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2020-2022级校服招标公告

实验小学2020-2022级校服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邀请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0-2022级校服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BLZXZ*******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4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6.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理工学院产学研园区(泉州市坪山南路255号)思恩楼六楼A区)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获取。

6.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8月28日15:30时(北京时间)

8.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理工学院产学研园区(泉州市坪山南路255号)思恩楼六楼H区开标厅(1)。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1、采购人:泉州市实验小学

地 址:泉州市县后街50号

联 系 人:袁老师联系电话:****-********

12、代理机构: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理工学院产学研园区(泉州市坪山南路255号)思恩楼六楼A区

联 系 人:谢先生联系电话:****-********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云鹿路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65 6839 0000 0018

特 别 提 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提供的账户上,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4、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以无效标处理。


购买《招标文件》或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泉秀支行

银行账号:1525 5010 0100 1533 86

特 别 提 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购买《招标文件》或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

进口

数量

预算价

(元/人)

最高限价(元/人)

投标保证金

1

1-1

2020-2022级校服采购项目

1项

685.00

685.00

1000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①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5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5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5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

3

10.5-(2)-③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三部分必须分别胶装成册,分册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 )部分”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全部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位置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总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先;若报价仍相同时则按技术得分高者排先;若技术、商务、价格分都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取确定排名先后。

② 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 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 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 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现场方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 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的报名表签署时间为准。

② 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③ 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除上述规定外,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8.1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12

其他事项:

(1)采购代理服务费:

1.1 经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1.2 收费标准:按肆万元包干。请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1.3 支付时间:中标公告发布,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时候。

1.4 支付办法:现金、转账或电汇。

1.5 收费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泉秀支行;账号:1525 5010 0100 1533 86;开户名: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

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需出具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正式发票或收款收据)。

2.2.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报价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

2.3.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需同时提供质疑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质疑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4.质疑函格式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为准,请自行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质疑,不予受理。

(3)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无效或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招标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 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其他格式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 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 投标函

② 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 投标保证金

④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承诺书

(2)报价部分

① 开标一览表

② 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 《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 《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 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 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 《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 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成册。

② 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骑缝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 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 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 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 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 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的网上银行记载的为准。

③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记载的为准。

④ 终止招标的,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 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 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 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 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 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 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 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 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 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的产品。其中:

(1)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未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节能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

(2)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未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环保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

(3)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4)在财政部会同上述国家部委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或环保清单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数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按照最新一期执行。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8]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 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5人由评标委员会担任,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① “投标函”;

② “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a.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 细

描 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1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1、“行贿犯罪记录”指投标人因行贿受到刑事处罚。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b.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③ 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 标

4、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代理机构专家库的评审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未派出,评审专家5人由采购代理机构专家库产生。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 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 对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 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 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 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无;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 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 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 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 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 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 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总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先;若报价仍相同时则按技术得分高者排先;若技术、商务、价格分都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取确定排名先后。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 《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 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 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 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 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 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平均报价的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须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 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本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扣除标准: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③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④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若未提供以下所有相关材料,则本项内容不予价格扣除。)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统计表》(格式附后)。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3)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小、微企业)和投标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 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资金证明。(证明材料应加盖缴纳企业的公章) (4) 投标人及该价格扣除产品企业的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5)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6)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_*******.htm )”

② 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

18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内容响应情况,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18分;其中带“★”号的为实质性条款,出现负偏离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全部满足第五章技术参数及要求中成份、克重的要求,出现负偏离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的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相应成份、克重的省级或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

16

根据投标人所投货物(所有面料)检测结果达到国家纺织标准B类指标进行评议,检测报告项目:每平方米克重、纱支、纤维成份、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色牢度(耐水色牢度、汗渍色牢度、耐干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经纬密度、PH值、异味、起毛起球,全部满足得16分,有一项指标不达标或未提供的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省级或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3

3

根据投标人投入的缝纫机的数量进行评价,数量最多的得3分,第二的得2分,第三的得1分。(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发票抬头需为投标人),开票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原件现场核查)

