号:ZCB********
甲 方: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 方: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DZC********大庆市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肇源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服务项目B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
负责肇源县域内除肇源县中心城区以外的农村地区。共8个乡镇中转站、16个乡镇所辖的133个行政村,6个农林牧渔场。
(2)服务内容:
1)垃圾收运:
所辖区域共16个乡镇的133个行政村、6个农林牧渔场的生活垃圾分拣、转运服务。即分拣中心垃圾收集-运至乡镇中转站-压缩后-运至县填埋场。
2)环卫运营:
所辖区域139个分拣中心生活垃圾收集、8个中转站(三站中转站、二站中转站、头台中转站、茂兴中转站、大兴中转站、新站中转站、古恰中转站、古龙中转站)的运营及维护工作。
3)环卫车辆设施使用及维护。
负责环卫车辆与设备的运营及日常维护工作
4)智慧环卫监管平台建设及维护。
负责在住建局建设智慧环卫监管平台、运营和维护工作。
5)按照肇源县政府统一要求,逐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及减量等工作。
2、合同金额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履约期限 | |||
生活垃圾 | 一、服务内容: | 项 | 1.0 | *******.0 | 此次报价为2020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19日一年的服务费 | 2020年8月20日-2023年8月19日。 | ||||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项目需求:
1、人员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配置的各岗位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及驾驶员、跟车工、中转站操作工、应急维修人员、保洁人员等。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数量(最少人数) | 备注 |
1 | 办公室 | 项目经理 | 1 | |
2 | 财务部 | 会计 | 1 | |
3 | 出纳 | 1 | ||
4 | 综合管理部 | 部门经理 | 1 | 人力资源/社保 |
5 | 综合专员 | 1 | 维修、保险、保养、年检、事故处理 | |
6 | 物控专员 | 1 | 加油/库房 | |
7 | 清运管理部 | 部门经理 | 1 | 负责垃圾收集/一次转运 |
8 | 副经理 | 1 | 负责中转站/二次转运/吸排 | |
9 | 安全质检部 | 部门经理 | 1 | 负责作业质量的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 |
10 | 品质专员 | 1 | 负责各岗位工作质量 | |
11 | 安全专员 | 2 | 负责个岗位安全生产 | |
12 | 清运管理部 | 驾驶员 | 30 | 含轮休1人/勾臂车9辆,配备5名驾驶员 |
13 | 跟车工 | 26 | 含轮休1人 | |
14 | 中转站操作工 | 9 | 含轮休1人 | |
15 | 保洁员 | 10 | ||
16 | 综合管理部 | 维修技工 | 1 | |
17 | 维修工 | 2 | ||
18 | 合计 | 90 |
2、中转站位置及转运规模明细
中转站位置明细表
序号 | 转运站名称 | 转运站位置 | 至处理设施运距(km) |
1 | 三站中转站 | 宏光村环城北路路北100米处 | 45.1 |
2 | 二站中转站 | 裕民乡沙场东侧 | 22.5 |
3 | 头台中转站 | 县道西出口500米处 | 31.4 |
4 | 茂兴中转站 | 108县道北100米处 | 53.2 |
5 | 大兴中转站 | 联结村东华集团东侧50米 | 51 |
6 | 新站中转站 | 11万变电所东侧 | 72.6 |
7 | 古恰中转站 | 后台村27号进站路牌对面 | 28.9 |
8 | 古龙中转站 | 古龙镇、立陡山良种场 | 96.7 |
中转站转运规模
序号 | 转运站名称 | 服务范围 | 垃圾清运量(t/d) | 预测最大垃圾清运量(t/d) | 设计规模(t/d) |
1 | 三站中转站 | 三站镇、福兴乡 | 16.98 | 25.47 | 30 |
2 | 二站中转站 | 二站镇、薄荷台乡、新立良种场 | 25.94 | 31.13 | 30 |
3 | 古恰中转站 | 古恰镇、超等乡、八家河渔场、超等渔场 | 22.23 | 28.9 | 30 |
4 | 头台中转站 | 头台镇 | 6.95 | 10.43 | 15 |
5 | 茂兴中转站 | 茂兴镇、民意乡、茂兴湖渔场 | 15.45 | 23.18 | 30 |
6 | 大兴中转站 | 大兴乡、浩德乡、义顺乡、种畜场 | 14.61 | 21.92 | 30 |
7 | 新站中转站 | 新站镇 | 47.48 | 56.98 | 60 |
8 | 古龙中转站 | 古龙镇、立陡山良种场 | 17.2 | 25.8 | 30 |
合计 | 149.64 | 223.79 | 255 | ||
运营机械、容器、设备配置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一、垃圾收集设备 | ||||
1 | 分类垃圾桶 | 30L | 个 | 175714 |
2 | 公共垃圾桶 | 240L | 个 | 2241 |
3 | 果皮箱 | 120L | 个 | 335 |
4 | 挂桶式垃圾车 | 载重量3.0T,总重量7T | 辆 | 19 |
二、垃圾转运设备 | ||||
1 | 整体式压缩机 | 17m3 | 台 | 19 |
2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载重量15T,总重量25T | 辆 | 9 |
