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茶机厂片区棚改开发建设项目(招商)招标公告
夹江县茶机厂片区棚改开发建设项目(招商)招标公告
夹江县茶机厂片区棚改开发建设项目(招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乐山大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夹江县振新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拟对夹江县茶机厂片区棚改开发建设项目(招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夹江县主县城区中部,为迎春东路、迎春南路、新华路、王水井街围合区域(不含东晖逸景园住宅区、新嘉园住宅区、妇幼保健院、副食批发市场住宅区、军干所及部分自建房)。
2.2建设规模:用地规模71154.84㎡(约106.73亩),用地性质为住宅兼容商业,其中商业建筑计容面积不大于20%,拟规划条件:容积率≤3.0,建筑高度≤80M,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含安置拆迁户37900㎡),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道路、电力、绿化、燃气、安防系统等相关附属设施。
2.3合作期限:双方签订正式书面协议后,招商人合法取得土地之日起至项目开发建设、销售及相关手续办理完毕时止。其中安置房建设时限为18个月。
2.4招标范围:包含夹江县茶机厂片区棚改开发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工程建设以及项目后续运营所需资金筹措(投融资),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资金全面负责,同时与招标人共同管理、营销直至项目结束。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2)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具备管理策划、咨询、运营销售等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银行信用等级,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需提供资信证明。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二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自行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3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的建筑施工企业或非联合体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自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2投标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后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一同扫描发送至邮箱:********6@qq.com。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支付宝转账支付(支付宝账号:139*****457)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相应纸质资料在开标当日递交至我公司报名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9月3日09时30分,地点为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夹江县振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夹江县新场镇星和村4社
联系 人:曾女士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乐山大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岷江大道北段460号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
传 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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