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盱眙县仇集小磨麻油厂招租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盱眙县仇集小磨麻油厂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盱眙县仇集小磨麻油厂招租 | ||||||
项目编号 | HACQ-*******-XY | ||||||
招租行为 批准情况 | 经盱眙县河桥镇批准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04/22 | 挂牌期满日期 (报名截止日) | 2020/04/30 (截止当日16:00) | ||||
招租单位 | 盱眙县仇集小磨麻油厂 | ||||||
标的概况 | 盱眙县仇集小磨麻油厂经营权及院内场地出租。 租期为五年。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跃龙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跃龙(盱)房地估字【G-2020-04】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4月10日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2.3735 | ||||||
招租参考价格 | 12.3735万元/年 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一千元或一千元的整倍数; | ||||||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出租文件; 二、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 三、租赁合同样本。 | ||||||
特别事项说明 | 在租赁期间,第一年租金在中标后将一次性交清;水电等及与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交纳,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交房时间以实际交房时间为准。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须申请材料(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 (一)企业法人应提供: 1、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 (二)自然人应提供: 1、个人身份证原件 二、承租申请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租实施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Pages),并在资审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方须申请的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005007);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严工: 189*****236 ;陈超:137*****470。 (二)在竞标前,交易中心将会同竞拍方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拍方。符合条件的,报名截止后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报价账号及密码”。 (三)交易方式: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拍买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意向拍买方。若只征集到一名意向拍买方,且意向人符合条件,经批准后可采取以不低于拍卖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拍买方签订协议。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本项目保证金应当采用转账、网银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至各标的指定账号,意向竞拍方应在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查合格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不同标的规定的保证金额足额支付相应竞价保证金(打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无需换取收据。保证金的缴纳主体必须是意向人本身。 账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账号:意向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点击“网上报名”中对应标的,在“报名信息”的“保证金子账号”板块中获取账号信息。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盱眙五墩支行 开户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金源北路3号 注:缴纳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财务联系,联系电话:****-******** 2.保证金退还:保证金为无息退还。未成交人自成交公告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缴清各项费用后退还。 3、意向竞拍方须在成为最终竞拍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照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与竞拍方签订合同。本次资产竞拍产生的其它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成交人竞标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携带成交通知书、合同、缴款证明(均为原件)至盱眙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五)竞标地点:网络竞价(意向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参加竞标)。竞价地址:http://222.184.89.82:8001/hajj(现场不提供电脑报名及报价) 竞标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10:00 (六)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竞拍方单向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免收转让方服务费,计费基础为成交价5年总价) 三、特别提示: 1、本公告仅为本次租赁的简要说明,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租赁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了解本公告中备查文件,联系电话:137*****052(秦奋明)。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2、成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付清成交价款。如不及时签订合同及缴款,招标单位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成交人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招标方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总金额在三万元(含)以上的,招标单位则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报信用管理部门。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潘潇潇(交易中心) | 秦奋明(招标人) | ||||
联系电话 | |||||||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盱眙县仇集小磨麻油厂(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于河桥镇仇集社区工业区 ,甲方将位于工业区的麻油厂租给乙方使用。
2、房屋的建筑面积约1834.55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现状及设施
以实际为准,乙方已对该租赁房屋的现实状况、房屋和土地性质和结构状况已明知,甲方也向乙方明确告知(房屋无两证)。
第三条房屋的用途
该房屋的用途为经营,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5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书面提出,由甲方按规定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承租期间乙方不得转租。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每年租金人民币元(大写:¥元)。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一年租金于合同签订后即付清,往后每年租金在租期当年的第一个月付清。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租房水电保证金¥5000元(大写:五仟元整)。
第五条房屋修缮和装修
乙方如需装修、装饰等需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房屋到期后,如乙方不再承租房屋,乙方的投入由乙方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如无法拆除带走,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交纳的租房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者进行民间融资行为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有影响麻油生产质量行为的;
(4)拖欠租金1个月的。
2、乙方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在租赁期间,任何的消防设施配备及安全问题,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
3、在使用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担所欠缴费用每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欠交以上费用超过5日,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以及水、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乙方所有的投入归甲方所有。甲方也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甲方补偿乙方相应损失。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天内,乙方必须无条件搬出其全部财产并将房屋交还甲方,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逾期搬出。乙方逾期未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且房屋内仍有余物的,甲方有权以换钥匙等方式收回租赁房屋;同时乙方须按设备清单上的物归还甲方,如有损坏,应作价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租赁期间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拆除、改造、迁移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法律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追究。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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