3 | 吸污车 | 8T | 辆 | 2 |
以上环卫设备由采购人提供,运营服务商定点保养、及时维护、规范操作,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寿命。因服务商非正常保养维护操作等自身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降低使用年限等等一切损失,由服务商承担,并负赔偿责任。
3、常驻人口及垃圾量
2018年肇源县域集镇常住人口4.88万人,农村常驻人口28.93万人、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31.43t/d;预测2020年县域集镇常住人口为4.8万人,农村常住人口为28.44万人。预测2020年集镇生活垃圾产生量48.02t/d,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减量后)为136.83t/d。
投标报价应一次报定。本项目需求中的垃圾量为预估量,请投标供应商综合考虑。报价应包括成本费用、利税、人工费、服务费以及其它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智慧环卫监管平台建设:
要求中标后企业所有环卫作业设备(车辆)通过车载GPS,连接到已经在住建局建立的智慧环卫监管平台平台软件,通过执法终端(互联网手机)实现环卫智联管理系统综合网络适时监管。
三)其他:
安全责任:在本项目招标后合同履行期间,环卫作业中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中标运营商全部负责。
验收:按项目需求逐条验收。
四)作业标准(质量标准及作业要求)
1、生活垃圾收集作业标准
(1)生活垃圾的收集工作,应做到定时定点、日产日清,不得堆积、滞留污染环境。
(2)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方便居民投放。收集点及周围5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3)垃圾收集采取密闭方式,逐步推行分类收集。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尘、污迹。
(4)垃圾分拣中心和中转站应定期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等。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3只/次。
(5)投放的生活垃圾应每日清理,无堆积,不腐烂发臭;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应及时清理。生活垃圾日清运率应达到100%。
(6)收集转运过程应无遗漏、无撒漏、无渗滤液滴漏。垃圾收集车向垃圾中转站运送垃圾的过程应覆盖密闭,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7)地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不得遗漏、堆放在路边。
2、生活垃圾运输作业标准
(1)生活垃圾应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禁止敞开式运送垃圾。
(2)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
(3)吊桶式垃圾车应加盖,不得超高超载、挂包运输垃圾。
(4)垃圾压缩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垃圾转运站装运垃圾时,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防止沿途洒漏。
(5)在垃圾处理场(厂)、垃圾中转站卸完垃圾后,应将污水箱的污水排放干净,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6)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集装箱式垃圾车应定期更换密封条,确保完好,不洒漏污水。
(7)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8)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车顶无乱焊架等现象。
(9)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10)车辆安全管理达到“四有一无”,即:有安全管理组织,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有定期的安全培训制度,无安全事故发生。
3、生活垃圾二级转运作业
(1)进站垃圾每天有计量,台账准确、完整、可随时调阅,有异常垃圾进入中转站时应作好记录。确保全年全天候接纳的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符合中转站要求。
(2)卸料大厅作业时应开启除尘除臭设备。
(3)进入站内的垃圾应当日转运,站内不积存垃圾。
(4)每次转运作业完成以后,将垃圾池、地面、墙壁清洗干净,做到站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5)垃圾转运全过程密闭,无渗滤液遗洒现象。垃圾转运车及垃圾容器应密闭运输、无垃圾飞扬、无渗滤液遗洒、无垃圾粘挂现象。
(6)垃圾转运量较多导致收集车的等候时间较长,现场有人指挥协调,采取措施尽可能缩短垃圾车等候、排队时间。
4、垃圾中转站的维护及安全生产
(1)垃圾中转站应有专业人员管理。
(2)垃圾中转站应设有隔音、防尘、除臭及污水处置等防污染扩散设施,转运站方圆50米内无垃圾散发的臭味。
(3)站内要设有电力保障措施、应急机制以及协商处理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时能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
