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泛光照明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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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泛光照明工程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0-08-06 15:17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10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长沙工程房建施工综合评估法I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泛光照明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公告的规定时间(2020年6月19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一、招标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符合以下规定: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建筑高度不低于100米的楼宇亮化工程施工业绩;(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建筑高度不低于160米的楼宇亮化工程施工业绩; 1.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70%, 现本项目基本情况为:建筑高度塔楼238米(建筑结构顶板高度199.6米),敬请明确高度指标以哪项高度为准?1.如按塔楼238米为业绩指标对应符合规定的资格类似业绩高度应为不低于119米,项目评审管理机构类似业绩高度应为不低于166.6米;2.如按建筑结构顶板高度199.6米为业绩指标对应符合规定的资格类似业绩高度应为不低于100米,项目评审管理机构类似业绩高度应为不低于140米;故敬请明确回复符合规定的业绩高度以哪个高度为依据?

回复:

1.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以“塔楼建筑高度238米”为依据进行设定。

2.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第二十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的规定,本项目设定“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建筑高度不低于100米的楼宇亮化工程施工业绩”,符合要求。

3.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第二十三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70%”的规定,本项目设定“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建筑高度不低于160米的楼宇亮化工程施工业绩”,符合要求。

问题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条“类似工程业绩”对于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对(1)拟任项目经理、(2)拟任技术负责人均要求对应业绩考核;此要求排除了满足业绩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因达到匹配类似业绩工程在时间期限内的,且对业绩指标高度要求为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无在建及在岗要求,涉嫌为潜在投标人量身订做加分,存在倾向性条款设置,有失公平违反《招投标法》。

回复: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湘建监督〔2019〕164号)进行编制,业绩指标、无在建等要求均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为潜在投标人量身订做加分、倾向性条款设置等行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条“R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投标人1项 □拟任项目经理1项”修改为“?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投标人1项 R拟任项目经理1项”。

问题3、本项目招标清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12.383%,请问投标报价时也按12.383%计取吗?还是按长住建发(2018)104号文执行,如按长住建发(2018)104号文执行,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会比招标清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高,是否可以?

回复: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按12.383%计取。

问题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打分法),第2.2.4(2)点拟任项目经理部分,不良行为;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 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严重不良行为,每条扣 4 分; 一般不良行为,每条扣 2 分; 省级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每个扣 2 分; 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每个扣2 分。” 该评分标准的细则我方未能找到相关不良行为的查询方式,希望指出,另外若其他外地企业在长沙市未曾有过项目,即无法查询到相关不良行为,该项得分是否为满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打分法),第2.2.4(2)点拟任项目经理部分,类似工程 :“0-2 个,每个 5 分,(具体个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下同)。”该评分标准的细则我方认为不合理之处在于对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回复: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审标准为《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附件5-2的规定,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打分法),第2.2.4(3)点“没有在建工程的投标人,按照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处于末位的合格投标人的分值计取。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满720 天的投标人按全省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分值的平均值计取。如果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满 720 天的投标人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分值高于全省平均值的,按其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分值计取。” 该评分标准的细则我方认为不合理之处在于对外地企业来说是隐藏的门槛项,本地企业在当地有业务,评价分值肯定高于外地企业的分值。存在设置指定条款,暗箱操作的行为。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的评审标准为《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存在设置指定条款,暗箱操作的行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打分法),第2.2.4(4)点“2.在信用评价申请地之外的市州投标的,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应当扣除信用评价申请地的市州社会贡献分值;3.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满 720 天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按全省平均值(不含市州社会贡献分值)计取,发生了信用评价标准中列示的不良信息的, 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扣分。当投标人信用评价分值高于全省平均值的,按其信用评价分值计取。4 未参加信用评价的投标人,按照信用评价处于末位的合格投标人的分值计取。” 该评分标准的细则我方认为不合理之处在于对外地企业来说是隐藏的门槛项,本地企业在当地有业务,评价分值肯定高于外地企业的分值。存在设置指定条款,暗箱操作的行为。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信用评价的评审标准为《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不存在设置指定条款,暗箱操作的行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8、招标文件1.2.3项目基本情况中“塔楼238米(建筑结构顶板高度199.6m)”,和10.1.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单项合同建筑高度不低于100米的楼宇亮化工程施工业绩。(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建筑高度不低于160米的楼宇亮化工程施工业绩。依据所采用的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相关指标的50%(四舍五入取整数);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70%(四舍五入取整数)。故本项目的类似业绩的建筑高度,为何一个取238m?另一个取199.6m? A 若取高度238米,则: 投标人单项合同建筑高度不低于119米的楼宇亮化工程施工业绩。(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建筑高度不低于167米的楼宇亮化工程施工业绩。B 若取高度199.6米,则: 投标人单项合同建筑高度不低于100米的楼宇亮化工程施工业绩。(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建筑高度不低于140米的楼宇亮化工程施工业绩。2、根据本项目的投标限价*******.50元,依据所采用的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相关指标的50%(四舍五入取整数);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70%(四舍五入取整数)。而且类似业绩应为:单体建筑泛光照明、施工业绩的合同金额需要明确。资格要求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不可以是投标人的业绩做为考核要求?

