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窝镇花椒基地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公告
蒲窝镇花椒基地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公告
蒲窝镇花椒基地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完成情况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蒲窝镇花椒基地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灵台县2020年县级财政专
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灵脱贫领办发〔2020〕22号)文件下达资金计划,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
20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灵农发〔2019〕191号)文件批复实施方案,由甘肃亚
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由平凉宗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
二、项目完成建设内容
新建晾晒场1072.3平方米,新建围栏5000米,新建围墙23米,新建大门1座。
三、结算情况
1.合同造价:249235.11元。
2.合同内项目造价:-19330.2元。
3.变更项目造价:20443.72元。
结算造价250348.63元(大写:贰拾伍万零叁佰肆拾捌元陆角叁分)。
四、效益分析
1.直接经济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方便灵台县满山红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1500亩花椒采收、
烘干、加工、储存,同时收购当地群众零散花椒,进行规模销售,年实现经济毛收入200万元以上。
2.带贫减贫效益:项目建成后,优先吸收贫困户长期务工不少于20人,同时季节性用工不少于5000人
次,其中贫困人口用工不少于30%,预计可带动全镇贫困人口就近务工50人,年可实现贫困户收入40万元
以上;通过收益分红,增加村集体收入15000元。
3.社会效益:通过合作社的规范经营,一方面示范周围群众发展多元富民产业。特别是引导群众开
发利用本地闲置土地发展花椒等林果产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植被绿化水平。
五、整体评价
蒲窝镇花椒基地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整体评价为优,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在灵台县门户网
站实行公示公告制度,有效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规范,完成效果较好,达到了
预期目的,有效满足了广大村民的迫切需求。
公示时间:2020年7月30日
监督电话:****-*******
蒲窝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标签: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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