(4)垃圾转运车等作业设备完好,定期维修保养,做到外观干净整洁无破损、脱漆、锈蚀等现象,电力保障措施完好,运转正常。计量系统每半年校对一次,保存检测报告,计量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5)站点有规范标志牌,并公布站点名称、作业时间、投诉电话。转运过程不占道,不妨碍交通。
(6)室内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
(7)应定期对转运车辆及站内时行喷洒消毒,在可视范围内,站内基本无苍蝇。
(8)卸料点设有吸风除尘、喷雾降尘、密闭系统。
(9)保证垃圾中转站安全生产,确保车辆站内设施设备的完好及随车人员、站内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 五)考评管理办法
1、环卫考核办法
①考核方式
1.县住建局组成垃圾收集转运、中转站运营、设施管护等检查考核小组,对环卫保洁项目的作业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2.县住建局对本辖区实施道路保洁项目实行日检查、周统计、月考核、年付款的方式开展环卫保洁质量检查考核工作。检查考核组每周进行一次或多次检查考核,每周最终扣分取该周日平均值;上级领导和部门检查时发现问题直接计入月扣分,每月扣分为各周扣分与直接扣分之和。
3.县考核检查要对存在问题的扣分点拍照确认取证,考核以影像取证为准。
4.运营商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配合检查考核工作,以便与考核单位沟通协调。
5.检查考核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知运营商整改。运营商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处置,并及时反馈信息,拖延或不予整改的加倍扣分。
②、评分办法
1.检查考核实行100分量化评分制。
2.检查考核每月一次汇总,作业单位的每月最后得分为:100分-各周扣分与直接扣分之和,考核得分按四舍五入算法取一位小数。
3.考核得分确认。县住建局每月向环卫作业单位反馈上月考核初步结果,环卫作业单位在两日内对考核初步结果提出有无异议。如环卫作业单位对考核初步结果无异议,则考核初步结果转为正式考核结果。如环卫作业单位对考核初步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考核初步结果之日起两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函,详细说明理由。县住建局收到环卫作业单位异议函后,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审核。经审核确定后的结果为最终考核结果。
4.考评计算后的得分为本月的实得考核分。
每月考核实得考核分在 90 分及以上的,全额计算当月运营经费;每月最终得分在 90分至 80分之间的,每下降 1 分,扣除当月运营经费的 1%;得分 80 分至60 分之间的,每下降 1 分扣除当月运营经费的2%;得分60 分以下的,每下扣1 分,扣除当月运营经费的5%,同时黄牌警告一次,年度内考核出现2次黄牌警告,直接解除作业合同。扣除运营经费不设下限。如出现当月运营经费被全部扣除,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作业单位于次月 20日前补足履约保证金。
③、付款方式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每年结算一次,每年按“考核细则管理办法”验收后按实得考核分支付作业经费。
月绩效考核结果与当月保洁经费之间关系:
序号 | 考核分数 | 处罚措施 |
1 | 90≤得分≤100 | 无 |
2 | 80≤得分<90 | 每下扣1分,扣除当月保洁经费的1%; 扣费:月总额*(90-得分)/100 |
3 | 60≤得分<80 | 每下扣1分,扣除当月保洁经费的2%; 扣费:月总额*[10+2*(80-得分)]/100 |
4 | 得分<60 | 每下扣1 分,扣除当月保洁经费的5%,同时黄牌警告一次,年度内考核出现2次黄牌警告,直接解除作业合同。 扣费:月总额*[50+3*(60-得分)]/100 |
本条款之外的其他方面的处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考核评分细则
肇源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服务项目作业质量检查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管理要求 | 得分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垃圾箱、设置和管理 | 6分 | 1.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方便居民投放。 | 不按照规定位置设置的,少于3个以下(含3个)每发现一处扣1分;少于3个以上每少3个加扣1分。 | |
2. 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进行擦洗作业。垃圾箱每天清理每天至少清洗一次;要保洁外观整洁,无痰迹、无污迹。冬季无法清洗作业的,要保洁外观整洁。 | 检查当天15点至17点进行检查,不按规定作业或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整个箱体不整洁的,每发现一处扣0.4分。 | ||||
3.垃圾箱应密闭,箱内垃圾无满溢。 | 垃圾箱不密闭,果皮箱门不密闭,内胆不放置垃圾袋,有暴露垃圾,箱体周围地面不干净,每一处扣0.4分。 | ||||
4.垃圾箱、做到箱体净、内壁净、翻转部位净,无垃圾污垢,无乱涂画、乱张贴。坐落处三米内无暴露垃圾、污水、污渍、积雪、无杂物堆积。 | 达不到要求每处扣0.4分。 | ||||
5. 垃圾箱、收集容器各零部件无失灵、无缺损、无变型、无油漆剥落,排污口无堵塞。 | 零部件失灵、缺损、变型、脱漆每个扣0.4分;排污口堵塞扣0.2分/个。 | ||||
