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大楼和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视频监控安防系统维修改造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灵丘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大楼和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视频监控安防系统维修改造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灵丘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大楼和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视频监控安防系统维修改造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灵丘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大楼和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视频监控安防系统维修改造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山西省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丘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对该单位所需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灵丘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大楼和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视频监控安防系统维修改造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QZC202055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一包,采购内容:政府大楼和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视频监控安防系统维修改造设备及安装,总预算649677.95元。(详见磋商文件)。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有关资质证件(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单位无需提供上述2,3项)
4、安防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签署)(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磋商文件报名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
2、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灵丘县财政局四层东侧)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
八、本项目磋商事项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丘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8*****726
集中采购机构: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勾先生 孙女士 联系电话:****-*******
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8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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