回复:(1)详见本答疑文件问题1的回复。(2)类似工程业绩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为拟任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为拟任项目经理及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问题9、资格要求中拟任项目经理和拟任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是市政工程专业及以上职称?

回复:不可以。

问题10、招标文件第268页“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制作要求”:“1、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页签中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生成相关评审模块的目录,并在各评审模块目录中导入相关文件。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各评审模块的文件时,每个评审模块的文件须独立生成连续的页码”,但是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系统只能在“施工组织设计暗标”中,导入一个单独的WORD或者PDF文件,无法“生成相关评审模块的目录”,也无法在“各评审模块目录中导入相关文件”,独立生成页码也无意义,可否将“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制作成一份完整的文件导入?如果不行,请问如何处理?

回复:施工组织设计只生成一个评审模块,导入后编制连续页码即可。

问题11、投标文件格式③项目管理机构自评表中,有一项须填写“材料所在的页码”,现在采用电子评标,投标文件的每一项内容都是分别导入,评委能清晰且迅速的查询到各项信息,编制页码意义不大,是否可取消此项编制页码的要求?

回复:项目管理机构自评表中的“材料所在的页码”填写在本模块显示的页码。

问题12、本项目实行电子标,但不需要办理造价师印章和签字的电子CA锁,请问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是否不需要盖造价师印章和签字的电子公章?

回复:不需要。

问题13、独立投标人,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那么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是否可以不提供,也无需办理授权代表的CA签字锁?

回复: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可以不提供(但该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法生成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办理授权代表的CA签字锁。

问题14、本项目采用在线开标形式,不要求投标人到场出席开标会,请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是否不需要到现场单独递交?

回复:不需要。

问题15、经查询,具备高度100米的楼宇亮化工程业绩的单位较少,160米的就更少了,设置入围和加分业绩是为了考量投标人是否具备楼宇亮化工程的施工能力,而承接过楼宇亮化工程的施工单位均能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任务,是否可以考虑放宽业绩入围和加分条件,如减少业绩楼宇高度的要求,或者改为承接过不小于本项目造价金额50%、70%的楼宇亮化业绩也可以入围和加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6、请问如果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未体现类似业绩高度,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或图纸等其他证明高度的资料?

回复:如果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未体现类似业绩建筑高度,可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设计图纸证明类似业绩建筑高度。

问题17、请提供1#变电、2#变电、4#变电、5#变电到配电箱之间的电箱进线电缆路由图,以便我方核计电箱进线电缆工程量并报价?

