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部分系统2020本地运维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部分系统2020本地运维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部分系统2020本地运维服务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07日17: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8月10日至2020年08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9月02日14:0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 ||
预算金额 | ¥356.4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二楼207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贞礼 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姚波电 话: 022-********-***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部分系统2020本地运维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X-*******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部分系统2020本地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部分系统2020本地运维服务,服务内容为:本地特色软件整合版,包括电子税务局整合门户(PC版、iOS版、Android版、微信版)、电子申报系统、在线申报系统、网上办税系统、社保费委托代办系统、税收预测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名办税系统、外部信息前置交换系统、税收数据采集平台、车购税指标号管理系统、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机打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共十五个子系统,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9月2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0日至2020年08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合法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4、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二楼207室
联系方式:王贞礼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联系方式:姚波电 话: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波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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