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米沙子出口工程建设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米沙子出口工程建设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余高速公路米沙子出口工程建设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余高速公路米沙子出口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吉发改审批 [2009]9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长春市长余高速公路米沙子出口建设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投资 90%、地方配套10% ,招标人为 长春市长余高速公路米沙子出口建设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路线长度为4.69公里。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里程长度 主要施工内容 建设地点
05 4.69公里 通信、收费、交通监控 吉林省长春市
2.2 预计工期: 05标:2012年7月15日- 2012年10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5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且具备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的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交通监控系统、变电所、照明、机电供配电及相应的控制与监视系统等施工业绩。其中通信系统要求为通信传输系统,应包括光纤数据(图像、话音、数据)传输系统、数字程控交换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通信线路施工等;收费系统要求是基于计算机管理、人工判别车型、非接触式IC卡通行卷的收费系统,并且包括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等;交通监控系统要求为包括车辆检测子系统、可变情报子系统、CCTV子系统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2年6月20日~2012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9:00时,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长余高速公路米沙子出口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民康路1242号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 13楼
邮政编码:130041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彭全胜 联系人:张吉庆、吕善哲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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