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站丰田海狮救护车(监护型)招标公告

急救站丰田海狮救护车(监护型)招标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急救站丰田海狮救护车(监护型)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宁波市鄞州区急救站丰田海狮救护车(监护型)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YZ-ZFCG(2012)-145
二、项目概况: 丰田海狮救护车(监护型) 2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投标的产品制造商必须有国家工信部批准的救护车生产改装资质,并具三年以上的生产历史,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或是制造厂商在本区域的特约经销商(临时除外);

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2年07月02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本采购文件(附件1)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nbzfcg.cn)和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 )免费下载,下载后填写《投标报名函》(附件2)并于2012年7月2日上午9时前发传真至本中心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07月03日14时00分
七、投标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228市。
八、开标时间: 2012年07月03日14时00分
九、开标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


  采购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
传真:0574—********
联系地址: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采购文件采购编号:YZ-ZFCG(2012)-145采购项目:鄞州区急救站丰田海狮救护车(监护型)2012年6月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波市鄞州区急救站的委托,现就丰田海狮救护车(监护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采购编号:YZ-ZFCG(2012)-145 二、项目名称:丰田海狮救护车(监护型)。三、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四、投标人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条件:1、投标的产品制造商必须有国家工信部批准的救护车生产改装资质,并具三年以上的生产历史,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或是制造厂商在本区域的特约经销商(临时除外);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采购文件(附件1)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nbzfcg.cn)和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 )免费下载,下载后填写《投标报名函》(附件2)并于2012年7月2日上午9时前发传真至本中心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2年7月3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内)228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七、开标时间:2012年7月3日下午14 :00时整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应于2012年7 月3日下午14:00时前向本中心递交(必须到账)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节假日除外。银行帐号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5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九、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陈先生联系电话:0574-88225171传真:****-******** 鄞州区急救站陈刚 联系电话:****-********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 6月 20日 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一、丰田海狮救护车(监护型)数量:2辆二、功能及技术指标要求(一)基本要求1、★基础车型要求:丰田海狮TRH223L-LEPNK4。2、★投标产品已具备国家发改委目录公告,能在买方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车上牌照、入户手续。 (二)改装配置和技术要求1、外观:救护车的车身外表颜色为白色和红色彩条,在车身上用贴纸标出“Ambulance”字样及生命之光图案。车身内饰:车厢内结构及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GB8410-1994《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的要求,全部采用进口复合材料一次性模具成形工艺,复合材料具有:防霉、防菌、防静电、防潮、阻燃、易清洗、易消毒,高强度、抗老化、无异味、无毒、安全性强等优点。2、敞开式急救药架:采用进口复合材料一次性模具成形,可放置糖、盐水、甘露醇、冰袋等急救物品。3、药、械柜:药、械柜采用进口复合材料,并由专用材料封边,封边及接口处不可有触手感,药、械柜可分别放置一次性耗材、注射用品、外伤包扎用品、隔离防护用品、插管箱、按压泵、康能急救气垫、软担架、呼吸机等急救药械。4、监护器柜:要设有独立的监护器安置平台,该平台要便于医生观察、操作。5、操作平台:独立的医生操作平台,以便医生对病人进行救治,平台上方为控制面板,安装医用12V、220V电插座各一个,安装吸引器、氧气接头各一套,微电脑液晶显示屏控制系统,能显示电瓶容量,救护车设备工作状态,同时配有应急手动切换控制系统,应对突发故障。6、中隔墙:中隔墙把驾驶舱和急救舱完全隔离,采用进口复合材料制造,中隔墙上方预留了前后可移动的透视窗,中隔墙四周与车身连接处有专用密封条密封。7、供水系统:台面选用进口复合材料,模具整体一次成型工艺,配有独立储水系统,可消毒后统一排放。8、氧气瓶柜:采用进口复合材料一次性模具成形工艺,造型结构便于医护人员对氧气阀的操作和对压力表的观察、装卸,2只10升铝合金医用氧气瓶,可自动切换,接口要求为公制罗纹。9、柜式座椅:柜式座椅位于医疗舱右侧,采用进口复合材料一次性模具成形,坐垫可同时乘座多人,并在座位上按置了保险带及安全扶手,柜式座椅坐垫可开启,下面为工具箱,可放置随车工具,柜式座椅前端为一只可翻式医生座椅,其下为一体式污物桶(提取方便)。10、担架系统:美国Stryker 6082担架车、楼梯担架、国产铲式担架和国产软担架各一付。11、警报系统:多档调节,驾驶室控制。12、氧气系统:10升公制氧气瓶两只(自动切换),高压减压阀,即插即用湿化瓶,氧气管道需安装、检测便捷。13、吸引系统:配备分体式吸引器和吸引瓶,可拆卸、清洗、噪音小,操作方便。14、换气系统:医疗舱配置双向可控换气装置,可开启,进口产品,车厢内换气次数不少于15次/小时。15、杀菌系统:紫外线消毒灯。16、工作灯:光线柔和,分布均匀,能满足医生操作需要。17、固定系统:在上车担架正上方各安装多个输液架,负重>5kg。18、驾驶舱蓄物箱:采用进口复合材料一次性模具成形工艺,可放置文件夹、大茶杯等物品,提取要方便。19、安全要求:车身前后安置加固保险杠,车门关闭提示系统,医疗舱内均为过度软包装,内部表面没有尖锐的物体,所有医疗设备的挂钩、托架应紧贴舱壁安装,周围有保护措施,担架床病人头部端后方的箱柜表面安装防冲击的软包装置。20、医疗舱布局要求:有关清理病人呼吸道、呼吸、吸氧和负压吸引的设备应安装在离病人担架床头附近的位置,心电监护平台、输液装置安装在便于医务人员操作的位置,医用消耗品、药品、器械、工具等放置要便于医生操作。21、供电系统:能24小时不间断供电,可输出220V,600W纯正弦波电源可供精密医疗设备使用,并在相应的位置按置了12V及220V电源插座,在220V电源输出端按置漏电及短路保护器。22、电瓶:免维护,汽车专用电瓶,在驻车时可供车载医疗器械使用。23、逆变器:原装进口,智能逆变,12V输入,输出为220V、600W纯正弦波电源。24、电磁阀:自动连接或断开,它可确保救护车原车电瓶处于最佳状态,不会因为原车电瓶亏电而影响出车。25、警灯系统:新型长排警灯 (80W警报器),侧后LED方形频闪灯。26、其它:救护车改装部分,要保证车厢冷暖设备装卸维修便捷。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车辆的维修保养、修理手册及使用说明书、提供产品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保质期)承诺、提供产品改装部分的保修期,为买方提供调试和技术培训。投标人应提供急救车设计草图、改装布线线路图、车内医疗设备配置图。27、★必须承诺中标后为业主免费安装二个车载设备(二个GPS及三个监控探头)按业主单位要求配置(货物由业主提供)。 (三)其它 1、提标人需提供采购需求中要求内容的相应部件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能反映救护车整体结构的彩色照片。 2、付款具体方法:车辆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90%,保修期过后付清余款。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 、说明1、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急救站。 3、本项目免收代理服务费。