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街天桥设施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过街天桥设施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市区过街天桥设施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M130*****820********A004761
招标内容:
市区过街天桥设施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过街天桥设施初步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SJZ-SP*******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市政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市区过街天桥设施初步设计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含三座过街天桥及一座地下通道分别为:体育大街世纪公园、红旗大街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大街河北科技大学过街天桥及仓盛路地下通道。 2.1.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区内 2.1.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2.1.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其它: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 其他: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项目负责人具备桥梁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 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过街设施项目的设计,设计内容中包含天桥或地下通道),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且上述资料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工程内容等关键要素,如不能体现还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接受投标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
3.1.2其他要求:1.拟投标的单位,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上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0.249.147.67/G2/ ),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定 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 关注项目” 。 未“关注项目”的自行承担责任。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3.投标单位须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应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4.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陆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请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招采云客服电话:400-1618-186 5.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首页“客服中心”栏目。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投标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07 09:00至2020-08-27 10:25(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27 10: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35号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39号
邮编:

050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吴义

联系人:孟令勇
电话:

****-********

电话:****-********-***/81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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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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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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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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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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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初步设计 过街天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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