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医医院超声刀系统公开招标公告(重招)

梅州市中医医院超声刀系统公开招标公告(重招)



项目概况 超声刀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梅州市梅松路58号58-3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8 28 09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00-202007-mz182001-0034

项目名称:超声刀系统

预算金额:1,04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梅州市中医医院超声刀系统采购项目(重招)

2、标的数量:4台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台)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超声刀系统

4

104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

3.1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3.2 本项目采购的设备(超声刀系统)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相关申请已获相关部门批准。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中标合同的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相关要求: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若投标人是新成立公司,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所投医疗设备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4 投标人所投设备(超声刀系统)若为进口产品且不是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国内代理商/办事处出具的代理证或销售许可证明文件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810 日至2020 8 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梅松路58号58-3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8 28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梅松路58号58-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附件)。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梅州市大观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松路58号58-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话:****-*******

附件

159*****96117_572713.pdf">委托代理协议

159*****64186_193031.zip">招标文件及发售表

发布人:梅州市大观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超声 医院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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