2 |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 15分 | 1.垃圾集中收集每日10时前完成。21时前巡回收集散放垃圾。 | 现场检查或借助智慧环卫监控垃圾收集情况,当日10时前未清理的,每处扣0.3分; 未达到要求的,发现散放垃圾3袋以下每处扣0.2分,3袋以上每处扣0.5分。 | |
2.垃圾清运达到日产日清,无积压,无村民投诉。每天21时后,保洁责任区内无滞留垃圾。(袋装垃圾堆积5袋以上或垃圾容器满溢定为滞留垃圾) | 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处扣0.5分。 有村民投诉的,经核实,未做到日产日清的,每处扣1分。 | ||||
3.垃圾分拣中心每天清洗、定期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3只/次。达到“四无”:无污水、无积垢、无恶臭味、无散落垃圾。 | 达不到要求每处每项扣0.5分。 | ||||
4. 垃圾运输车除运过程应覆盖密闭,实行“垃圾不落地”作业,做到车走地净、无沿途撒漏垃圾、污水、无裸露垃圾现象。 | 未做到车走地净、覆盖不严密,每处扣0.5分; 沿途撒漏垃圾、污水,每台次扣2分。 | ||||
5. 垃圾运输车无乱排滥卸现象、服从场地管理,完成垃圾排放作业后,出场后箱体及接污箱内无积存垃圾、污水,厢体无吊挂垃圾,及时进行车辆冲洗。村民住宅附近的垃圾站装运时应避免扰民。 | 未达到要求,每台次扣1分。 | ||||
6.垃圾车辆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不得遮挡。 | 未按规定作业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
7.运输车作业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装卸工人严禁在车辆行走时站立在车体上。 | 达不到要求,每人次扣1分。 | ||||
3 | 人员仪容仪表及车容车貌 | 8分 | 1.环卫作业工人统一着装,服装干净整洁且材质符合要求;杜绝作业中吸烟、衣冠不整等现象;保洁工人使用统一的保洁器具,清扫过程控制扬尘,文明作业,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 | 未着装或着装不完全、不整洁,作业中吸烟、不注重仪表等,每人次扣0.1分; 未使用统一的保洁器具,每人次扣0.2分; 清扫过程中有扬尘扣0.5; 服装材质不符合要求扣10分。 | |
2.垃圾压缩站、工人休息点、专用停车场外墙(含道路)、围栏等应保持整洁、无积尘、无乱涂乱画,标识无缺损、无杂物摆放。内部整洁,做到地面净、墙棚窗净,设施无损坏。 | 外墙有积尘、乱涂乱画、标识缺损,每座每项1分; 内部摆放杂物,每处扣0.5分。 内部不整洁,设施损坏,每处每项扣0.5分。 | ||||
3.环卫各种作业车辆应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可视部位无破损、掉漆、污垢、粪迹、夹带杂物。填塞器刮板、尾部信号灯横杠、垃圾装填口应见本色。 | 破损、掉漆(≥10cm2)、积存污垢、粪迹、夹带杂物、填塞器刮板附着垃圾污物,每辆扣0.3分; 尾部信号灯横杠、垃圾装填口未见本色、积垢严重,每辆扣0.3分。 | ||||
4 | 中转站运营 | 15分 | 1.进站垃圾每天有计量,台账准确、完整、可随时调阅;计量系统每半年校对一次,保存检测报告,计量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 每发现一处(项)不合格扣0.5分。 | |
2.进站垃圾日进日清,站内不积存垃圾。 | |||||
3.垃圾转运全过程密闭,无渗滤液洒漏现象。 | |||||
4.垃圾转运量较多导致收集车的等候时间较长时,现场有人指挥协调,采取措施尽可能缩短垃圾车等候、排队时间。 | |||||
5.站内各种标志性指示牌齐全,并按规定设置。 | |||||
5 | 中转站设备管理维护 | 15分 | 1.垃圾转运车及集装箱应干净整洁,无破损、脱漆、锈蚀,无污水滴漏等现象。 | 每发现一处(项)不合格扣0.5分 | |
2.泊位、料槽、侧边机构无破损、锈蚀。 | |||||
3.各种设施设备外观整洁,性能完好,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要求,各种机械设备放置整齐有序。 | |||||
4.备用发电机设备完好,垃圾中转站停电时,能使用备用电机进行作业。 | |||||
5.定期对站内压缩设备进行维修,出现故障或需进行停产维修应先报告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并及时通知各垃圾转运企业将垃圾直接转运至终端垃圾处理场。 | |||||
6 | 中转站安全生产 | 8分 | 1.作业人员穿戴必要的劳保用品,平台作业人员着工作服、带安全帽。 | 每发现一处(项)不合格扣0.5分 | |
2.司机及随车人员在垃圾转运车辆运输过程时刻系好安全带。 | |||||
3.卸料大厅配足消防器材,定期更换;中控系统探头保持干净画面清晰。 | |||||
4.无重大车辆和人员伤亡责任事故。 | |||||
7 | 中转站卫生管理 | 8分 | 1.定期对转运车辆进行药物消杀。磅房、引桥面干净整洁无污水积流。 | 每发现一处(项)不合格扣0.5分 | |
2.卸料大厅高有吸风除尘、除臭装置。 | |||||
3.卸料大厅、有专人保洁,经常冲洗、地板光滑整洁,无坑洼。作业场地干净整洁。泊位地面无垃圾堆积,无淤泥积留,中控室卫生干净,设备运行正常 | |||||
4.转运站方圆50米内无垃圾散发臭味。 | |||||
5.生活区管理井然有秩,环境整洁优美,没有脏乱差现象。 | |||||
6.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并做好记录,在可视范围内基本无蝇、无活鼠等。 | |||||
8 | 健康保障 | 3分 | 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有记录。 | 没有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的扣3分。 | |