4

3

根据各投标人对面料、辅料及成衣在质量方面的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最优的得3分,第二的得2分,第三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5

3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供货进度安排、生产质量保证、货物验收方案等,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最优的得3分,第二的得2分,第三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6

3

根据各投标人样品的外观和手感及平整度、裁剪水平等情况由评委进行对比,最优的得3分,第二的得2分,第三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3

根据各投标人样品的材质、车工缝制质量情况由评委进行对比,最优的得3分,第二的得2分,第三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3

根据各投标人样品的面料、辅料颜色情况由评委进行对比,最优的得3分,第二的得2分,第三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3

根据样品的表面疵点、色差、异味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最优的得3分,第二的得2分,第三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③ 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

1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内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1

投标人获得CQC生态纺织品认证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1

投标人具有GB/T 31950-2015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覆盖:校服生产及销售所涉及的诚信管理活动)的,得1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网查询到的证明其投标截止日前仍然有效的网页打印件)

4

3

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中企业评级AAA级及以上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备案资质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含备案证)复印件

5

2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服务网点的便捷性情况,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2

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情况,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退换货承诺、对质保期内的服务、响应计划、质保期后的服务进行评分,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1

投标人能提供网上商城售卖服务,并介绍网上商城购买服务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投标人提供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校服)的,得1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7

3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内取得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本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罗列业绩清单。未能提供业绩的或业绩资料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④ 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

(1)列入国家认监委《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14年第45号公告)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本项目由涉及到相关产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采购人在确认中标结果前,应自行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符合性条款和商务技术评分项中涉及的证明资料(证书、报告等)原件进行复核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概况


序号

套系

品目号

品类

单位

单件最高限价

(元)

最高限价总价

(元/人)

1

夏季运动服

1-1

短袖polo衫

40.00

685.00

1-2

运动短裤

40.00

春装长袖polo衫

1-3

长袖polo衫

50.00

春秋装运动服

1-4

运动上衣

60.00

1-5

运动长裤

55.00

秋冬装棉马甲

1-6

棉马甲

70.00

夏装制服

(男/女)

1-7

短袖衬衫(男款)

50.00

1-8

短袖衬衫(女款)

1-9

短裤

50.00

1-10

短裙

春秋装制服四件套

(男/女)

1-11

西装(男女同款)

115.00

1-12

西裤

60.00

1-13

短裙

1-14

长袖衬衫(男款)

50.00

1-15

长袖衬衫(女款)

1-16

毛背心(男女同款)

45.00

备注:

1、投标人必须要有单件报价和总报价,每件投标报价超过单件最高限价或投标人的总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限价总价的视为无效标。

2、具体人数和套数按实际需求结算。


二、技术及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货物名称、材质及规范:


序号

品名

类别

面料名称

克重/g

面料成份

款式图

1

夏装运动服

短袖polo衫

珠地网眼布

220

(允差±5克)

60%棉40%聚酯纤维

(允差±3%)

****************3.files/image004.jpg" v:shapes="图片_x0020_10">

2

运动短裤

交织布

200

(允差±5克)

60%棉40%聚酯纤维

(允差±3%)

3

春装长袖polo衫

长袖polo衫

珠地网眼布

220
(允差±5克)

60%棉40%聚酯纤维
(允差±3%)

****************3.files/image006.jpg" v:shapes="图片_x0020_11">

4

春秋装运动服

运动上衣

加厚交织布

290
(允差±5克)

62%棉20%聚酯纤维
18%粘胶(允差±3%)

****************3.files/image008.jpg" v:shapes="_x0000_i1034">

5

运动长裤

6

秋冬装棉马甲

棉马甲

面布:桃皮144加密;
里布:210T

面料:95
(允差±5克)

面料:100%聚酯纤维;
内里:210T 100%聚酯纤维
填充物:1800仿丝棉 100%聚酯纤维(允差±3%)

****************3.files/image010.jpg" align="left" hspace="12" v:shapes="图片_x0020_9">

7

夏装制服
(男/女)