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三、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询价采购文件(一)询价采购文件的构成。本询价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其他相关内容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作无效或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询价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询价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询价采购文件收受人。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投标人。3、询价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询价采购文件与询价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询价采购文件。七、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投标函 (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备查);(6)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7)投标产品和部件的品牌、型号、详细技术参数,车辆整体彩图,与评标相关的资料文件; (8)产品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09年以来同品牌救护车拥有量列表和销售合同复印件(开标时带原件备查); (9)售后维修服务点和技术人员情况介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询价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询价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询价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保证金形式: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和5000元(含)以下的现金。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原件退还(合同原件本中心留档)。5、保证金不计息。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一起密封包装。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示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认为初审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询价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2)带“★”的款项不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方案不可行的;(5)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八、开标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并作记录。3、确认无异议后,开标会结束。九、评标1、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以公平、公正、客观的评标原则,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3、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十、定标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最后得分从高到低按序推荐中标人。如遇综合得分相同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取技术得分高的,再者以异常情况由评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十一、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鉴证,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3、投标单位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原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在所承诺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因中标单位的原因造成逾期的,应承担损失,具体违约处罚由合同双方约定。4、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合同的鉴证;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与宁波市鄞州区急救站共同监督合同的执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中标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部分 评标原则和评标细则一、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从价格、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各方面按评分方法进行量化打分;2、对评标委员会的量化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评定分;3、所有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4、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二、评标细则采购需求响应16分评委会根据投标人对采购需求响应情况打分:1、功能和技术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得14分;2、有负偏离的酌情扣分,直至认定为无效投标;3、有更全的功能和更好的技术性能可酌情加分,最多加2分;质 量12分1、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部件和整车的质量因素进行打分,最高得8分;2、评委会根据投标人09年以来同品牌产品的销售业绩进行打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需有合同复印件,开标时带原件备查)服 务12分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情况打分:1、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最高得3分;2、售后服务(包括医疗舱、车载设备)承诺,最高得3分;3、保障能力(本地化维修服务和技术人员配置),最高得6分;价 格60分满足采购要求的有效投标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60%)×100;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投标人(盖公章有效)名称页码二、投 标 函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邀请________(招标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_________(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开标一览表(2)资格证明文件(3)服务承诺(4)其他相关文件(5)以____________(提供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并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已完全明确招标文件中“鄞州区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第七部分)告知的全部内容。3、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天。5、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放弃中标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同意不向贵方追回投标保证金;6、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方以提前报备或用其它不良手段阻止预中标人获得货源的、在开评标过程中投标方放弃投标的,愿意接受贵中心作为不良行为公示处理;7、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向招标人提供不真实文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有关情形的,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接受处罚,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8、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公章)投标方代表姓名、职务:___________投标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全权代表签字:_____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投标编号:日期: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_______________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地址:__________,特授权_____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被授权人签名: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四、开标一览表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公章)招标编号:________ 