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基地车辆管理部新购置生产车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影基地车辆管理部新购置生产车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影基地车辆管理部新购置生产车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影基地车辆管理部新购置生产车辆项目(二次)(招标编号:GXTC-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其他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中影基地车辆管理部新购置生产车辆项目(二次)。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采购内容 |
1 | 栏板式载货车及厢式货车 | 9辆 | 栏板式载货车:3辆; 厢式货车6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格说明书”。 |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非财政)。
交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45天内。
交货地点: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内。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11.05万元。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
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或授权供应商均可投标;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 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并且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3. 投标人须在国内具有与招标所需货物同等技术参数及规格的制造或
供货的能力,并具有同类项目成功业绩(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首末页、项目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验收报告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
4.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
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购买:
招标文件于投标报名时购买。
(1)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电汇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请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并持其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银海大厦南区310国信招标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标书款按照本公告中的汇款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务必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我公司。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银海大厦南区310国信招标)。
四、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9: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8月28日9:30分(北京时间)。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
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首
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第2会议室)。
六、 开标地点: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第2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派一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询问请以信函
等书面 形式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八、此公告在上发布。
招标人: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华
联 系 人电话:***-********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银海大厦南区310室
邮 编:100081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人 电 话:137*****172
电 子 信 箱:gxzb2010@126.com
标书款及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名: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季青支行
(请投标人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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