短袖衬衫
(男款)

精品衬衫布

135
(允差±5克)

斜纹布:60%棉40%聚酯纤维
(允差±3%)

****************3.files/image012.jpg" v:shapes="图片_x0020_6">****************3.files/image014.jpg" align="left" hspace="12" v:shapes="图片_x0020_5">

8

短袖衬衫

(女款)

9

短裤

薄斜纹布

150
(允差±5克)

斜纹布:60%棉40%聚酯纤维
(允差±3%)

10

短裙

面布:薄斜纹布;
里布:针织汗布

150
(允差±5克)

斜纹布:60%棉40%聚酯纤维(允差±3%)
内里安全短裤:单面汗布35%棉65%聚酯纤维
(允差±3%)

11

春秋装制服四件套
(男/女)

西装
(男女同款)

面布:厚斜纹布;
里布:210T

235
(允差±5克)

100%聚酯纤维,
里布:100%聚酯

(允差±3%)

****************3.files/image016.jpg" align="left" hspace="12" v:shapes="图片_x0020_7">

****************3.files/image018.jpg" v:shapes="_x0000_i1033">

12

西裤

厚斜纹布

235
(允差±5克)

100%聚酯纤维

(允差±3%)

13

短裙

厚斜纹布;
里布:210T

235
(允差±5克)

100%聚酯纤维;
里布:100%聚酯纤维

14

长袖衬衫
(男款)

精品衬衫布

135
(允差±5克)

60%棉40%聚酯纤维
(允差±3%)

15

长袖衬衫
(女款)

16

毛背心
(男女同款)

毛线

100%棉

(2)辅料成份及技术标准要求:


1

上装、

长裤

辅料

拉链(单头)

尼龙树脂

2

松紧(国产)

橡筋、聚酯纤维

3

保险绳

丙纶

4

无纺衬

100%纤维

5

T恤\上装

辅料

无纺衬

100%纤维

6

领片

100%聚酯纤维

7

纽扣

珠光树脂

8

长裤、裙

辅料

松紧(国产)

橡筋、聚酯纤维

9

无纺衬

100%纤维

10

保险绳

丙纶


(3)校服实图:

微信图片_<a rel=********180408" v:shapes="图片_x0020_1">

夏季运动服(男女同款)

微信图片_<a rel=********180406" v:shapes="图片_x0020_2">

春秋长袖POLO衫(男女同款)

微信图片_<a rel=********180403" v:shapes="图片_x0020_3">

春秋装运动服(男女同款)

微信图片_<a rel=********180411" v:shapes="图片_x0020_4">

秋冬装棉马甲(男女同款)

微信图片_<a rel=********180401" v:shapes="图片_x0020_5">

男夏装制服

微信图片_<a rel=********180358" v:shapes="图片_x0020_6">

女夏装制服

微信图片_<a rel=********180356" v:shapes="图片_x0020_7">

男春秋装制服四件套

微信图片_<a rel=********180344" v:shapes="图片_x0020_8">

女春秋装制服四件套

(4)服务技术及质量保障要求:

1、本项目校服采购的供应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对于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能作为下一年度的供货商,并终止合同。

2、本次采购的校服质量实行“双送检”制度,中标人供应校服前,须将学生装的面料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检验,并将送检面料和检验报告送采购人备案,符合标准一等品要求的才能投入成批加工生产。在此基础上,采购人有权将校服抽样送到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检验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3、采购的校服一经发现质量问题,将立即与中标人进行交涉,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办理退赔事宜,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质监部门举报。

★ 4、中标人应承诺免费在距离学校1公里范围内设有本项目采购的校服供货点或代售服务点,同时还应设置免费的线上校服采购服务网点,相关邮费由中标人全部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以方便学生家长购买校服。

