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运河路(叶挺路-海事处)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宝应县运河路(叶挺路-海事处)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宝应县运河路(叶挺路-海事处)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河路(二桥—疏港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宝应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运河路(二桥—疏港路)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行审投资发〔2020〕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应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宝应县城西运河东侧,叶挺路-海事处

2.2 工程规模:对原道路进行改造,道路长约1900m,宽约12m,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原路面拆除、路基加固、新做车道、新建雨、污水管、绿化、亮化、标线迁移、交安设施及沿途环境整治等,工程总投资约31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宝应县运河路(叶挺路-海事处)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原路面拆除、路基加固、新做车道、新建雨、污水管、绿化、亮化、标线迁移、交安设施及沿途环境整治等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现场协调、安全管理等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21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31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专业要求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专业认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2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情况符合扬建工(201515号、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规定,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外市监理企业的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设区市从业。省内外市监理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该项目总监在当地招投标监管系统能够反映在监工程个数的网页截图(须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供招投标相关单位对总监在手工程进行核查;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 投标人2020年 4 月至2020 年 6 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场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本项目项目编码为****************,外地企业来扬备案采用该编码进行备案,联系电话:****-********

3.10.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2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 8 20 09 00 分,地点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一楼开标一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应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宝应县叶挺东路53#-2 地 址: 扬州市宝应淮江大道5号

联 系 人: 金鹏 联 系 人: 黄梅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yzjc*******@126.com

2020 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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