回复:不提供,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

问题18、Z-2AL/Z-3AL配电箱中2L1、2L2、2L4、2L6、2L7/3L1~3L4、3L9回路负载开关电源过多,会造成回路在启动瞬间极易跳闸;建议回路均拆分为2条?(本答疑公告中未显示的图片内容,详见本附件《答疑澄清文件》CSGCCF格式的电子版)

回复:图示Z-2AL/Z-3AL配电箱回路,已考虑1.15倍整定,考虑瞬时启动电流过大,对应回路空开增大一级.招标控制价不变。

问题19、楼部分JDG25*1.6我方核计为852m,招标清单为721.9m,请复核?

回复:经复核无误,按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执行。

问题20、塔楼部分筒灯1我方核计为16套,招标清单为8套,请复核?

回复:经复核,塔楼部分筒灯1清单量由8套调整为16套,筒灯2清单量由16套调整为8套。招标控制价不变。

问题21、塔楼部分150W,24V开关电源我方核计为138套,招标清单为136套,请复核 ?

回复:经复核无误,按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执行。

问题22、塔楼部分WDZ-YJV-5*6电缆我方核计为1998m,招标清单为1205.64m,请复核?

回复:经复核无误,按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执行。

问题23、塔楼部分JDG32*1.6我方核计为2333.41m,招标清单为1632.96m,请复核?

回复:经复核无误,按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执行。

问题24、塔楼部分RVV-2*4电缆我方核计为8349m,招标清单为7318.26m,请复核?

回复:经复核无误,按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执行。

问题25、塔楼部分单模四芯光纤9/125我方核计为821m,招标清单为15套,请复核?

回复:经复核无误,按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执行。

问题26、培训中心部分地埋灯1我方核计为22套,招标清单为15套,请复核?

回复:经复核,培训中心部分地埋灯1调整为22套,招标控制价不变。

问题27、培训中心部分JDG32*1.6我方核计232m,招标清单为121.82m,请复核?

回复:经复核无误,经复核无误,按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执行。

问题28、窄光射灯1安装用支架及2mm厚L型30*15固定板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若在,请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本答疑公告中未显示的图片内容,详见本附件《答疑澄清文件》CSGCCF格式的电子版)

回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详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问题29、窄光射灯2安装用支架及L40*40*2灯具不锈钢固定板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若在,请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本答疑公告中未显示的图片内容,详见本附件《答疑澄清文件》CSGCCF格式的电子版)

回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详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问题30、L50铝角支架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若在,请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本答疑公告中未显示的图片内容,详见本附件《答疑澄清文件》CSGCCF格式的电子版)

回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详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问题31、洗墙灯安装用L30*40*2铝合金支架、扁钢支架-40*2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若在,请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本答疑公告中未显示的图片内容,详见本附件《答疑澄清文件》CSGCCF格式的电子版)

回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详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问题32、招标文件中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8.3.1发包人应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证明及出厂证明,请补充材料设备一览表文件,以便各投标单位按照此材料设备一览表品牌投标报价。

回复: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提供,发包人不提供材料设备。材料设备品牌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3、请问可否提供软件版控制价?以方便调整报价。且此次投标是否需要提交软件版报价文件?

回复:(1)不提供。(2)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中拟任项目经理优良信息都勾选为0个,但在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作为评分标准,前后矛盾,是否有误?

回复:表述无误,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5、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未提交两份以上不同内容投标文件与投标报价,请问此次投标是否需要提供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各两份不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6、要求项目经理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招标项目合同金额等”,规定了单项合同建筑高度不低于160米的楼宇亮化工程施工业绩。法律依据: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设定特定金额的业绩对代理商提出业绩要求的。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法》第二十条;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78页;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九十三号)。

回复: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

问题37: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法律依据:设置从业人员、利润、纳税等规模条件的。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回复: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

问题38、本项目招标清单提供的的重点评审材料、设备单价表中材料价都为除税价,投标人提供重点评审材料、设备单价表时是否也相应的提供除税价的此表?

回复:本项目提供的重点评审材料、设备单价表中材料价都为含税价。

二、延期公告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0年7月1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其他不变。

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递交时间

标签: 泛光照明 营业用房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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