5、所有校服的技术要求(包括校服面料、内在质量和外观缝制质量技术等)均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GB/T 31888-2015、福建省《学生服装》(DB 35/T 836-2015)地方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规范》、《GB/T 2660-1999衬衫》、《FZ/T 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FZ/T 73005-2002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FZ/T 73021-2004 针织学生服》、《GB/T 6836-1997涤纶缝纫线》、《QB/T 2171~2173-1995拉链》、《GB/T 2662-1999棉服装》、《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服装品和服装使用说明书》等标准。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中标人在送货时要出具有法定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校服面料不易变形,夏装上衣要求透明度低。

6、各投标人投标产品的面料及其技术参数应同等或更优于以上所列的技术参数,并符合相关产品国家技术规定。

7、校服到货后,学校将对校服根据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校服学校将不接受该批次校服,并有权提前停止供货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人报价时应同时报本次采购的总价及各个品类的单价;价格不分男女、尺码或年级,只有品类之差。

2、报价范围均包括主料、备品备件、加工、检验、调整试穿、服务、运杂费、保险费及其它所有费用,如有缺项、漏项,则视为对学校的让利。

3、投标时要求参加投标人提供各种校服的布料样品,投标后中标人在批量生产前,款式与颜色需按学校要求进行微调,确定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4、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中标人需在3个日历日内完成校服的现场尺寸测量,30个日历日内根据具体数量免费运送到泉州市实验小学,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按班级进行装箱并配送至学校。

5、中标人应根据学生的身高及体形定做校服,新初一的校服必须在校服或包装上标注学生姓名以方便分发,学生拿到校服后如试穿不合身,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

6、本项目资金来源由学生自筹,根据学生自愿原则,无须整套的校服采购,学生可购买任意品目的校服,数量不限。由学生直接向中标人购买,因此本项目的最终采购数量以学生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校服款于校服验收合格并发给学生后结算。

7、本次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与实际数量可能会有偏差(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中标人每学期应提供一定数量的备用校服到学校,以备学生需要时购买。备用的校服价格以中标的单价为准。

(6)样品要求:

1、本次招标由采购人提供样服清单如下表:


序号

套系

品目号

品类

单位

数量

1

夏季运动服

1-1

短袖polo衫

1

1-2

运动短裤

1

春装长袖polo衫

1-3

长袖polo衫

1

春秋装运动服

1-4

运动上衣

1

1-5

运动长裤

1

秋冬装棉马甲

1-6

棉马甲

1

夏装制服

(男/女)

1-7

短袖衬衫(男款)

1

1-8

短袖衬衫(女款)

1

1-9

短裤

1

1-10

短裙

1

春秋装制服四件套

(男/女)

1-11

西装(男女同款)

1

1-12

西裤

1

1-13

短裙

1

1-14

长袖衬衫(男款)

1

1-15

长袖衬衫(女款)

1

1-16

毛背心(男女同款)

1

2、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样品款式、颜色、花纹与学校样服相符(规格:所有样品规格140CM。),质量不低于样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察看样品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的15天内;察看样品地点: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理工学院产学研园区(泉州市坪山南路255号)思恩楼六楼A区)。

3、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样品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址,样品须按顺序摆放整齐,所有样品均应粘贴标签,上面标明货物名称,标签应粘贴牢固,书写应正楷、清晰(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可能泄露投标人信息),投标人超过时间送达的样品将被拒绝接收。但是要注明面料规格等技术参数。

4、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作为技术评标的依据,所有样品在评标时,评标专家有权进行破坏性检测。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样品或样品不全或样品经评委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并作为验收依据之一,未中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须于投标结束后接到招标代理公司通知的当日内办理样品退回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若发生样品损毁丢失后果自负。

5、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保留并作为验收标准之一,采购人有权直接送往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6、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仅作为本次评审依据,若本项目招标需复议等,评标委员会对样品不作再次评审。

三、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泉州市县后街50号泉州市实验小学。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中标人需在3个日历日内完成校服的现场尺寸测量,30个日历日内根据具体数量免费运送到泉州市实验小学,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按班级进行装箱并配送至学校。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说明:①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直接转为质保金,待三年合同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②提交形式:以电汇、转账或在银行设立的基本户出具的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货物必须达到《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标准。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每学年校服发放完毕,经学校验收合格后,由学生家长自行与中标人按实结算。