单位:元采购项目投标金额(元)供货期丰田海狮救护车(监护型) 小写(¥)大写(人民币)投标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职务:________日期:_______备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五、投标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YZ—ZFCG(2012)— 145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合计总价(大写):(¥) 投标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职务:________日期:_______备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六、技术响应(偏离)表招标编号:YZ—ZFCG(2012)— 145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要求规格型号投标产品规格型号偏离情况12345678910投标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职务:________日期:_______备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第七部分其它相关内容一、《鄞州区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 本招标文件就有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质量及服务事项告知如下:一、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须知《鄞州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由鄞州区财政局采购办按统一格式制作,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向招标机构领取、填写并粘贴在设备醒目位置(不适合粘贴的除外),工程和服务项目由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协商解决,保证采购单位在遇到售后服务问题时能及时便利与供应商联系。二、政府采购质量跟踪和检查须知鄞州区财政局采购办将根据不定期检查的情况或采购单位填写的《鄞州区政府采购质量、服务存在问题反馈表》的反馈情况,聘请质量监督部门、政府采购专家和有关单位鉴定供货(服务)质量,检查是否符合和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配置,有否存在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售后服务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或故意推诿、拖延等情节。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三、对全区货物类项目按下列四种情况由鄞州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进行验收,中标人不承担验收费用(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的商品和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费用除外),但(1)第一次被验收为不合格后要求再次验收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有争议的采购项目的测试造成的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处理。1、单次采购金额十万元以上(含)的货物类采购项目,由检测中心验收。2、单次采购金额十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采购办。特殊情况下,采购办也可指定十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检测中心验收。3、品种、技术较为复杂的单次采购金额十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项目,采购人也可以提出并报采购办同意由检测中心验收。4、国家规定由专业机构强制检测的采购项目或已聘请专业监理公司监理的采购项目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强制检测或专业监理的基础上由检测中心验收。四、供应商监督管理须知1、对不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货物上粘贴售后服务联系单(不适合粘贴的除外)的供应商,第一次发现的由监管部门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第二次发现的作为该供应商下次参加投标时的评分依据之一;2、检测中心的验收报告是纳入验收范围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是否合格的唯一依据。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偷工减料或降低供货质量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即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第一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一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在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二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在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二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在三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拒不改正的除由采购单位按有关法规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外,将无限期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3、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向采购单位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对采购单位的工作造成影响的供应商,经查实,第一次发现的由监管部门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并作为该供应商下次参加投标时的评分依据之一;第二次发现的即由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拒不改正的除由采购单位按有关法规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外,将无限期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4、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投标供应商声明已完全明确招标文件中"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 "告知的全部内容,保证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履行;并在本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承诺、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法规时愿意按告知内容接受处罚。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特别告知(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检测验收工作的意见》(鄞财采[2009]1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省有关部门等相关规定,我区自2009年11月开始对单项预算10万元以上货物类采购项目统一由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进行验收(标准额以下的货物类采购个别项目也视情况实行),来进一步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的供货验收工作。对验收中发现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的供应商,将给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1至3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拒不改正的除按有关法规处理外,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因此希望各投标商务必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投标报价并保证供货质量,否则将被严肃处理,得不偿失。特此告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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