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交通警察支队《道路环境安全预警预测系统》二期建设项目的需求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交通警察支队《道路环境安全预警预测系统》二期建设项目的需求公告


一、项目介绍

为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智能交通体系建设三年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公安交管“六大工程”建设任务,结合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建设道路环境安全预警预测系统。

道路环境安全预警预测系统包括气象监测预警预测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和可变限速自动记录子系统。实现实时采集公路与车辆安全行驶相关的气象状况,发送至指挥中心管理系统生成道路安全预警预测信息为交通指挥提供参考,同时自动将该信息推送到信息发布系统前端交通诱导屏上显示,当恶劣天气状况发生时,可根据气象预警预测子系统采集的道路气象状况自动变更可变信息标志显示的限速值和可变限速自动记录系统的限速抓拍值,对超速违法行为按新的限速值进行抓拍,并可将违法车辆信息实时推送到前端的交通诱导屏上显示,对超速违法行为进行震慑,起到保障驾驶员安全行驶的作用,当天气正常时系统再自动恢复正常限速值。

二、采购人: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三、采购预算:900,800.00元

四、采购内容:(见附件)。

五、需求公告有效期: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1日。

六、征求意见内容: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环境安全预警预测系统》二期建设项目采购

七、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潜在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法人及其它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潜在供应商需要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本项目报名;

八、交货期

在合同签订后的9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九、交货地点

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郎义双电话:135*****7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警 安全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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