8、其他要求

8.1投标人必须能提供《采购标的一览表》中所需的货物数量。

8.2投标人拟提供货物须为全新未使用的且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认证并检验合格的产品。

8.3供货

8.3.1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免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8.3.2中标人应负责将检验合格后的服装,每件(套)均要求用标准塑料袋包装,在校服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班级、姓名、编号、服装号码等相关信息,并按班级进行装箱,同时,纸箱外侧两端面还需列表注明箱内货物所属班级、姓名、编号、服装号码、数量等相关信息。

8.3.3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与采购人做好服装移交验收工作,运输移交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4验收(出厂检验和送货验收)

8.4.1验收标准:按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校服数量、尺寸、规格、面料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产品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应能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验收时采购人有权随机抽取各种款式成衣进行检测,检测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4.2. 出厂检验:中标人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对中标人所生产的货物进行出厂前验收,验收比对依据为投标所提交样品及样品检测报告,并有权委托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中标人所生产的大货进行抽检检验,检测结果作为断定校服是否合格及允许派送的依据。

8.4.3. 送货验收:出厂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将本批货物送达泉州市实验小学,在供货期内,采购人可以对货物统一组织进行抽检、验收,抽检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如中标人送检校服大货样本检测结果不符合《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GB/T 31888-2015、福建省《学生服装》(DB 35/T 836-2015)地方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规范》、《GB/T 2660-1999衬衫》、《FZ/T 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FZ/T 73005-2002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FZ/T 73021-2004 针织学生服》、《GB/T 6836-1997涤纶缝纫线》、《QB/T 2171~2173-1995拉链》、《GB/T 2662-1999棉服装》、《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服装品和服装使用说明书》等标准的,将按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8.4.3.1.如1个品种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将对所有无送检的校服全部送检,并不予支付检测不合格的品种的货款。

8.4.3.2.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校服学校将不接受该批次校服,并有权提前停止供货合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如所有送检的品种中检测达到50%不合格的,视为中标人不能履约,采购人有权中止此次采购供货合同,拒绝支付货款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同时采购人对泉州市实验小学学生校服进行重新招标,及报送本级采购部门,并按采购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8.4.3.3中标人应负责将货物免费运至采购合同中规定的现场,由采购人进行验收,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的学校后,由学校组织人员当场对校服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基本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的验收。学校的满意度评价也作为款项支付的依据。验收合格后,学校负责人及验收人员均需在《验收报告》签字并加盖公章,《验收报告》格式内容由中标人提供,并需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因包装、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破损对学校造成的影响,中标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否则校方有权不签收。校服的制造、验收、运输、发送、装卸、采购保管、税收等所有可能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8.4.4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5技术资料要求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中文技术资料:

(1)关于该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3)产品说明书。

(4)出厂检验合格证。

(5)其他必须的技术资料。

9、投标报价要求

9.1本次采购报价指投标人按照《采购标的一览表》中规定的规格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本部分要求需要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总价格,包括货物价格(包含校服的现场尺寸测量费用、主料、里料)、加工、制造、包装、运输费、售后服务、保险费、税费、装卸及搬运、保险、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等费用以及本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所有费用,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9.2投标人应以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数量作为报价依据,中标后实际结算时按实际制作与中标单价计算结算金额。价格不分男女、尺码或年级,只有夏装和冬装之差。

9.3投标人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各项明细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9.4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货物的单价不变的情况下对本次采购的货物的数量和服务进行增加或减少。

9.5各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属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货物价格变动,上述价格变动不予调整。

10、货物质量要求

10.1所有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若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应符合或通过。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10.2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校服有随机抽样送国家相关检验部门检测的权利,检测包括服装布料的含毛量、含棉量以及纱支数等。对抽样送检所发生的合理消耗以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要求或者质量比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质量差,则中标人须无条件更换不合要求的产品;而且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供货合同,所有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10.3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学生数为准,中标人每学期应提供一定数量的备用校服到学校,以备学生需要时购买。备用的校服价格以中标的单价为准。