9 | 行业基础数据申报 | 3分 | 按考核组要求时间,将本月或一个时间段各路街人员信息、机扫车辆信息、值班表、垃圾运输日程表等行业基础数据、资料及时、准确上报。 | 未按要求上报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每项扣0.5分。 | |
10 | 社会监督 | 7分 | 在县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国家规定的主要节日,县举办的传统节日等环境卫生保障有力;应对突发事件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效果明显。 | 不能完成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组织不力的扣3分; 应对突发事件反应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每次扣3分。 | |
不得出现领导督办、上级机关通报或检查工作中被扣分的环境卫生问题,以及被媒体曝光的环境卫生问题。 | 发生上述情况被上级通报的,每起扣5分; 上级督办现场指出不合格的,每起扣4分; 被媒体曝光的每起扣3分(可倒扣分)。 | ||||
投诉问题处理应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 不如实反馈情况或未按规定时间内反馈的每件扣1分。 | ||||
11 | 整体安全生产 | 6分 | 建立健全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安全生产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文字记录和影像资料。工人作业穿反光衣;作业设有安全防范设施,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作业不着反光作业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每一起扣2分,发生安全生产伤亡责任事故的,每一起可在总分中扣10分。 | |
12 | 其他 | 6分 | 主要节假日期间,垃圾转运保障工作有力。能较好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应对突发事件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效果明显。 | 保障工作不好,一次扣1分。 被媒体曝光的每一起扣2分。 应对突发事件反应迟缓,措施不力。不能完成任务的扣3分 |
(二)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3+3(年)模式,实行考核淘汰制。
第一个3年为基本协议期(计算周期从协议签订日期计算)。运行期满,如果全周期考核合格,且双方相关事项无争议,达到预期运营效果后,经采购人和采购监管部门书面审批后,双方应重新签订下一期 3年的协议。
本协议服务期限为2020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19日。
续签协议时个别条款在不违背招投标文件的基础上可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以省、市、县政府相关文件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准。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每年结算一次,每年按“考核细则管理办法”验收后按实得考核分支付作业经费。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1、中标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由中标方提交给采购单位。
2、采购单位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供应商。
3、如采用转帐汇款方式的采购人开户信息:
户? 名: 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户银行: 肇源农商银行营业部
4、履约保证金交纳共有二种方式:转帐汇款、保函支付。
第五条 验收
(一)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阶段服务或服务期满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并准备相应资料;
(二)甲方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内容对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进行逐项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时应提出整改意见。
第六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大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执行。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肇源县松花江大街174号? 法定代表人:赵献涛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166500? 签订地点:肇源县 签订日期:2020年8月7日? 签章: | 乙方: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张建国? 委托代理人: 胡晓宇? 电话:****-********? 邮政编码:4100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银盆岭支行 账号:********9599 签订日期:2020年8月7日? 签章: |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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