10.4中标人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派专业人员上门为采购人提供免费量体的环节,确保所有学生都量身定做。学生拿到校服后如试穿不合身,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

10.5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6中标人在批量生产前应与学校协商校服是否要做小的更改,同时确定上衣的胸前标志图案,确定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10.7中标人必须提供货物的完税票据及按规定应当提供的相关手续。

11、售后要求

11.1所有服装均做预缩处理,保证通过正常洗涤后、不起泡,不超标缩水;产品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和包换;中标人须对投标产品实行“三包”(含不合体、质量问题的免费包换)。

11.2质量保证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后至少12个月,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国家或厂家有更长免费质量保修期规定的,从其约定)。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根据学生零星需求,按约定每周一提供上门服务。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4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5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如有质量问题(含衣服过水后严重退色或是严重缩水等情况)的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包装、运输来回等一切费用;属于人为损坏的中标人可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11.3中标人交付校服后,应做好售后服务,包括校服的号码调换、修补、增减,有质量问题的召回等,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工作。

11.4对增补部分的商品,中标人也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送到指定地点,价格不受市场因素影响。

11.5中标人负责提供特殊体型的量体工作及所有校服的售后服务。

11.6中标人须为采购人配备足够的备用校服,以备随时调换。

11.7如采购人有新增减人员或需增减套数,保证同原合同品种、面料价格不变,并提供上门服务。

11.8投标人应响应本批招标货物售后服务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条款及保证。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服务承诺。

12、其他要求

12.1中标人须满足学校对校服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生产供应。

12.2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壹年维修所需的易损耗件(包括配件如拉链、纽扣等)。

12.3对个别特殊身材的学生,中标人应定时提供上门量体订做服务,在接到学校通知后24个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10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特殊身材学生的校服订做不能增加收费。

12.4因校服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相关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用由投诉方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鉴定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3、注意事项:

13.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不得串通报价;中标人产生后,不得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3.2中标人应认真履行《采购合同》做好售后工作,否则采购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3.3投标文件一旦递交,概不退还。

13.4本次采购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3.5中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自身合法生产的或通过正常合法来源获得的全新的产品,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就其所提供的货物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商标等知识产权或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之异议。就货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担保物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其他要求

14.1各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参数。

14.2上述招标规格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4.3各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所有围绕投标的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4.4 中标单位若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其他人或发生违约行为,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无。

第六章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若有)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七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点规定提交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封面格式

投 标文 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 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二-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三、投标保证金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承诺书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 投标函

② 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 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 开标一览表

② 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 《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 《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 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 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

授权方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年月日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二-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行贿犯罪记录”指投标人因行贿受到刑事处罚。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联合体各方约定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填写“具体成员方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 头 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 员 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成 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四、采购服务费缴交承诺书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我司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投标(项目编号:),如获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服务费。否则,你司可另推中标候选人。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封面格式

投 标文 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 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1-②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四-1-②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单位

单价

(现场)

总价

(现场)

备注

1

1-1

1-2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3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三-1-②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8]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或制造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8]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四-1-②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投 标文 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 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第八章其他格式

1、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单(未中标人使用)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存入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款项人民币¥元(拾万仟  佰拾元角分)到贵司指定账户。本公司所投该项目未中标且对开标、评标过程、中标结果无异议,现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公司全称: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注意:

1、为确保资金安全,请在上表填写公司转入投标保证金时所提供的银行开户行与账号并附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2、未能及时缴交本表并填写相关信息而致无法及时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我公司将不负相关责任。

2、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单(中标人使用)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存入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款项人民币¥元(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到贵司指定账户。本公司所投该项目已中标,对该中标项目要求的相关事项已办理完毕,现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公司全称: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注意:

1、为确保资金安全,请在上表填写公司转入投标保证金时所提供的银行开户行与账号并附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和采购合同复印件。

2、未能及时缴交本表并填写相关信息而致无法及时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我公司将不负相关责任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